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撤销和失效的时间怎样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1:23:14 354 人看过

要约可以撤销。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但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

(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

(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的形式包括什么及失效时间

要约的形式有:书面、口头、数据、电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要约失效时间: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的;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的;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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