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特征都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9:14:50 198 人看过

离婚损害赔偿的特征如下:

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2、侵害行为的特定性。

3、被害主体的特定性。

4、侵害对象和损害结果的特定性。

5、主观过错形式的特殊性。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概念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的规定或经授权、委托,对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行政制裁的活动。行政处罚的特征:1、行政处罚主体的特定性。2、行政处罚对象的特定性。3、行政处罚的规范性。

二、民法典如何认定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民法典认定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要件:

1、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2、行为人行为违法。行为人侵害名誉权的对象应当特定而明确,具有指向性;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经常使用“势必”“应当”“足以”等词汇,以说明其认为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

三、侵害公司名誉权立案标准?

侵害公司名誉权立案标准如下:

1、客观上,行为人有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侵权人实施侮辱、诽谤等行为;

2、主观上,行为人有过错,从法律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诉讼,主观过错的调查应以行为人是否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行为。即使公众人物的名誉确实受到损害,也不应视为侵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具体的人是指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受害人的声誉,使受害人感到不公平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折磨和心理创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侵犯法人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适用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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