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运输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9 21:14:07 329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需要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的,申请者应具有狩猎证或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准许证及有关科学研究、资源调查、宣传教育等特殊情况的有效文件。

二、办理材料

属于猎捕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提供。

属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提供。

属于进口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提供。

属于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提供。

属于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提供。

属于出售、收购、利用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提供。

应包括具体物种种类、数量、价格以及明确协议的时限等①收购、利用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活体用于驯养繁殖种源的,须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以及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种源来源和饲料来源有保证,并提交开展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②向外省出售、收购、利用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活体的,须提交有关省份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③涉及食用的,提交食品卫生检疫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提供所含野生动物成分原料的合法来源有效证明、年度生产计划和产品成分表

包括实施的种类、数量、地点、价格、利用方式、责任人等内容

向外省出售、收购、利用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活体的须提交。

涉及食用的提交。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博罗分厅提出预约申请的,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号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持预约号到社会服务中心大厅在预约时段内申请办事,咨询导办人员根据办事需求,指引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预约时段取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博罗分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申请,由系统自动生成业务办理流水号发送到申请人手机,无需取号。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申请,系统即时自动对申请进行接收。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的申请的,系统自动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等信息予以登记。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社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大厅咨询导办人员根据申请人办事需求,指引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申请人在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接收。申请人在社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在受理系统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申请接收人员等信息予以登记。申请人在社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登记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2楼C厅农林局局窗口

五、办理时限

2(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01年)

第二十条运输、携带、邮寄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必须申领运输证。出县境的,由县级以上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出省境的,由省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年)

第二十三条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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