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法律保障:如何实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8:20:30 378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律支持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怎样才能得到子女抚养权

如果孩子处在哺乳期,一般以孩子随母亲生活为原则,有特殊情况除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2、孩子长时间随其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3、已经绝育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无法生育;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此外,还可以提供另一方存在不良恶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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