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到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一般是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中的管辖法院不一定是户籍地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撤销权管辖的法院是哪个?
撤销权级别管辖的法院是被告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提起撤销权诉讼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起诉吗
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遗赠扶养协议的分类,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
59人看过
-
我国哪些法律规定了扶养义务
91人看过
-
遗赠扶养法律法规有哪些法律法规规定
359人看过
-
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属于受赠人的义务吗
253人看过
-
签了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却未尽扶养义务,可以解除吗
322人看过
-
遗赠扶养协议误区之—遗赠扶养协议不能和子女签
146人看过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
哪些是扶养遗赠协议和遗嘱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3《民法典》规定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若是没有相抵触,都是有效的,若是有相抵触的,首先使用遗赠抚养协议。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
遗赠扶养协议误区之—遗赠扶养协议不能和子女签云南在线咨询 2021-01-22石家庄某区孙老汉年近七旬,老伴早逝,有一儿一女。现孙老汉年迈多病,需人照顾。女儿远嫁外地,对其照顾多有不便。儿子同意独自扶养老人,但要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孙老汉所有的房子留给自己。女儿表示同意,自愿放弃房子的继承。 石家庄继承律师解答: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指法
-
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共同作为证据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1遗嘱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无条件的,后者是附条件的。简单地说,遗赠是无偿的、不赋予义务的,遗赠抚养协议的生效条件,必须以受赠人履行抚养义务为前提条件。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在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
-
如何理解遗赠扶养协议和债务?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1遗赠扶养协议和债务中的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的自然人与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该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它以扶养人先履行对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为条件,然后遗赠人转移财产的法律行为才生效。
-
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是什么,遗赠抚养协议如何处理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合同关系,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富有义务,且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 1、扶养人的义务 扶养人的义务就是在受扶养人生前扶养受扶养人,在受扶养人死后安葬受扶养人。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受扶养人未解除协议的,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夺遗赠人财产的扶养人,经遗赠人的亲属或者有关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对不认真履行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