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是否适用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8:52:37 497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地役权登记的,适用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所有人不得设立地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土地所有权森林、林木;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其他需要抵押的不动产权利依法登记。地役权的分类(1)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按地役权的实现方式可分为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有效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可以对地役权采取积极行动的地役权,又称地役权。消极地役权是指以地役权人不作为某种行为为内容的地役权。它也被称为消极地役权,因为它有一定的不作为义务,而不是简单的容忍义务。(2)地役权的连续地役权和非连续地役权,根据地役权的行使方式或权利实现的时间,可分为连续地役权和非连续地役权。前者是指权利的行使不需要每次都有地役权人的行为,但权利可以连续实现的地役权。道路和设施本身的存在意味着权利人继续行使地役权。消极地役权通常是连续地役权。后者又称不连续地役权,是指权利的行使需要权利人每次都进行一定的行为,否则权利就无法实现的地役权。(3)表见地役权和不表见地役权根据地役权的存在与否可分为表见地役权和不表见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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