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证据调查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这里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而调取的证据材料主要有: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材料;三是当事人及其诉讼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主要有: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第17条、第15条都有明确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二、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第十八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第四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再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二、申请证据调查申请书怎么写?
写明申请人民法院调查证据的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1)请示事项:明确写出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具体内容。
(2)事实和理由:首先阐明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予以调查的证据的具体内容及其对案件事实调查、纠纷正确解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后阐明申请人无法收集该证据的原因,指出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必要性。基于所述事实,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该证据。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日期。
(4)附项:应注明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现住址。
格式
证据调查申请书
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
申请调查证据的期限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307人看过
-
2023申请调取证据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461人看过
-
民事调查取证申请书的规定有哪些?
174人看过
-
法律依据律师调查令的相关规定
338人看过
-
借款人申请展期有哪些相关规定
88人看过
-
海事调查证据有哪些?
194人看过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
离婚后如何申请财产调查取证,有哪些相关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5离婚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司法机关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对财产进行调查取证。然后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暂时冻结双方共同财产的方式,来达到对离婚财产进行清算的目的,以避免一方在离婚时有私自转移财产或者隐瞒财产不报的行为。
-
有关重婚罪调查取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05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 重婚罪调查取证的有关规定如下: 1、承担重婚罪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2、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重婚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重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哪些情况下向法院申请证据调查,有哪些依据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8关于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期限应该是视证据种类的不同而定,一般都是应该在开庭钱提交证据、交换证据的规定期限届满之前七天或者是开庭前一周内,不过在庭审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新证据或当事人无能力举证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出申请。法院对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3天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法院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天内作出答复。
-
嫌疑人可以查看查证的证据吗,有哪些相关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08嫌疑人是不可以查看查证的证据的,但是可以让律师去查看。法律关于阅卷权的相关规定是,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证据材料。
-
调查婚姻的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6根据世卫组织的《GlobalStatsreportonRoadSafetyfor2015》报告显示,南非是世界上交通安全状况最糟糕的国家(没有之一)。南非每十万人中,平均每年有25.1人死于交通事故。令人震惊的是,这个国家每10起交通事故,其中有6起是由酒驾引起的。除了南非,加拿大因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率也高的吓人(与发达国家平均的34%相比),美国也是酒驾事故频发的国家之一,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