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伤保险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18:01:01 65 人看过

一、青海省工伤保险规定是什么?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按照表列填写好)需要盖好公司的章。

2、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

3、工伤鉴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正反复印件一份签好名5、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二、工伤保险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在当代的社会涉及到工伤方面的问题,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相关工商保险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通常状况之下,首先是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鉴定,最后就是为劳动者报销相关的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青海省工伤死亡赔偿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2017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19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青海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青海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
    2023-07-11
    109人看过
  • 青海省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2021糖尿病医保报销政策2021糖尿病医保报销政策:一般门诊报销:参保居民到乡镇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部就诊,没有起跑线。2019年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六十,每人赔偿费
    2023-07-03
    107人看过
  • 青海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市民基本都参加了工伤保险,由于工伤保险由公司缴费,所以大多数参保者不知道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青海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青海省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将由原来的三类调整划分为八类,全省各地区八类行业统一实行八种不同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调整费率后,全省工伤保险缴费平均费率将由0.89%下降至0.79%,下降了0.1个百分点,预计今后全省各行业、各单位每年可少缴保费近3000万元。青海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青海省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分为八类,从一类到八类的缴费比例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2023-05-08
    225人看过
  • 青海省保险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首先,我们需要在民事诉讼中确定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赔偿权益的享有者,通常是在伤害事故中受到身体损伤的当事人本人,请依照其身份证明文件详细填写出生日期、性别、族别、职业、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相关细节;若涉及单位财产受损失的情况,则应以该财产所有权人为原告。而在涉及到生命丧失的事故案件中,赔偿权益的享有者则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即包括父母、配偶及子女在内的全体原告,同样需依据他们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详细填写出生日期、性别、族别、职业、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相关细节。其次,被告则是指负有赔偿责任的一方。除了根据身份证明文件详细填写出生日期、性别、族别、职业、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相关细节之外,还需注明行驶证上所载明的车主信息,如果车主为自然人,同样需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填写;同时,还需注明单位的注册地址。接下来,我们需要明确提出具体且明确的诉讼请求,具体的赔偿项目可以参照本网站诉讼指导栏目的计
    2024-04-29
    96人看过
  • 青海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本次调整,是自2007年以来,该省第12次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其中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发生的工伤,鉴定为一至六级的工伤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33元。同时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2020年12月31日(含)前因工死亡的,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6元,调整后实际领取低于每人每月1148元的,调整到每人每月1148元。一、陕西养老保险如何缴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整如下: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2、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
    2023-03-02
    182人看过
  • 青海省最新平均工资出炉,青海省平均工资怎么算
    青海省2018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没上调,仍执行的2018年5月1日上调后的标准。从2018年5月1日起调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在现行水平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即:西宁市、海东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0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0.6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12.7元;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0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0.7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12.8元;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0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0.8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12.9元。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
    2023-05-08
    471人看过
  • 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07〕37号中央驻青行业单位、省监狱管理局、三江集团:为贯彻《工伤保险条例》、《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促进工伤预防,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根据省级工伤保险实施的实际情况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07〕37号中央驻青行业单位、省监狱管理局、三江集团:为贯彻《工伤保险条例》、《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促进工伤预防,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根据省级工伤保险实施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青海省省级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青海省省级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试行)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九日主题词:省级费率浮动办法通知抄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07年5月22日印发青海省省级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试行)为促
    2023-06-09
    290人看过
  • 青海省取暖费标准是什么
    一、青海省取暖费标准是什么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事局、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快后勤物业社会化管理进程,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减轻职工负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将职工冬季取暖费补助标准在青人薪字[2003]308号文件标准基础上人均再提高200元,调整后的标准为:乐都、民和580元/年西宁地区(含大通、湟中、湟源)、平安、互助600元/年循化、贵德658元/年尖扎687元/年化隆702元/年门源、海晏731元/年同仁、祁连、共和、贵南、都兰、乌兰、德令哈、格尔木833元/年刚察、河南、泽库、同德、兴海、天峻、大柴旦、冷湖892元/年茫崖1009元/年玉树、称多、囊谦、杂多、玛沁、玛多、达日、甘德、久治、班玛1082元/年治多、曲麻莱、唐古拉地区1155元/年中央驻青单位可参照执行。二、供热费就是中国各城市(尤其是指北方城市)进入冬季后,居民向供热部门交纳的一定
    2023-05-09
    268人看过
  • 关于工伤青海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的青藏高原上,其实青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省份了,一直以来青海就有着世界屋脊的美称,但是在青海近代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大小工伤事故也是层出不穷的。不过,关于工伤青海赔偿标准这肯定谁也不能给出一个统一的回答的,因为在青海的工伤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关于工伤青海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
    2023-04-28
    117人看过
  • 青海省农民工难享失业保险待遇详解
    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社会保障问题多年来一直为全社会所关注。据了解,我省一直不断地出台政策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01年出台的《青海省实施
    2023-05-08
    336人看过
  • 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
    各州市地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退役士兵以教育培训方式促进就业,是新形势下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提高退役士兵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市场经济中就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士役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青海省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自2004年起,在我省城镇退役士兵中有组织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织领导对城镇退役士兵实施教育培训的组织领导工作由省民政厅负责,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配合,统一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办法;落实组织、指导、监督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具体组织业务分工:省民政厅负责组织、协调全省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制定和落实有关助学政策,指导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大、中专院校的报名工作;省教育厅负责落实助学政策,组织退
    2023-06-10
    99人看过
  • 青岛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2005
    第一条为保障在本市务工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在外省市注册、在青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下同)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本规定所称农民工,是指来自农村,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与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劳动者。第三条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均应依法办理工伤保险手续、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第四条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当在注册地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注册地与实际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且未在注册地参保的,在实际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第五条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
    2022-11-25
    372人看过
  • 青海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规定
    发布部门: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青海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规定》已经一九九三年七月三十一日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布,自即日起施行。省长田成平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青海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外商投资财产的鉴定工作,促进我省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维护中外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财产是指:国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本省境内开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及开展对外加工、装配和各种补偿贸易的有关各方投入或积累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等有形财产。第三条青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管理全省范围内的外商投资财产的鉴定工作。外商投资财产的具体鉴定业务,由青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商检机构)根据中外投资
    2023-06-06
    248人看过
  • 青海省生育保险待遇提高介绍
    从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青海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已下简称《办法》),省政府第91次常委会已研究通过,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覆盖范围扩大《办法》规定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和有雇工关系的个体经济组织全部纳入了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缴费费率降低《办法》将企业单位的缴费费率降低到0.9%,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0.5%。生育保险费统一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生育保险基金缴费基数不低于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不超过300%,低于60%按60%,超过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生育保险待遇提高《办法》新增了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一次性剩余费用待遇,丈夫的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妻子即使无工作,生育后也可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并规定生育医疗费用符合《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瓶目录》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2023-05-08
    48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青海省劳动工伤保险律师费用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03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青海省养老保险怎么交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4
      无工作单位的流动人员带上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办理,户口在哪个区,就在哪个区的社保局办理。你也可以选择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应和养老保险在同一区域办理, 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设立的"流动人员缴费窗口"参保,具体缴费标准可根据《年度个体工商户业主和流动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选择确定(他分有很多缴费档次,来适合不同经济层次人群,你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档次进行缴费)养老保险费
    • 青海省工伤平均工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0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0.7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12.8元;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0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0.8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12.9元。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
    • 青海农村养老保险应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28
      青海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交多少钱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自愿选择个人缴费标准,多缴多得。 (一)各县市明确个人缴费,参保个人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 0、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自愿选择个人缴费标准,多缴多得。 (二)在出口补助方面,分别确定最低给予每人每年45-6
    • 产假青海省规定2021年是什么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6
      青海省婚假有15日,产假有158日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无论是一孩、二孩还是再生育三孩及以上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日外,延长女方产假60日给予其配偶看护假15日企、事业单位必须在产、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得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具体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