执行程序中怎么才能申请中止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08:52:32 338 人看过

申请中止执行情形: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程序

中止执行的原因一旦发生,人民法院即应依职权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发现中止执行的原因存在时,应积极地将中止的原因告知法院或向法院提出中止执行的申请。中止执行的裁定,一旦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止执行的裁定书应当写明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执行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人民法院公章。

执行中止是暂时性的,引起执行中止的原因一消失,即应恢复执行程序。恢复执行,一可由法院依职权进行,并通知执行当事人和其他参与执行人;二可由执行当事人申请恢复,经法院同意后继续进行。

恢复执行是原执行机制的继续运行,不是执行程序的重新开始,执行中止前已为的执行仍继续有效。

中止执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具体情况】

中止执行的情形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执行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7、执行的标的物属于其他案件的争议标的物,该案件正在审理或仲裁的;

8、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人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担保的。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执行中止的情形包括:

一是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在执行程序中,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

二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执行异议的。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按照法定程序审查后,理由成立,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

三是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这里的“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包括申请执行人死亡和被执行人死亡两种情况。执行过程中,作为接受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主体死亡,需要中止执行,以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后再恢复执行,如果权利人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人民法院应终结执行。

四是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这里的一方当事人包括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在执行过程中,无论是作为申请人还是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在其实体权利义务的承受尚未确定时,人民法院都应裁定中止执行。

五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根据上级法院或本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的,也属法定中止的情形。

六是人民法院已受理的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七是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八是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的标的物,需要等待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这里的“执行的标的物”应是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自行确定的标的物,而不是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标的物。

执行中自行确定的标的物其所有权可能并不属于被执行人,若执行中该标的物的权属发生争议正在审理,人民法院应中止对该标的物的执行。但对该标的物可以采取查封等控制性措施,待案件审理完毕后再决定是继续执行还是结束对该标的物的执行。

九是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裁决的。法律对这种情况的执行中止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在执行中出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被执行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执行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仲裁裁决的被执行人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这里的仲裁裁决仅是国内案件的仲裁,而不包括涉外仲裁裁决。被执行人在向法院书面提出不予执行申请,并提供切实的担保后,执行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十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中止执行的情形。具体包括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正在监狱服刑或被劳动教养,且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公有的财产无法拍卖或变卖,申请执行人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作价抵债的;被执行人长期生病住院,家庭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中止执行相关文章
  • 中止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书怎么写
    中止本次执行申请书范本请求事项:请求贵院裁定中止20xx民初字xx号民事判决的执行。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李XX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作出2009*民初字xx号生效民事判决,责成李XX立即向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3xx元及利息(暂计至2009年1月11日为66666.66元,以后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的申请,案号为2009年*执行字第22222号。案件执行过程中,2009年9月9日,李XX向申请人偿还了100000元,但仍有贷款余额2xx元未还。李XX提出了分期还款并支付相应利息的申请,申请人原则上同意并就具体事宜安排如下:1、贷款余额的贷款年利率为4.2075%,李XX应于每月的21日偿还本息元,至2021年2月还清。2、李XX拖欠其中任一期本息的,申请人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并有权按上述贷款利率上浮50%计收利息。3、申请
    2023-05-04
    212人看过
  • 中止执行申请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执行中止是指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其特征是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时暂停执行,待导致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那么,法律规定执行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六)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
    2023-06-12
    80人看过
  • 被执行人申请中止执行怎么进行
    被执行不可以提起中止执行。哪些情形可以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对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执行中,有时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继承权利;如果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作为被继承人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仅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作为一方
    2023-06-12
    493人看过
  • 中止执行的程序
    中止执行
    一、中止执行的程序1、中止执行的原因一旦发生,人民法院即应依职权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发现中止执行的原因存在时,应积极地将中止的原因告知法院或向法院提出中止执行的申请。2、中止执行的裁定,一旦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止执行的裁定书应当写明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执行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人民法院公章。执行中止是暂时性的,引起执行中止的原因一消失,即应恢复执行程序。二、中止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2、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3-06-06
    288人看过
  • 中止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
    申请人:××××商城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请求事项: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二中民终字第126××号民事判决的执行。事实及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两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因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4)二中民终字第126××号民事判决违反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申请人已经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并已被受理。鉴于被申请人为外地个人,住所地在江苏省涟水县,执行完毕随时都有可能离开北京,且其流动性大、居无定所。如果将来贵院纠正原错误判决,执行回转时也将因找不到被申请人或执行费用过高而使申请人造成损失。因此,请求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此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人:××××商城管理有限公司二00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3-06-06
    294人看过
  • 被执行人起诉申请执行人能否中止执行
    被执行人起诉申请执行人不能中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一、被执行人不履行可以拘留多久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已经生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债务人还是不执行的话,最多可以行政拘留15天。行为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予以罚款、拘留。如果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2023-06-21
    332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止执行
    相关咨询
    • 执行程序中怎么才能申请中止执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执行程序中出现法律规定的必须中止执行的情况的,可以申请中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
    • 执行程序中如何才能申请中止执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6
      执行程序中出现法律规定的必须中止执行的情况的,可以申请中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 2022年执行程序中怎么才能申请中止执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
      执行程序中出现法律规定的必须中止执行的情况的,可以申请中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
    • 2022年执行程序中如何才能申请中止执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0
      执行程序中出现法律规定的必须中止执行的情况的,可以申请中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 执行程序中怎么申请中止执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3
      执行程序中出现法律规定的必须中止执行的情况的,可以申请中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