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引发诉讼,能否维护权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09 11:30:07 133 人看过

这段素材讲述的是关于高利贷的规定。根据人民法院的判断,高利贷本金以及年利率不超过36%的利息是被承认的。但是,如果出借人提供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但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了该利息,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返还,人民法院将予以支持。

人民法院承认高利贷的存在,但只认可本金以及年利率不超过36%的利息。若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然而,若借款人已支付该利息,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返还的,人民法院将予以支持。

高 利 贷 合 法 吗 ? 本 金 利 率 3 6 % 以 内 受 法 律 保 护

高利贷本金是否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因此,高利贷的本金是受法律保护的。然而,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当事人还是需要按时偿还。

高利贷本金受法律保护,但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当事人还是需要按时偿还。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和第六百八十一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因此,高利贷的本金是受法律保护的。然而,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当事人还是需要按时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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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4日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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