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妻子能享有公公遗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08:43:59 81 人看过

丈夫去世,妻子作为儿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丈夫去世后妻子需要赡养丈夫父母吗?

法律上规定只有子女与孙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业务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民法典》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0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赡养费相关文章
  • 妻子去世后能做几次遗产公证
    妻子去世后一般只能做一次遗产公证。一、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5、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二、继承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1、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2023-03-22
    267人看过
  • 丈夫去世后,妻子不继承遗产,丈夫的债务还要偿还吗
    如果为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一、丈夫老婆有义务代偿老公欠的债吗丈夫欠下的债务,妻子有没有义务偿还,要依据欠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定,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就需要清偿。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分居未离婚妻子欠债丈夫要偿还吗不一定,要分情况看待。1、若丈夫欠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023-02-21
    186人看过
  • 妻子过世丈夫还能继承遗产吗
    女有权继承,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则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此人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对继承遗产有异议,或无法出具公证处需要证明材料,则此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一、夫妻怎么继承遗产夫妻之间继承遗产,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依次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财产继承人,那么将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依次继承。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继承人在之前是立有遗嘱的,那么被继承人死亡时,则按照遗嘱订立人优先继承被继承人财产原则,由遗嘱上明确的继承人继承。
    2023-06-20
    385人看过
  • 丈夫去世公公的遗产可否继承
    要看情况的,丈夫去世媳妇也是可以继承公公的遗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媳妇不照顾婆婆犯法吗不犯法。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2023-04-21
    476人看过
  • 妻子去世后丈夫还可以继承丈夫的财产吗
    丈夫去世后妻子想要再结婚还可以继承丈夫的财产,但是如果丈夫去世之前,已经和丈夫离婚,再婚的,没有继承权,因为婚姻关系解除之后,丧失继承权,不可以在继承丈夫的遗产。除非丈夫生前有遗嘱,明确有继承权的,才可以继承。一、后妈可以继承财产吗后妈是可以继承财产的。如果有遗嘱按照当事人的遗嘱进行分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遗产是公民逝世后的个人正当合法财产。所以丈夫的婚前财产,虽然不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但是是属于丈夫的个人合法的财产,作为其配偶,是有继承权的。继承开始后,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有遗赠抚养协议的,要按照协议依法办理。二、老公死后房产怎么分?丈夫去世后房产分配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均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
    2023-03-23
    104人看过
  • 丈夫去世有遗嘱如何公证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
    2023-02-19
    490人看过
  • 老公去世后,夫妻俩存款是遗产吗
    一、老公去世后,夫妻俩存款是遗产吗若配偶身故,那么其名下的存款将被分为两部分处理:其中的一半将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而其余的则应归属于仍在世的婚姻当事人所有。根据我过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下来的共同财产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一旦其中一方离世,去世者的遗产权限也会自动归属为其法定继承人所有。当然,这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在实践操作上,如果死者生前指定了明确的遗嘱,那将严格按照遗嘱内容来如法办理;反之,如果未留遗嘱,那么我们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无人继承又无受遗赠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的原则去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
    2024-07-17
    487人看过
  • 夫妻财产丈夫突然去世后财产全部归妻子吗
    对夫妻财产,丈夫突然去世后,财产不是全部归妻子的,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归丈夫所有,这一部分财产,其他继承人是有权利继承的。根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夫妻财产丈夫突然去世后遗产继承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
    2023-06-19
    156人看过
  • 妻子在丈夫去世后是否有义务抚养公婆?
    丈夫去世后,女人没有义务赡养男人的父母。赡养人的范围包括:1、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2、继子女与老人有抚养关系;3、孙子女有负担能力,孙子女。儿媳不是法定赡养人,也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但法律规定赡养人配偶应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实际上,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在期间。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自动终止。丈夫借款妻子是否有义务还款?丈夫借款,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妻子有义务还款。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023-07-09
    426人看过
  • 夫妻与公婆共同购房丈夫去世妻子仍有份
    王某的丈夫与公公在同一单位工作,当初单位分房时,考虑到王某夫妇带女儿与公婆同住,单位分给了一套小三居供三代同堂居住,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1996年单位住房改革,王某夫妇与公婆共同出资,以公公的名义购买了现住房。此后,王某的婆婆、丈夫相继去世,公公再婚。令王某没想到的是,后来王某的公公以房主的身份起诉要求王某腾房,认为儿子已经不在人世,儿媳孙女没有居住该房的资格。答:首先该房是单位分的公有住房,因一家三代同堂,单位才分给老人一套小三居,该房中也含有王某夫妇的利益;其次购房时王某夫妇也出了部分房款,王某夫妇对房屋享有部分受益权。虽然王某的丈夫已故,但王某夫妇的权益仍在,老人不允许王某携女在此居住,于法于理无据。最终,法院驳回了王某的公公要求其腾房的诉讼请求。
    2023-04-22
    466人看过
  • 妻子去世后,丈夫还能否办理结婚证并享有继承权?
    没办结婚证不是夫妻,相互之间没有法定继承权利。需要死者有遗嘱指定当事人继承,当事人才可以继承遗产。如构成事实婚姻,可以申请继承。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去世后丈夫的遗产哪些人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对丈夫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人包括以下几类: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该丈夫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该丈夫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4.丧偶儿媳对公婆(如果该丈夫有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如果该丈夫有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
    2023-07-18
    282人看过
  • 丈夫去世公婆去世小叔子财产怎么分
    一、丈夫去世公婆去世小叔子财产怎么分关于家庭遗产继承以及资产分割的分配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第一条,即“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所有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基本平等”。其次,如果各继承人之间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则他们之间的遗产分配份额亦可不必完全平均。接下来是第三点,便是“对那些对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扶养服务、或是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来说,他们在分配遗产时,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而最后一个原则就是当某个继承人在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时,在分配遗产时,应该给予其适当的照顾。对于那些有扶养能力并且具备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而言,如果他们未能履行扶养义务,那么分配给他们的遗产份额应当为零或者相对较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2024-04-12
    144人看过
  • 妻子在丈夫去世后的生活
    丈夫死亡,妻子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之后,是依靠本身收入为生活来源的人员,失去供养条件,不能在继续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如果丈夫有退休工资,家属可以享受丧葬费,具体可以到镇或者街道社保咨询。但是肯定没有抚恤金,除非是见义勇为或者烈士家属等才有。(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工伤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家寡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任命政府规矩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3-07-13
    423人看过
  • 在丈夫去世后什么是遗产
    一、在丈夫去世后什么是遗产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主要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8、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与此同时,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1、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本身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但承包所得的收益在继承人死亡后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2、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财产权。3、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二、丈夫去世遗产怎么分配1、确定丈夫的遗产的范围。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丈夫去世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是属于妻子个人所有,剩下的一半才是丈夫的遗产。除此之外,丈夫在婚前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属于遗产。2、确定好了遗产范围,就开始
    2023-04-19
    470人看过
换一批
#赡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赡养费
    词条

    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夫妻离婚是不存在赡养费问题的,夫妻之间的是扶养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 更多>

    #赡养费
    相关咨询
    • 丈夫去世,而后公公去世,公公有继承儿子的遗产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2
      按照时间顺序来说,公公已经享受了继承权,有权利继承,他继承的部分由公公的继承人再次继承,这就是典型的转继承。
    • 丈夫去世后,妻子和子女共同继承遗产,丈夫去世后,妻子该怎么分配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4
      一,遗产的继承首先要看当事人有没有立遗嘱,如果没有那就按法定顺序来继承,被继承人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配偶(只要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了就是,不管是第几次登记,也不管登记了几天)都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需要说明的事,当事人的死亡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不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先分走一半的规定)。二,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
    • 丈夫去世妻子继承了所有遗产同时妻子有义务公婆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妻子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妻子一旦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公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
    • 丈夫去世后房产证上是公公的名字,妻子是否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房产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就你丈夫遗产分割的问题做如下解释: 1、因为房产都在公公名下,因此你们夫妻是没有房产的; 2、你和丈夫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财产一半为你所有,一半为丈夫所有,丈夫这一半财产属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你丈夫的那部分财产由你、你女儿及公婆四人一般均分。 你们结婚时住的你公公名下的房产,按照风俗习惯应属于你公婆已经赠与了你们夫妻,但没有过户,在法律上所有权并未转移,因此如果公婆想否认赠与甚至撤销赠
    • 丈夫去世, 妻子和子女的一半产权, 丈夫去世, 妻子怎么分配遗产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4
      要是婚后取得的,是共有的,一半产权是你丈夫的。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