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法律问题是抚养权归属时经常出现的:如果子女未满二周岁的,一般抚养权归母亲所有。如果子女已满二周岁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确认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抚养权归谁
离婚抚养权的规定如下:
1、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3、如果孩子是十周岁以上的:
可以征求孩子意见,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
(1)协商一致的,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2)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最高法院对子女抚养规定的详细解读
362人看过
-
证据三性的法律规定详细解读
86人看过
-
民法典对离婚孩子归属的详细解读
32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归属权的法律规定解读
468人看过
-
借贷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的详细解读
187人看过
-
工伤规定的劳动法详细解读
256人看过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
子女抚养权的法律法规及详细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民法典137条的详细解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23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侵权责任法解读,最好详细点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8第四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解读第四条】该条规定的是侵权责任优先原则,侵权人由于同一行为应当承担多种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情况下,侵权责任优先赔偿,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私权保护的重视。 第五条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解读第五条
-
合同变更的详细解读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1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指合同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
-
退休年龄规定新政策及详细解读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9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八周岁,女年满五八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八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延迟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