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行纪合同是否为实践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09:50:25 225 人看过

不是,是诺成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对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相应的对价符合有偿合同的定义。

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主体限定,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业务,合同作为双方当事人合意的一种协议,约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例如:借用、民间的借贷、保管、定金、寄存等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一、行纪合同的特征

1、主体的限定性。

2、标的具有特定性。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5、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践合同相关文章
  • 在我国拍卖是不是行纪合同?
    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人的自主权,拍卖合同不具有这两点特征,如果将拍卖合同应要归入合同分则的有名合同,应该最接近委托合同。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
    2023-06-16
    68人看过
  • 我国的房屋中介是行纪合同吗?
    看情况。地产公司委托具有行纪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代理销售,则该房屋中介是行纪;地产公司未签署委托代理,则该房屋中介是居间。《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1.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我国民法典对行纪合同设专章予以规定,把它确定为独立有名合同。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所受委托的事务行纪合同履行时,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如代购、代销、寄售等。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享有或承担。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3.行纪人在与第三人实施行为时应考虑委托人的利益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在办理行纪业务时,虽然是与第三人直接发生法律关系,但其因该关系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最终应归属于委托人,因此行纪人在与第三人实施行为时,应考虑委托人的利益。4.标的是行为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行为
    2023-06-16
    429人看过
  • 行纪合同可以事实行为吗?
    一、行纪合同可以事实行为吗?行纪合同仅限于法律行为,不可以是事实行为。行纪合同中所指的事务是特定的,仅限于买卖、寄售等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中所指的事物既可以有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所为的法律行为并不能直接对委托人生效;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既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也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所以委托人在后种情况下与第三方发生的法律行为可以直接对委托人生效。行纪合同,是指一方根据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办理购销、寄售和有价证券业务,并收取报酬的合同。其中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办理业务者,为行纪人;有行纪人为之办理业务,并支付报酬者,为委托人。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如两者都是提供服务的合同,都以当事人双方的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人都委托他人处理一定的事务等。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
    2024-01-27
    309人看过
  • 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吗?如何理解实践合同?
    一、什么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二、实践合同的特征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13、行纪合同是
    2024-01-24
    165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性质:实践性合同还是非实践性合同?
    本文介绍了租赁合同的性质和分类。租赁合同不属于实践性合同,成立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而不论租赁物是否实际交付。因此,租赁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的不同,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有不同之处。例如,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性合同。但是这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性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性合同。租赁合同不属于实践性合同。其成立仅以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而不论租赁物是否实际交付,因此,租赁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性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性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性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性合同。 租
    2023-09-10
    103人看过
  • 我国的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有区别吗?
    一、我国的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有区别吗?1、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3、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4、有偿性不同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二、行纪合同的特点1、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大部分学者认为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因为行纪合同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为此,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法都设专章予以规定,认其为独立有名合同。
    2024-01-29
    382人看过
  • 哪些为实践性合同
    一、哪些为实践性合同实践性合同有以下几点: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2.保管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质押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4.定金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二、实践合同中定金合同纠纷原则有哪些解决定金合同纠纷原则有以下几点:1.定金罚则的适用原则。2.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原则。3.合同部分履行时的处理原则。4.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处理原则。5.未按合同交付定金的处理原则。6.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原则。7.订约定金的处理原则
    2023-04-27
    132人看过
  • 拍卖行为是否属于行纪合同,签行纪合同注意什么?
    一、拍卖行为是否属于行纪合同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人的自主权,拍卖合同不具有这两点特征,如果将拍卖合同应要归入有名合同,应该最接近委托合同。行纪人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拍卖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和解是最佳的方式,拍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对拍卖物品瑕疵等有争议的地方进行深入的沟通并互相谅解从而达成共识,这样既可以防止损失扩大也可以节省其他解决方式的开支。二、签行纪合同注意什么1、保管责任。在
    2023-06-27
    175人看过
  • 实践合同是否都属于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不是实践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订购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订购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且不以当事人一方对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生效要件,因此是诺成合同。一、承揽关系工人受伤责任归谁承揽关系工人受伤,原则上定做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做人对定做、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除外。法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做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做人对定做、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存在相似之处,承揽人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雇员也要按照雇主要求而为一定工作,都有
    2023-06-25
    112人看过
  • 实践合同是否适用于借款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我国目前借款合同主要调整两部分内容,一是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关系,另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其中以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为主。投资协议是借款合同吗投资协议并不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人按期清偿借款的合同,而投资协议,是指项目主办人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主要规定项目主办人同意向项目公司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支持,以保证项目公司的偿贷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2023-07-05
    450人看过
  • 我国的委托授权书是行纪合同吗?
    一、我国的委托授权书是行纪合同吗不是,委托代理合同与授权委托书最根本的区别是,委托合同用于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授权委托书是单方面的授权行为。委托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表现为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订立的代为处理事务的有偿合同。是双务合同,双方互负合同义务。授权委托书是指委托人授权某人从事特定事务的法律文书。是授权人单方面授权行为。二、一般行纪合同具有什么特征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4、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行纪合同只需行纪人与委托人达成合意即可成立,而无需以物的交付为其成立要件。5、行纪合同是非要式合同。行纪合同可以以书
    2023-04-18
    92人看过
  • 合同的赠与性质是否属于实践合同?
    1、未经公正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即除了有赠与人的赠与意思表示成立,还需实际的所有权转移才能够使赠与合同生效。其中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占有。2、经公证机关公正有效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关于赠与的合同经公证后不需转移所有权就可以成立生效了。3、关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一般在条件成就之时才生效。4、社会捐助、公益捐助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相似,此类赠与也叫特种赠与,同样是诺成合同。赠予合同需要公证吗?赠与合同不需要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行使撤销权。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7-08
    361人看过
  • 实践合同的概念,实践合同的基本特征
    一、实践合同的概念实践合同的概念: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实践合同以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的完成为生效要件。对于实践合同,实物的交付也是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和代物清偿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生效。二、实践合同的基本特征实践合同的基本特征是:1.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2.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3.实践合同中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是先合同义务。三、实践合同与诺成
    2023-04-14
    396人看过
  • 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怎样才是实践合同
    一、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二、典型的实践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成立。三、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不同之处实践合同是与诺-成合同相对应的,但这仅是学理上的一种分类而已。1、它们的区别主要是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在诺-成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如果不交付标的物则合同无法成立,也就不存在违约,如要追究责任的话应是缔约过失。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
    2023-03-29
    9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这种合同的特点是: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这与诺成合同(一种“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 更多>

    #实践合同
    相关咨询
    • 2022年实践合同是否为单务合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4
      部分实践合同为单务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需要满足当事人协商一致、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等条件,才能生效的合同,又称要物合同。单务合同是指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 实践合同的定义,如何判断一份合同为实践合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29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与诺成合同相对应,实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于诺成合同,其主要区别在于: 1. 法律后果不同:实践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违约责任,而在诺成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合同无法成立,也就不存在违约,如要追究责任的话应是缔约过失。 2. 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实践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宣告成立,
    • 借贷合同的实践应践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7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即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借款合同自提供借款时生效。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一致外,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但是,自然人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事实上,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一致(即达成协议)时起成立;而实践合同则
    • 银行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吗我国对借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5
      银行借贷合同不是实践性合同,而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依据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实践合同是否包括定金合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15
      实践合同包括定金合同。实践合同是指以合同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后为成立条件的合同。而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故可以判断,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