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执行的适用条件:
1、必须是同一个行政相对人,合并处罚必须是针对同一个行政相对人,若不是同一个行政相对人,就不存在着合并处罚的问题。
2、必须存在两种以上(两种)违法行为。存在两种以上违法行为,这是合并处罚的前提条件,若不存在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则谈不上合并处罚。
3、必须在一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比如行政相对人既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行为,又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那么,质监部门不能对违反行政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合并处罚。
4、必须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实施,比如A企业同时存在无证生产、假冒厂名以及无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那么质监部门只能仅对无证生产和假冒厂名合并处罚,而不能对无照经营行为也合并处罚,应交由工商部门处理。综上所述,我国行政处罚合并执行条款并没有对此比较非常明确的规定。只不过在现实生活当中的某些案例运用到过类似于合并执行的处罚方式,因为很有可能行政处罚的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不止一种,而且在行政处罚当中能够对当事人合并执行的情况,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行政处罚的要素
(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已经客观存在。
(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
-
三种情况下行政处罚的合并执行
375人看过
-
林业行政处罚的种类及其执行情况
36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和刑罚的并存情况
369人看过
-
几种罪行的并罚情况
208人看过
-
2笔行政处罚合并违章处罚行政处罚共几种
105人看过
-
怎样应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情况?
367人看过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
行政处罚执行的新情况如何进行处理?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8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罚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法,它是以处罚的形式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二者的区别有: 一是法律性质上存在差异。引起执行罚的行为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违法性,执行罚是防止违法行为发生的惩戒措施。行政处罚则是以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作为前提的,没有相对方的违法行为,就不能给予行政处罚。
-
哪些情况下行政拘留合并执行呢?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
-
2笔行政处罚合并违章处罚行政处罚共几种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0合并处罚的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同一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是同一行政相对人,就不存在合并处罚的问题。必须有两种以上的违法行为。这是合并处罚的前提。如果没有两种以上(含两种)的违法行为,就没有合并处罚。必须是同一法律关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可以分别决定并合并执行,并制作决定书,分别注明每种违法行为的处理内容和合并执行内容。
-
哪些情况下行政处罚不执行?哪些情况不给予处罚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9(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有哪两种行政处罚?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0行政处罚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很多人酒驾,打架斗殴等行为的处罚都是用行政处罚。那么关于行政处罚包括哪两种?行政处罚不止两种,有多种情形,一般轻微的处罚就是警告行为人,罚款等,如果严重的单位违法行为,可能会被要求停产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