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公司里提出股东资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08:50:30 484 人看过

一、如何从公司里提出股东资格?

方法如下:

1、投资者退出方式:

(1)通过股票上市退出企业;

(2)通过股份转让退出企业;

(3)管理层收购(MBO);

(4)股权回购;

(5)国内股权交易;

(6)离岸股权交易。

2、股东退股的申请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扩展资料:

股东退股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东的投资构成公司资本,公司资本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物质保证。我国旧公司法实行的是法定资本制,《公司法》严格遵循了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的资本三原则,以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旧《公司法》第34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退股的规定,即是资本三原则的具体体现之一。如果允许股东退股无疑是对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原则的破坏,从而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一般来说,股东如果想退出公司的话,可以选择股权转让的方式。股权转让如果是给已经算是公司的股东的话,是可以直接转让的,但是如果想给公司外的人的话是需要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

股东想要退出公司还可以选择的方式就是让公司回购,这样子公司可以回购股东手里的股权也是可以的。

我们还可以通过公司减资的方式股东退出公司,但是这种方式一般来说周期比较长,而且程序复杂,还需要其他股东的配合,相对来说要麻烦一些。

公司连续盈利,但是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红,股东可以提出退股。此外,如果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了主要财产,股东考虑信任因素,也可以申请退股。

股东是可以随意的处分自己的股权的,但是也有一定的前提条件,处分自己的股权应当合法合理,不可以违背法律的规定,处分股权时,如果对外转让,其他的股东还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时向内转让则不享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未出资方如何成为公司股东
    一、未出资方如何成为公司股东未出资方一般不能成为公司股东。成为公司的股东是需要出资的,只不过出资方式有可能不同,有用货币出资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自己不出资成为股东仅存在特别情形之中,如接受赠与,或因继承等情形成为公司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二、股东出资纠纷诉讼主体1.如果是公司起诉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诉讼主体是股东和公司;2.如果是其他股东起诉要求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主体是其他股东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
    2023-07-03
    170人看过
  • 公司股东出资如何申请破产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能够申请破产的只有债权人以及债务人。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上提案,若是通过,则可以以债务人名义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不能撤回申请。一、受到行政处罚时可以申请破产吗受到行政处罚时一般不可以申请破产,申请破产需满足《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情形。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破产重整的条件有哪些破产重整的条件有:1、债务人提出破产重组的条
    2023-06-28
    279人看过
  • 股东不出资公司债务如何办
    一、股东不出资公司债务如何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若是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就股东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该股东只有在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才承担这个赔偿责任。若是该股东是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出资义务,则债权人可以主张公司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其他发起人承担责任之后享有对该股东的追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
    2024-01-26
    147人看过
  •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公司无权取消其股东资格
    甲乙丙三人经过考察,准备在某市从事渔业养殖事业,三人经过商量决定以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使来经营该项目。三人一起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制订了公司章程,约定下列事项:第一,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甲货币出资100万元,乙货币出资40万元,丙货币出资60万元;第二,股东以其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和风险。后来,甲、乙依发起人协议足额完成了出资,丙因为顾虑到养殖事业的不稳定性,在出资了15万元后就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出钱了。1年后,公司经营效益不错,年终分配利润时,丙提出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持股比例分配利润,同时补齐原出资差额45万元。而甲和乙认为丙没有足额出资,构成了违约,于是在作出的股东会决议中决定将丙已出15万元出资退回,取消丙的股东资格和分配利润的资格。为此,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确认其股东资格,并要求补交45万元出资差额给公司,参加公司盈利分配。法院经审理判决,未足
    2023-06-09
    148人看过
  • 虚假出资股东资格要如何解除
    一、虚假出资股东资格要如何解除虚假出资股东资格,经催告仍不补足出资的,便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解除股东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认缴出资股东如何退出呢认缴出资股东想要退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退出,但要注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者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如果股东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
    2024-01-28
    495人看过
  • 公司撤销股东投资如何处理,股东出资的方式
    一、公司撤销股东投资如何处理公司被撤销后,公司就要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有剩余财产的,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二、股东出资的方式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2、实物实物指有
    2024-01-26
    373人看过
  •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撤资?
    一、股权转让这是股东退出股份最简单且直接的方式。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1.对内转让: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时,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对外转让:股东将股权转给公司以外的第三人,需要先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照转让价购买股权,不同意且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另外,股东对股权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股东表示要购买股权,那么股东优先于第三人受让股权。二、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红,且公司该五年持续盈利。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出现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三、将公司解清算当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通过
    2023-04-16
    458人看过
  •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如何转让
    根据法律,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合同方式转让股权,但是,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即使股东已对外转让了其全部股权,但其出资不实的责任不应随着股权的转让而免除,该股东或新股东仍应当依法向公司补足出资。一、股权转让需要主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股权转让需要主要的法律问题有: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注意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的价格条件,并征求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2、股权转让应当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转让人用股权转让价款补足出资;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转让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可以要求名义股东赔偿因股权转让而造成的损失。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2023-03-31
    399人看过
  • 股东是否有资格为公司提供担保
    一、股东是否有资格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可以为他人或者股东提供担保,但应遵守特定的程序。我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限额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二、股东资格怎么取得股东资格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直接向公司认购股份,包括设立取得和增资取得。(1)设立取得。设立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实际缴纳出资和公司依法成立两个要件。尤其注意公司依法成立是出资者取得股东资格的必备要件。(2)增资取得。增资取得股东资格需区分有限责任公司
    2023-06-07
    166人看过
  • 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如何交纳
    一、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如何交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成立时股东要按公司规章的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虚假出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
    2023-06-12
    64人看过
  • 股东提取出资时如何记账
    1、如何核算股东提取出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公司财务会计凭证中,借方记为“银行存款”,贷方记为“其他应收款”或“现金”。这种提取出资的行为,以本公司长期以“资产”项下的“其他应收款”或“现金”的形式入账于“资产负债表”,以实现资产的账面余额。事实上,股东与公司没有实际正常的业务往来。二是在公司财务会计凭证中,借方记为“银行存款”,贷方记为“长期投资”,反映股东出资的“转移”。这种财务会计核算方式是将其对股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的出资,以外部“长期投资”的形式转移到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下,实现出资的提取。这种“长期投资”是否真实,取决于“长期投资”公司是否正式出具出资证明书或股权证,以及公司作为“长期投资”公司的股东或债权人,因为这种“长期投资”的利益,才真正、公平地享有投资权。第三,公司财务没有核算,即公司“银行存款”或“实收资本”账户账面上的注册资本没有减少,而实际资本已经转移给
    2023-05-08
    427人看过
  • 如何承担公司股东的出资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一)收回出资。即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可能要求其继续发行出资的股东。(2)损害赔偿。股东出资义务是一种债务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公司法一般将股东的出资责任分为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1。出资违约责任(一)追缴出资。即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可能要求其继续发行出资的股东。(2)损害赔偿。股东出资义务是一种债务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资本充实责任可分为:(1)认购担保责任。(2)支付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又称出资担保责任,即股东认购股份但支付股份或者非现金出资物的,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支付股份或者非现金资产的义务。(3)填补差额的责任。公司成立时,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值的,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履行补足差额责任的发起人可以对虚假出资的股东行使请求权。
    2023-05-02
    180人看过
  • 公司股东的出资责任如何承担?
    公司法一般将股东的出资责任分为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1、出资违约责任(1)追缴出资。即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发行出资义务。(2)损害赔偿。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一种债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资本充实责任可具体分为:(1)认购担保责任。(2)缴纳担保责任。缴纳担保责任亦称出资担保责任,即股东虽认购股份但款缴纳股款或交付非现金出资标的,应由发起人承担连带缴纳股款或未交付非现金出资财产价额的义务。(3)差额填补责任。在公司成立时,如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时,发起人应对不足的差额部分承担连带填补责任。履行差额填补责任的发起人可向出资不实的股东行使求偿权。
    2023-06-09
    206人看过
  • 股东不出资,公司责任如何分配?
    股东未出资对公司要承担的责任为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对于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对瑕疵出资的股东有限制吗?公司一般是能对瑕疵出资的股东的权利进行限制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照股东会议一人一票一权的规定,可限制瑕疵出资股东的投票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2023-07-06
    49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公司小股东如何解除大股东资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18
      公司小股东可以解除大股东资格吗?小股东如何解除大股东资格?关于股东除名规则,现行的《公司法》并未明确作出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对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确立了有限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给予除名的制度。
    • 股东从公司提前出资构成抽逃资金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9
      构成抽逃资金罪,抽逃资金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自然人触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单位触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公司小股东可以解除大股东资格吗?小股东如何解除大股东资格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10
      公司小股东可以解除大股东资格吗?小股东如何解除大股东资格?关于股东除名规则,现行的《公司法》并未明确作出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对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确立了有限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给予除名的制度。
    • 公司出资(属于公司出资)如何确认股东?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1
      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的职工持股会即具有诉讼主体的资格,其是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股东责任。职工持股会与职工之间是代持股的关系,职工个人是实际出资人,持股会是名义股东。但是由于职工与公司之间不具有直接出资关系,由职工持股会代表职工作为投资主体行使股东权利。股东仅是职工持股会的成员,而非公司的股东。因此,职工无权请求确认其具有公司的股东资格,或者向公司请求收回其出资。 风险提示:
    • 股东未实际出资的能提出股东资格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2
      股东未实际出资享有股东资格。法律并未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因此而丧失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 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