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铁路部门收取20%的退票费不合理,律师孙在辰将北京市铁路局告上法庭,要求返还退票费85元。昨天上午,北京市铁路中级法院终审维持了原判,驳回上诉。
律师质疑20%退票费
律师孙在辰称,今年2月1日,他买了4张北京到盘锦的火车票,票价总计432元。2月4日,因安排有变,孙在辰到北京火车站办理退票。退票时,铁路部门收取票面价格20%的退票费,共计85元。
孙在辰认为,自己退票时正值春运,车票非常紧张,除车票印刷成本外,自己没有浪费任何资源。如果20%是退票的成本补偿,那10元车票和1000元票价的退票成本怎能相差100倍?如果是罚款,铁路企业不是行政单位,没有罚款权;若是违约金,鉴于运输合同的特殊情形,法律保护乘客的退票权;若是赔偿金,旅客提前要求退票,运输企业能够再次发售的客票,没有造成实际损失,怎能收取退票费?对于退票费的说法,孙提出质疑。
民诉被驳再提行政诉讼
4月,因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孙在辰将北京铁路局诉至法院,要求退还退票费85元。一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孙在辰的诉求。孙在辰提出上诉。
北京铁路中院经审理认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得当。终审维持了原判,驳回孙的上诉。宣判后,孙在辰表示,这个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但称自己不会放弃。
孙介绍,除此民事诉讼外,自己还提起了行政诉讼,一审被一中院驳回。目前,行政诉讼案正在上诉中。
新闻回顾一中院一审驳回行政诉讼
今年3月5日,孙在辰向铁道部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认为北京铁路局收取退票费属于没有合法依据的行政行为,其非法行政行为直接侵犯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应当退还其非法收费。
3月12日,铁道部下达了不予受理决定书,称其申请事项不符合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对此,孙在辰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铁道部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
8月7日,市一中院作出行政诉讼裁定称,作为铁路运输企业,北京市铁路局及其所属火车站收取退票费的行为,是企业从事日常经营活动的行为,不是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为。孙在辰的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故驳回孙在辰的起诉。
相关案例律师告火车20%退票费违规败诉
2005年2月15日,律师李苏滨购买北京西至河北廊坊的火车票,他因故无法按时乘坐火车退票,工作人员收取2元手续费,占票面价格20%.李苏滨认为,退票费应按《价格法》规定听证,否则就是剥夺消费者监督权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2006年4月,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驳回上诉。
-
律师诉北京铁路局春运退票案终审消费者败诉
330人看过
-
起诉被驳回律师费还能退吗?
60人看过
-
铁路部门收取退票费涉嫌垄断市民质疑其收费的合理性
399人看过
-
刑事二审上诉驳回律师怎样收费
365人看过
-
河南一农民为1.2元退票费诉北京铁路局被驳
238人看过
-
铁路退票手续费的收取方式
405人看过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
终审驳回上诉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3“上诉”这个程序仅指一审之后当事人对一审不服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终审判决以后就不能再上诉了。如果不服而想申请救济: (1)可以在两年内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 (2)向你们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看可否通过向检察院上诉,由检察院提出抗诉; (3)向有关部门信访。而你说的想爱你高院申诉已被驳回,那诉权确已穷尽,如果真有重大冤屈,只能信访了。对二审终审后的民事案件信
-
终审送审被驳回后怎么上诉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9展开全部“上诉”这个程序仅指一审之后当事人对一审不服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终审判决以后就不能再上诉了。如果不服而想申请救济: (1)可以在两年内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 (2)向你们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看可否通过向检察院上诉,由检察院提出抗诉; (3)向有关部门信访。而你说的想爱你高院申诉已被驳回,那诉权确已穷尽,如果真有重大冤屈,只能信访了。对二审终审后的民
-
铁路退票手续费怎么收费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7为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预防管理,配合各地2月10日前灵活安排工作的措施,进一步方便旅客退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决定从2020年2月6日零时起,到现在为止在车站、12306网站等各渠道购买的全国铁路列车票,旅客在开车前自愿改变行程需要退票的,铁路部门不收取退票手续费,购买铁路乘意保险对于无法在线办理退票的旅客,铁路部门继续推出延长退票期限的服务措施。2020年2月5日24点前使用现
-
被公安机关告知知其他部门受理会被驳回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7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第八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第九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
-
在铁路上醉驾被辞退部门会介入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041、员工醉驾是要看在什么情况下,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醉驾,那么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是可以辞退该员工的。 2、如果在非工作关系,员工醉驾,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也是可以以此辞退该员工的。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