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常见问题解答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0:43:51 96 人看过

1、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且属非职工的,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的50%有生育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补偿。

2、生育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哪些费用?

(一)违反《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规定,而发生的各项生育费用;

(二)因犯罪、酗酒、吸毒、自伤、自残、非婚内生育、责任事故等造成终止妊娠的一切费用;

(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

(四)未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到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节育手术的医疗费;

(五)自己购买避孕药、避孕工具等费用;

(六)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发生的除分娩医疗费外的费用;

(七)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刚出生婴儿患病不能享受父母的参保待遇,可选择给其参加居民医保)

(八)超出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3、哪些是属于“计划内生育”?

生育妇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计划内生育”:

(一)计划内生育第一胎的;

(二)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并经市或区县人口计生委批准;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但妊娠后流产的。

4、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是多少?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住院分娩医疗费补贴标准:

①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

②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50元。

(4)、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发生宫外孕后实施保守治疗的,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4000元;手术治疗的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600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为保护女职工与其婴儿在产前、产后的全部假期内得到支持和照顾而制定的一项社会保险政策。在女职工生育和护理婴儿期间,因生理需要必须离开工作岗位,导致工资收入会暂时中断,势必影响其基本生活,生育保险在这一期间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以补偿其经济损失,恢复她们的劳动能力。生育保险有哪些特点?首先,生育保险的对象只是女职工,即只为女职工因生育行为而致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也有一些国家或地区给予男职工一定的带薪假期以照顾妻子。其次,生育保险的给付只针对合法结婚者,合法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办理了合法的结婚手续以及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最后,产假的休息是根据生育期来安排的,不能提前或拖后;其经济补偿水平要高于疾病保险待遇。女职工生育保险权益受到侵害应向谁申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保险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
    2023-04-23
    196人看过
  • 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常见问题
    咨询:要生二胎了,想剖宫产,请问报销待遇是什么?答复: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且有二胎准生证生育的,剖宫产医疗费可以报销3500元,同时还可以享受产前检查费800元和生育津贴。咨询:请问是否员工入职后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是入职后几个月才给缴纳的,未缴纳月份怎么补交?答复:职工入职后就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及就业手续,凭《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可以办理社保增员,缴纳社保费。如果企业违规拖后为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咨询:2014年烟台市职工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请帮助计算出最低缴费总计多少钱?其中公司缴多少?个人缴多少?答复:2014年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383元。养老单位比例:18%、个人比例:8%,医疗单位比例:7%、个人比例:2%,失业单位比例:1%、个人比例:0.5%,生育单位比例:1%,工伤单位比例:一类:0.6%、二类:1.1%、三类:2%
    2023-05-05
    416人看过
  • 生育保险中的常见问题都有哪些
    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参保单位为职工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职工从次月起便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只要参保人员是合生二胎政策的,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除了生育二胎,如果是符合政策要求的参保女职工进行计划生育手术,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具体包括按计划生育规定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跳槽前单位缴纳的保险算数吗?劳动关系终止之月起3个月内接续参保的,原单位的生育保险可累计计算。因劳动合同变更引起的人员变动或转移,依据相关规定,参保职工离开原单位到新单位就业,应在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0日内,到原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对其终止劳动关系之月起3个月内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原单位的生育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超过3个月的则不再累计计算,并按新参保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辞职后还能享受生育保
    2023-05-04
    167人看过
  • 生育保险的常见问题
    1、生育保险可以转移吗?生育保险是不能转移的。同时不能转移的保险还包括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但是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医疗保险可以转划,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转移账户全部余额。2、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其支付工资吗?生育津贴就是以前所说的产假工资,为了与国际术语保持一致,后来才改为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资;但法律同时规定,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是实施计划生育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3、女职工流产费用是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故女职工流产的视情况不同而有区别。如果女职工流产后不能依法出具当地计划生育证明
    2023-04-01
    306人看过
  • 生育保险经常遇见的问题有哪些
    问:什么是生育保险?答:生育保险是指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通过国家立法,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新《办法》从2005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1日之前发生的费用按原规定执行,2005年7月1日(含)之后发生的费用按新《办法》执行。问:参加生育保险的对象是否必须具备珠海本地户籍?答:所有参加了珠海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生育保险,包括拥有珠海本地户籍参加医保的人员和非珠海本地户籍参加医保的人员。问:生育保险费由谁承担缴纳?答:这项费用实行社会统筹,所需要费用完全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问:男职工和已生育女职工也应缴纳生育保险费吗?答:生育保险的作用是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均衡用人单位间相关费用的负担,根据《办法》规定,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为本单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当然也
    2023-05-04
    191人看过
  • 失业保险政策常见问题解答有哪些
    失业保险政策问答1.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规定: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参加失业保险。2.领取失业保险金须符合哪些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3个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以及因用人单位用工不当而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3.如何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
    2023-05-05
    17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常见问题解答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
      【交通事故指南】交通事故理赔常见问题解答问: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户向保险公司报案的时候,大多强调是自己碰的,自己是全责,以避免与另外一方的保险公司扯皮、找麻烦。例如:我的车被追尾了,那么后面的车负全部责任。为了索赔便利,我就说是我自己撞的。如果是同一家保险公司也就无所谓了。答:目前国内处理交通事故要牵扯责任的问题。多数情况下,要分清责任,谁的责任大一些,谁承担的费用多一些。所以保险公司有时会要求车主
    • 车险理赔中常见问题解答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8
      【交通事故指南】车险理赔中常见问题解答读者:如果我的车同时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出交通事故后,我两家都报案,是不是两家保险公司都赔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不能重复投保。如果在两家公司的投保价值是一样的,在出险后同时找两家公司索赔,两家公司会各赔50%。并不能通过保险多拿到一份保险赔偿。因为保险是以补偿为原则,而不是赢利。而且像这种情况操作起来也有问题,保险公司都需要交通队出的责任认定书,修车的单据也只有
    • 购房保险有哪些常见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住房保险主要有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个人购置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而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范围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衣服、卧具,家具、燃气用具、厨具、乐器、体育器械,家用电器;附加险有盗窃、抢劫和金银首饰、钞票、债券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险的保险金额分年计算,保险费率高于抵押贷款屋保险,保险期限不超过20年。由于此种保险类似寿险,是针对投保人发生人身意外等事故的保险,
    • 继承法律常见问题都有哪些呢?求解答啊。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依据下列顺序认定,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另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
    • 常见问题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1
      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与分担纠纷时,我们经常碰到一些问题,往往难以彻底解决,本文专门罗列出来,供读者参考。一、将公司债务误认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误解是由于当事人不理解公司法的内容造成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即,以投入公司的财产作为偿还公司债务的担保,公司债务一般与负担无关,除非股东有滥用股东权的行为。二、将个人债务误认为共同债务经常有当事人将个人债务误认为共同债务,因此焦虑不堪。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