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关于收监的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08:04:21 293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第十六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第十七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符合本法第十六条

规定的,应当予以收监。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

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检查。

第十九条罪犯不得携带子女在监内服刑。

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我国法律制度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判刑后家属要等多长时间才能见到罪犯。而且在已经服刑的情况下,家属并不是随时随地都能探视罪犯,可能每个月探视的次数都是固定的,见面以后探视的时间也受限制。

一、判决书下来因疫情不能收监,以后会不会收监

判决书下来因疫情不能收监,以后会收监.收监,指关进监狱。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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