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的积极职能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19:00:55 378 人看过

一、人格权的积极职能是什么

人格权的积极职能表现为: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比如法人名称权可以转让给他人使用。

二、一般人格权的功能

一般人格权作为一项个人的基本权利,具有如下的功能:

1、解释功能

由于一般人格权的高度概括性和抽象性,使它成为具体人格权的母权,成为对各项具体人格权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权利,决定各项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性质、具体内容以及其他具体人格权的区分界限。正因为如此,一般人格权对于具体人格权而言,具有解释的功能。当对具体人格权进行解释的时候,应当依据一般人格权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特征为标准,对于有悖于一般人格权基本原理的对具体人格权的解释,应属无效。除了在学理解释上,一般人格权所具有的解释功能外,还具有在司法适用上的解释功能。在司法解释上,对于具体人格权立法应如何适用,也应依据一般人格权的基本原理进行解释,在具体人格权的法律适用上,也不得违背一般人格权基本原理的要求。

2、创造功能

一般人格权是一种“渊源权”,或者叫做权利的渊源。事实上,它不是所有权利的渊源,而只是具体人格权的渊源权,从中可以引出各种具体的人格权。人格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纵观人格权的发展历史,它是一个从弱到强,从少到多,逐渐壮大的权利组合。尤其是在近现代民事立法上,创造了大量的具体人格权,使具体人格权达到十数种,其种类之多,使其他基本权利无法相比。这些权利的产生,无一不是依据一般人格权的渊源而创造出来的。在成文法国家,一般人格权的这种创造功能更为明显。成文法国家规定任何权利,必须依法明文,无明文,则无权利。这种成文法的局限性,使对新生的具体人格权的确认和保护不无障碍。

3、补充功能

一般人格权也是一种弹性的权利,具有高度的包容性,既可以概括现有的具体人格权,又可以创造新的人格权,还可以对尚未被具体人格权确认保护的其他人格利益,发挥其补充功能,将这些具体人格利益概括在一般人格利益之中,以一般人格权进行法律保护。当这些没有被具体人格权所概括的人格利益受到侵害时,即可依侵害一般人格权确认其为侵权行为,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救济其人格利益损害。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三条【人格标识许可使用】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党内积极分子不合格的举报途径是什么?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如果发现该人员存在问题,可以向同级党委或更高一级的组织报告。党组织会调查、核实并处置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入党积极分子的标准得到遵守。将相关问题向同级党委或更高一级的组织报告。如果是党内的同志发现经过推荐最终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存有某种问题,不符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标准要求,可以向相关的基层党委或是更高一级的党组织反映,由党组织来调查、核实和处置存在的问题。 举 报 党 内 积 极 分 子 不 合 格 的 方 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如果一名党员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党员,应当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如果情节较轻,则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根据该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党内积极分子,如果其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党员,应当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因此,举报党内积极分子不合格的方法是合法的。需要注意的是,在举报过程中,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
    2023-09-02
    471人看过
  • 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
    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当供役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第三人妨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利用行为时,该地役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2、地役权人的消极权利,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禁止妨碍通风、禁止妨碍采光、禁止工程作业等,都是消极的权利。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行使地役权而不得不造成损害的,应本着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因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当或者对避免损害的发生欠缺必要的注意的,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地役权人的权利有哪些?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
    2023-08-16
    180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任职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破产管理人任职的积极条件也就是指具备什么样条件的人可以担任管理人。主要是专业素质方面的规定,要求有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或具有一定资质的中介机构担任。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保留“清算组”是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一大特色,这是因为我国的破产企业中,有不少是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一般都有其上级的主管部门。对于这一类型的企业,一般要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各相关单位进行破产清算。这也是对我国1986年破产法的继承,该规定用于处理国有企业的破产事务。企业破产法对管理人任职的积极条件没有明确的规定,2007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
    2023-04-17
    183人看过
  • 结婚的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是什么
    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男女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禁止要件结婚的禁止要件,是指人们在结婚时必须排除的条件,是婚姻的障碍。我国现行民法典从三个方面对此作了规定。(一)、禁止重婚重婚是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我国法律要求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已有配偶的男女在配偶死亡或双方离婚前都不得再行结婚。已有配偶又再行与其他异性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行为是重婚行为。所以,我国法律禁止重婚要求申请结婚的男女必须没有存续着的婚姻关系。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家庭法的行为,而且也是违反刑法的行为。禁止重婚也是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通例。(二)、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禁婚亲是指禁止结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其立法依据主要有两点:一是基于优生学上的要求。二是基于伦
    2023-07-30
    256人看过
  • 民法典的肖像权消极权能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肖像权消极权能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用丑化、污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来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没有肖像权人的同意,不能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权,肖像作品权利人也不能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二、合理实施哪些行为不需要肖像权人的同意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
    2023-04-19
    242人看过
  • 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包括什么,及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包括什么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包括的有:1.占有。所谓占有是民事主体对于标的物实际上的占领、控制。占有首先是一种事实状态。所有人可以自己占有标的物,也可交给他人予以占有。2.使用。所谓使用是指依照物的性质和用途,并不毁损所有物或变更其性质而加以利用。使用权能一般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3.收益。所谓收益是指收取标的物所产生的利益,具体而言是收取所有物的孳息。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4.处分。所谓处分是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命运的权能,即对所有物依法进行处置的行为。处分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二、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如下:1.所有权具有完整性。所有权是完整的物权。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于所有人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而其他物权只是具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2.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作为特定
    2023-05-06
    205人看过
  • 人格权是什么意思什么是人格权
    一、人格权是什么意思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人格权又包括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一)生命权生命权是指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也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二)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身体权有其独特的保护范围,对身体权的侵害行为,不以对身体的侵害造成生命、健康的损害为必要。(三)健康权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的技能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权利。(四)姓名权姓名权是指公民决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以姓名利益为内容的权利。主要包括姓名的命名、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的妨碍
    2023-04-27
    430人看过
  • 什么是人格权呢,人格权的特征
    一、什么是人格权呢人格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认为人格权指公民对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的一般人格利益予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长期以来某些具体人格权如生命权、健康权等早已在习惯法中或成文法中出现,得到了立法确认,但人格权作为高度抽象的事物,是近代以来才出现的。学者的不同学说从不同方向试图对其进行概念的把握,各有道理。在法律上,人格权是多种多样的,如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隐私权等等。还包括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人的基本权利。在人格权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中,其核心和基本内容,就是人格尊严。因此可以说,侵犯了人格尊严,实际上就等于侵犯了人格权。二、人格权的特征人格权有以下四种特征:
    2023-06-19
    72人看过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意义是什么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意义何在?(一)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调动人们的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积极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致力于保护权利人在科学、技术和文化领域的知识成果。只有及时、全面地保护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和合法权利,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积极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2)知识产权保护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决定了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技术、品牌、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的巨大作用。如何使这些无形资产逐步增值,有赖于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3)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和引进外资。中国已于2001年12月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保护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就不能参与世界贸易活动。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例如,加强知识产权
    2023-05-31
    193人看过
  • 破产清算的积极意义是什么
    破产和解的积极意义是什么?破产制度的基本功能是利用国家权力强制解决债权债务之间的关系,使债权人在不能充分实现债权利益的情况下得到公平分配,以维护社会正常的交易秩序。破产和解是债务人与债权人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通过自愿协商解决债权债务的一种方式。这两种程序都是由债务危机引发的,但解决债务危机的办法却明显不同。破产强制清算是一种以完全牺牲债务人为代价的被动方式。从债权人权益分配的角度看似乎是公平的,但债务人却遭受着财产分配的不公平。和解是偿还债务的积极方式。它通过减少债务数额、延长债务履行时间,减轻债务积累的负担和压力,为债务人重建提供机会和条件。在这种状态下,通过恢复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能力,可以提高债权的效率。从根本上讲,债权的实现取决于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追偿债务人的目的仍然是为了偿还债务,追偿目标和偿还目标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批准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
    2023-05-31
    118人看过
  • 合伙纠纷的积极影响是什么
    合伙纠纷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及时暴露公司的不稳定因素,避免更大的动荡。促进伙伴关系游戏规则的改进3。反映和回顾合作关系文化,及时修复合作关系。注册会计师合伙纠纷的常见解决办法根据我对沿海地区36起注册会计师合伙纠纷案例的分析研究,纠纷解决方式可分为自助救济、社会救济和公共救济:(一)自助——当事人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自助,也称为“私人救济”,民间称之为“私人”,是当事人在没有第三方协助的情况下解决合伙纠纷的一种方式。主要包括回避和和解1。避免回避是指合伙纠纷发生后,一方自愿放弃纠纷,从而消除纠纷。调解和解是指争端各方就导致争端或冲突的问题进行谈判并达成共识,以消除争端的行为。和解的特点是双方都有谈判和进行谈判的愿望,这充分体现了双方在争端解决结果中的共同意愿(二)社会救济——在第三方协助或支持下解决纠纷的方式社会救济是指依靠社会力量解决合伙纠纷的方式。其主要特点是基于合伙纠
    2023-05-07
    66人看过
  • 股份回购的积极作用是什么
    (1)公司可以考虑采用股份回购的方式减少公司股份和股东权益,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大大减轻公司盈利压力(2)通过股份回购,一部分股份可以作为奖励,解决员工的激励问题。相比之下,由于新股发行程序繁琐、程序复杂、成本高,解决职工持股和股源问题的较好途径是股份回购股份回购有利于公司股价的稳定和维持,因为如果公司有大量现金储备,很容易成为收购对象,公司可以通过现金回购股份来降低这种可能性;公司可以直接以远高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回购股份,这将使股价飙升,吓跑其他购买者股份回购可以增加公司的每股收益,提高股票的市场价值,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除上述主要功能外,股份回购还有许多积极的功能。股份回购是公司合并、上市公司转让等重组方案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方式,是资本行为和企业经营的重要手段,具有多种功能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2条公司不得购买自己的股份。然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5-02
    305人看过
  • 技术秘密的积极保护是什么
    一、技术秘密的积极保护是什么技术秘密的积极保护是指权利人对技术秘密采取的保密措施,保密措施既是权利人自觉采取的保护措施,同时,也是技术秘密构成的必要条件之一。因为技术秘密以保持秘密状态为首要条件,其不能对世的特性决定了要保证这一条件,最基本的途径就是权利人积极主动的保护措施。二、技术秘密的保护措施有哪些技术秘密有以下几种保护措施:1.预防性保护。技术方案形成以后,在实施之前,要充分考虑方法或产品进入市场后他人最可能采用的一些解密行为尤其是对反向工程的预防,有针对性地采取保密措施,例如在方法上增加破坏性前置程序、在配方中加入中性无害成分、在产品上增加防拆装置等,目的在于迷惑他人的视线,加大他人反向研究的成本投入,迫使他人放弃研究。2.保密条款。技术秘密实现其价值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进行技术使用许可。在签订许可合同时,从理论上讲,技术秘密每经一次许可,失密的风险就会加大,尤其是国际技术许可贸易合
    2022-07-27
    154人看过
  • 工会积极捍卫职工的哪些合法权益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维护在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工会职工福利发什么工会发福利主要来源工会的经费,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需要说明的是,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
    2023-07-11
    45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人格权的积极特点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9
      人格权的积极职能是: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比如法人的名称权可以转让给他人使用。(《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什么是抵押权人的积极义务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28
      抵押权的积极权能,是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所采取的各种措施与手段,依据相关规定,抵押权人的积极权能主要包括对抵押权人顺序利益的保护。
    • 什么是缓刑的积极后果?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立功积极退赃积极悔改能赔多少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1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重大立功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醉驾致1人死亡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积极赔偿受害人的处罚是什么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如果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处拘役,应按处罚较重的交通肇事罪处理。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并处罚金。”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有前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