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启动破产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6:50:23 437 人看过

一、公司如何启动破产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是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以下7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

(一)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四)四是处置资产。

二、破产程序启动法律后果

根据新破产法规定,破产程序一旦启动,将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一)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二)财产保全措施被解除,未结案件被中止进入破产程序后,有关破产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未审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三、破产程序启动效力

(一)债务人于破产程序启动之时所拥有的及在程序开始之后新取得的财产,均应纳入破产程序。但自然人维持生存的必需品应从破产程序中排除。

(二)破产程序一经启动,财产的控制权和处分权应转交管理人行使。

(三)在不影响担保权及抵销权行使的前提下,破产程序启动之时即已存在的针对债务人的请求权(即破产请求权),仅可通过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程序和债权确认程序得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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