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情节严重?——详解认定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6:22:12 263 人看过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认定标准是:(一)进行招摇撞骗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二)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三)招摇撞骗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的;(四)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的。

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招摇撞骗情节严重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情节严重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犯本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二、与诈骗罪的界限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
    2023-04-13
    357人看过
  • 应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情形是什么
    应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情形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犯本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一、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按照《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的,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处罚:1、应当从轻处罚的人员:(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
    2023-03-20
    217人看过
  • 盗窃罪情节严重认定标准探究
    盗窃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盗窃罪的认定标准。(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2)盗窃既遂与未遂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
    2023-07-03
    398人看过
  • 招摇撞骗骗取财物数额巨大的,以招摇撞骗罪认定
    当招摇撞骗骗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时候,虽然没有司法解释规定招摇撞骗罪的情节严重具体适用,但一般情况下我们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当然有些地方自己规定了一些“情节严重”的标准,比如浙江省规定(1)招摇撞骗5次以上的。(2)导致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精神失常的。(3)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4)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以上列举的没有骗取财物这个评价情节,首先这不能说招摇撞骗罪不包含骗取财物的情况(上述已经论证过),其次不能认为骗取财物的情节不能评价为“情节严重”。我们知道,包括司法解释、各种指导意见的出台,里面所列举的内容基本上都是觉得可操作又达成共识的东西,对于没有十足把握或者还不成熟的东西就不会列举,而采用了“其他情形”进行兜底。显然,对于招摇撞骗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是否能一律评价为“情节严重”存在不确定性,因而未明确。招摇撞骗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可以评价为“情节严重”
    2023-02-12
    210人看过
  •  卖淫罪量刑标准:如何认定卖淫罪情节严重?
    卖淫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应该从重处罚。根据所提供的情况,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以及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以下是几种介绍他人卖淫的情节严重的情况:1.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2.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4.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5.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介绍卖淫罪如何认定?卖淫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为不特定或者多数人提供性服务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卖淫罪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其处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认定卖淫罪时,主要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行为人是否具有同意卖淫的意图。即行为人是否知道
    2023-11-01
    498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有哪些,及该罪构成的特征、量刑标准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此四点为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构成特征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该罪犯罪构成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2.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
    2023-08-10
    89人看过
  • 诈骗罪情节认定中的特别严重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有下列情节会被认定为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主要分子情节严重;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欺诈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骗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财产,使诈骗财产无法返还;6、利用诈骗财产开展违法犯罪活动;7、因诈骗受到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障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9、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为诈骗罪如何索赔按照受害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诈骗的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取:1、依靠司法机关进行追缴。钱财在没有被犯罪分子挥霍的情况下,最为直接有效。2、看犯罪分子是否有悔过之心,主动退赔。这种情况多是想争
    2023-07-07
    484人看过
  • 如何认定单位受贿罪的“情节严重”
    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如何认定该罪的情节严重,应从主、客观两方面,即主观上的罪过程度与客观上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来确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情节严重:1.行贿数额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2.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上述司法解释中,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同样予以立案:(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023-04-22
    220人看过
  • 非法经营“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如何认定
    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四川省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2年3月21日第19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4日川高法[2002]105号)规定:三十一、非法经营罪:除司法解释已有特别规定外,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可视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可视为刑法第二百
    2023-07-24
    118人看过
  • 洗钱罪情节的认定标准及其严重性
    我国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对于洗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犯罪分子的洗钱数额只要超过五十万元的,就属于洗钱罪情节严重;如果犯罪分子多次实施洗钱活动,也属于洗钱罪情节严重;个人以洗钱为业或者单位以洗钱为主要业务的,也属于洗钱罪情节严重。对于犯此罪的犯罪分子,一般会处以五年到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洗钱罪的范围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都属于洗钱罪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
    2023-06-30
    158人看过
  • 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解释。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种:1、所谓情节严重,即是指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比较严重,例如,诬告他人犯危害国家安全、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罪行,且诬告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2、情节严重是指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的情形;3、情节严重是指行为人诬告陷害的行为足以引起司法机关启动司法活动,只要一旦启动了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如立案侦查,即构成情节严重;4、情节严重是指,行为人对被诬告人进行告发以后,引起了被诬告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杀等情形;5、情节严重主要指诬陷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如造成被诬陷人被司法机关错误取保候审、错误拘留、错误逮捕等。诬告陷害罪的客体诬告陷害罪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
    2023-08-12
    396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对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处罚一般分为两种情况: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女实施这种行为;(2)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
    2023-03-27
    390人看过
  • 高空抛物罪如何认定情节严重?
    一、高空抛物罪如何认定情节严重?高空抛物罪应该是根据造成的后果来进行认定情节严重,高空抛物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包括从建筑物上抛掷物体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体。一般很难确定是谁造成的,还是谁抛弃的。为了保护受害者,法律规定了高空抛物造成损害的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倒塌、脱落或者坠落,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在共同侵权的情况下,即加害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时,加害人不仅要承担高空抛(落)物造成的侵权责任,还要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从建筑物上抛掷的物体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损害,具体侵权人难以认定的,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应当赔偿,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二、高空抛物可以构成什么罪?高空抛物、坠物损害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对于高空抛物行为,要综
    2024-01-17
    355人看过
  • 刑法中如何认定串标情节严重的情况?
    串通投标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如下:1、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3、在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的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国际影响的。最新刑法串标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2023-07-05
    1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招摇撞骗情节严重,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司法解释哪些情况?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5
      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节轻重的要求,即只要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的,就构成该罪,因此,行为人实施地每一次招摇撞骗都符合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单独构成犯罪。 2、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招摇撞骗行为本身性质并不严重,但被害人却由于行为人招摇撞骗的行为而精神失
    • 招摇撞骗现在被判刑了,招摇撞骗情节严重怎么认定的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犯本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 招摇撞骗罪的司法解释,招摇撞骗罪如何认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3-21
      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定义、量刑】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司法解释对于招摇撞骗罪及其处刑的规定共分两款:第一款是关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犯罪及其处刑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
    •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和相关定义是哪些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 如何认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如何认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14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军队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动。(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