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的权利义务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5:50:16 424 人看过

控股股东的权利有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提名,义务有应当忠诚勤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利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或者是债权人造成损失,也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一、股东是否还要承担公司的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债务股东一般承担有限责任,但在法人人格否定的情形下,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什么是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是指交易双方在完成交易前后产生的各种与交易相关的成本。交易成本分类如下:

1、搜索成本:收集商品信息和交易对象信息;

2、信息成本:获取交易对象信息和交易对象信息交换所需的成本;

3、议价成本:合同、价格、质量讨价还价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历史股东对公司负责吗

要负责。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5: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控股股东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包括股东权利吗
    一、债权债务包括股东权利吗1、债权债务不包括股东权利;2、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包括分红权、知情权、表决权、选择管理权等。3、债权债务:(1)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2)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3)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债权债务纠纷是怎么进行举证的(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
    2023-06-17
    195人看过
  • 个人股东控股的利弊有哪些
    个人股东控股的利弊(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福利性机构及其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3)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4)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5)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6)控股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分开、各自独立
    2023-06-15
    381人看过
  • 股东权利与义务的10%
    持有百分之十股权的股东有权: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解散公司;提临时提案;提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合伙协议中股东权利与义务主要是什么一)股东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七)公司终止或者清
    2023-07-07
    409人看过
  •  有关控股股东的定义
    该段内容介绍了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定义,即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的50%以上或持有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股东,即使比例不足50%,只要有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也可以被视为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在公司的治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力。公司的控股股东指的是,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的50%以上,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股东;即使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50%,但只要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也可以被视为控股股东。 【核心内容】控股股东的定义与影响控股股东是指在一家公司中,拥有股权比例达到一定程度,并对公司决策具有实际控制力的股东。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控制权:控股股东通过股权比例的掌握,可以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包括选举董事会、决定公
    2023-08-31
    130人看过
  • 控股大股东的权利有什么
    控股大股东的权利:(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当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其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3)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提名,应当严格遵循法律和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4)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及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任免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5)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与其他股东的权益。(6)控股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实行人员与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分开、各自独立核算
    2023-03-29
    260人看过
  • 给控股股东律师函正文包括哪些内容?
    一、给控股股东律师函正文包括哪些内容?律师函的正文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委托声明、事实简述、法律评论和律师意见。1、委托声明委托声明由委托来源及委托事项两部分组成。委托声明主要是向送达对象表明律师向其出具律师函的合法授权来源,以及委托人的委托事项,即委托人想让送达对象做什么或不做什么。2、事实简述一封好的律师函应该在委托人提交的材料及委托人陈述的基础上,通过有组织、有逻辑性对案件事实进行叙述,使送达对象相信你列举事实的合理性及真实性,并迫使其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行为。3、法律评论法律评论由法律引用(包括合同条款的引用)和法律分析两部分组成。在上一部分对事实进行简述之后,就得以事实为依据对对方的违约或违法行为进行法律评论。法律引用(包括合同条款的引用)是为了说明对方的违法或违约行为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约定的。4、律师意见律师意见由需要送达对象做什么及不这样做的后果两部分组成。这部分
    2023-06-02
    403人看过
  • 股东股东知情权包括哪些范围,股东知情权有哪些内容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包括以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一、股东知情权纠纷起诉的基本流程是什么股东知情权纠纷起诉的基本流程如下:1、立案审查;2、排期开庭;3、开庭审理;4、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依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如果公司拒绝提供咨询,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侵犯股东知情权的诉讼本质上是侵权诉讼。提起这起诉讼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用尽内部救济。二、大股东如何参与
    2023-03-29
    68人看过
  • 实际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并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条件或原因,但如果否定已实际享有股东权利者的股东资格,将使许多已经确定的公司法律关系发生变化,影响交易安全和社会稳定。而且,在多数情况下,只有股东才可能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因此,对于实际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者,在其他证据均存在矛盾或无法证明其非股东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认定其股东资格。可以证明股东法律资格的文件主要包括出资协议、出资事实、持股证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公司注册登记等等。股东出资后何时可以享有股东权利?股东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就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而股东名册一般是股东出资后置备的。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
    2023-08-16
    210人看过
  • 股东根据法律法规享有的义务包括哪些
    股东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4、出资填补义务;5、追加出资义务;6、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7、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8、其他。股东义务有哪些1、出资义务。2、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参加股东会会议既是股东的权利,同时也是股东的一项义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股东会会议,不能亲自参加时可以委托其他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3、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权限以及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行使权利,应当尊重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干涉董事会、经理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干涉监事会的正常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
    2023-08-08
    82人看过
  •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的含义
    股票质押是一种融资手段,指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将其持有的股票作为抵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为第三方的贷款提供担保。这种方式常用于公司资金链出问题或管理不善等情况下,一些持股多的股东喜欢采用。"股票质押"是指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将其持有的股票(股权)作为抵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为第三方的贷款提供担保。“股票质押”其实是上市公司常使用的一种融资手段。一般都是在公司资金链出问题,或者公司管理不善等情况下,一些持股多的股东就都对这种融资方式青睐有加。 股票质押的优点与风险股票质押是一种融资方式,指借款人将其所持有的股票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股票质押的优点包括:为公司提供资金,有利于公司扩大规模;股票市场的波动性较大,股票质押可以降低公司的风险;股票质押有利于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等。但股票质押也存在风险,包括: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经营风险、金融机构风险等。因此,在进行股票质押时,需要充分
    2023-08-28
    255人看过
  • 民办学校股东权利义务是什么?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股东权利:一、表决权表决权是指,股东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时,对会议议决的事项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在行使表决权时:1、有限责任公司:除非公有限责任司的章程另有规定时,遵循公司章程,否则应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二、股利分配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也称为分红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资产收益有权取得并保有公司分配的股利。1、有限责任公司:除全体股东事先有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利润,否则股东应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2、股
    2023-02-23
    437人看过
  • 股东权利与义务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股东权利如下:(一)根据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三)根据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等等;二、股东义务如下:(一)出资;(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三)不能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干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赠股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和设立协议一样对股东具有约束作用,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干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比如股利请求权、表决权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对外义务同一般股东,理由是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
    2023-07-05
    482人看过
  • 确认控制股东对小股东的诚信义务
    凡是有权力的地方,就有权力滥用和腐败的可能性。因此,无论是政治权力,还是经济权力包括资本权力都应慎独自律。控制股东侵害执行股东权益的行为的本质是滥用其控制权。为强化小股东的权益保护、约束控制股东的滥权行为,确认控制股东对上市公司及其小股东的诚信义务既有伦理意义,也有法治意义。遗憾的是,我国1993年《公司法》并未确认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中国证监会1997年12月1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虽未确立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但在第40条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可见,中国证监会往控股股东诚信义务的方向迈出了一小步。现在回过头来看,立法者和监管者当时之所以如此保守谨慎,乃源于对公司自治和市场自律的过于轻信。但控股股东频频滥用控制权的行为最终迫使中国证监会通过履行行政指导职责,在一系列部门规章与指引性文件中确立了控制股东负有诚信义务的概念。例如
    2023-06-09
    344人看过
  • 股东股权与股东控制权
    顾名思义,股东股权是指股东以其实际出资额享有的可以对公司主张的权利;股东控制权是指股东因股权而获得的对相关企业的运营控制权。这两个概念有其丰富的内涵及外延。一、控制权和控股权的区别是什么控股权是指对公司股份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虽然持股比例未达到50%以上但是却是所占比例最多,并能够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权利。控制权指股东依据所持公司股权,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实际运营管理情况,拥有的对公司权益的控制力,是介于所有权与经营权中间地带的一种权力。二、各控股比例所拥有的权利持有公司1%股份,拥有诉讼权,拥有了间接调查和起诉权利,其中调查权使用对象为监事会或董事会;持有公司3%的股份,有权召开小型会议和拥有临时提案权;持有公司5%的股份,拥有重大股权变动警戒线;如果持有公司10%的股份,可以发起临时会议,可以提出质询、起诉、调查、清算、解散公司等;持有公司股份达到20%,拥有重大同业竞争预警线;持有公
    2023-03-24
    21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更多>

    #控股股东
    相关咨询
    • 控股股东包含什么义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1
      我国公司法对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不得滥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和其他的利益。实践中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主要是控股股东实施的。除控股股东外,还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2.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所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 隐名股东有股东权利吗?隐名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9
      公司法对隐名股东没有规定。公司中的隐名投资是指一方实际出资,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的法律现象。其中实际出资人为隐名股东,公司章程等材料中记载的股东为显名股东。如果隐名投资人未直接以股东的名义行使权利的,则以显名投资人为股东。至于隐名投资人与显名投资人的关系,则依一般民法原则解决。公司法律关系要求具有稳定性,若以隐名投资人为股东,则会导致以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所形成的
    • 隐名股东包括哪些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4
      “隐名股东”一般不得出于规避禁止性法律规定的目的而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成为公司的股东,且,“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还需经公司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存在并认可。那么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哪些,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 股东转让股权后,新股东合法权利义务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7
      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也就是说,受让方成为新股东的同时,成为对标的公司借款的债权人。 二是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
    • 绝对股东的权利是哪些,企业绝对控股股东的权力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4
      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或集体的,一律按公有绝对控股经济处理;若投资双方分别为国有、集体的,则按国有绝对控股处理。 在绝对控股模式下,由于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存在绝对控股股东时,此时大股东的监督成本具有规模效应,该股东就会责无旁贷地担当起监督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