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侵权中的免责情形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1 16:35:18 263 人看过

一、行政侵权中的免责情形有什么

行政侵权中的免责情形主要分为两种:一般免责情形和特定免责情形(又称豁免)。这两种情形都是法定的,具有强制性。

1.一般免责情形通常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行政机关的行为虽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由于某种法定原因,行政机关可以免除或减轻其行政责任。这些情形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无明显不当;

(2)行政行为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3)行政行为是基于相对人的自愿请求等。

2.特定免责情形则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行政机关的行为可以免受行政责任的追究。

(1)这些情形通常与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相关,如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损害;

(2)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因相对人的过错导致损害等。

二、一般免责情形与特定免责

一般免责情形和特定免责情形在行政侵权中各有特点。一般免责情形更注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而特定免责情形则更侧重于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和风险。

1.对于一般免责情形,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2.对于特定免责情形,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可能会遇到一些无法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特殊情况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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