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有哪些不同的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6:44:57 370 人看过

自诉案件的种类有以下这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民事纠纷自诉案件种类包括哪些

(一)、第一类纠纷范围

(1)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及离婚的财产纠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恋爱引起的财产纠纷、抚养和赡养纠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等。

(2)继承遗产纠纷。包括继承权纠纷、遗嘱继承纠纷、分割遗产份额纠纷等。

(3)土地纠纷。包括宅基地纠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等。

(4)房屋纠纷。包括房屋确权纠纷,房屋买卖、使用、租赁、代管、典当、拆迁、调换等纠纷。

(5)各种物权纠纷。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纠纷。

(6)相邻关系纠纷。包括相邻采光、通风、通行、排水、滴水、噪音、防险等纠纷。

(7)涉及人身权纠纷。包括侵害他人身体的侵权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美容致人损害的纠纷,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损害的纠纷,被动物致伤造成的纠纷,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引起的纠纷。

(8)债务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代理纠纷、追还不当得利纠纷、无因管理索赔纠纷等。

(9)知识产权纠纷。包括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纠纷,发明、发现权纠纷,工业产权转让、使用许可等纠纷。

(10)各种票据纠纷。包括股票纠纷、债券纠纷、彩票纠纷等。

(二)、第二类纠纷范围。

(1)劳动合同争议纠纷。

(2)除名、辞退或开除争议纠纷。

(3)对企业作出的其他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争议纠纷。

(4)关于是否工伤的认定争议纠纷。

(5)其他。

这类纠纷或争议引起民事官司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先由相关的劳动争议管理部门进行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论不服才可以去法院打官司,未经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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