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18:14:42 389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人员救助标准的居民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到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到乡镇社会救助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登记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依法签署委托市、区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的文书;——第三步在村(居)委会的协助下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查核实;——第四步乡镇调查结果在申请人所在居(村)民委员会进行公示——第五步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窗口报区民政局审核审批,救助金直接拨付到救助对象账号中。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3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静海区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津政令第25号)第二章最低生活保障第八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hqzwfw.tj.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0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文章
  • 天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要办多久
    一、天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时间要办多久天门城市居民最低保对象审批的时限为30工作日二、天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的办理流程1、受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及授权书等必要材料;2.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3、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及时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后3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4、办结,对象确认。三、天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023-05-25
    114人看过
  • 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条件
    申请条件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申请程序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收入证明: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
    2023-05-01
    496人看过
  • 潜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潜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受理条件有哪些1、持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3、申请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按有关规定,认定属于不具备工作能力或工作条件(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的对象等);(2)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先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计划。二、潜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受理所需材料1、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交低保申请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主照片,结婚证或离婚证。2、户主及家庭成员从事工作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工资收入的单位证明。3、下岗证、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离(退)休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按有关政
    2023-05-13
    101人看过
  • 十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一、十堰城市生活保障业务申请材料①提供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书面申报家庭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③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二、十堰城市生活保障业务申请流程(一)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书面申报人口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二)审核: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三)审批: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拟批准给予低保,根据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最低标准确定保障金额
    2023-05-25
    356人看过
  • 荆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收费吗
    一、荆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收费吗荆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不收费。二、荆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办理流程1、受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及授权书等必要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3、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及时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后3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4、办结,对象确认。三、荆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
    2023-05-13
    346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我国经济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工作... 更多>

    #最低生活保障
    相关咨询
    • 北碚城乡居民低保申请办法,如何申请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19
      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 《北碚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确定及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保障对象具有本区居民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农村保障对象主要是因残疾、年老体弱或家庭主要劳动力患重病、死亡或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情况造成自身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 人户分离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家庭,
    • 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需要哪些材料?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5
      申请条件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主要有以下3种人员:1、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力,不能决定赡养人和赡养人的居民(村)。2、领取失业金或失业金到期仍无法再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
    •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
      (一)申请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书面申请(可由居、村委会代为转交)。同时提交以下手续: 1、户口簿、身份证、房屋证(复印件); 2、家庭人员收入证明; 3、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本领的无业人员,需出具民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或天津市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的证明; 4、夫妻离婚的,需供离婚证或裁判(调解)书; 5、人户分散的家庭提议申请的由其现寓居地居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10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等原因生活困难的,由司法各级人民政府提供帮助。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 长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八条包含些什么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1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民政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财政、统计及其他相关部门提出,报XX批准并报XX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当与我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担能力相协调,并根据物价波动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