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20:51:06 127 人看过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2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经济行为,避免国家税费流失,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并按照七部委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工作,形成舆论氛围。各地要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标准、措施、工作安排以及公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减少执法阻力,方便社会监督,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各地要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超限超载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按要求成立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配合,对超限超载进行集中治理、综合治理,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治理工作的目标。

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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