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定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1:36:35 320 人看过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

先予执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用先予执行的案件应当是: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

费用的诉讼;

(2)追索劳动报酬的诉讼;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包括: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2,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

3,不先予执行将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

4,只能由原告提出先予执行申请,包括本诉原告、反诉原告和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5,被申请人必须有履行能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先予执行相关文章
  • 什么是先予执行,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有哪些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需要,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先予执行和诉讼财产保全不同,主要表现在:1、客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客体只能是财产;先予执行的客体即包括财产,也包括行为。2、手段不同。财产诉讼保全的手段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先予执行的手段主要是划拨、扣留、提取财产,强制被申请人作出或停止某种行为。3、目的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目的是限制财产转移和处分;先予执行的目的是在判决前部分实现权利人的权利。
    2023-06-14
    465人看过
  • 什么是先予执行什么是裁定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所谓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务,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定的部分实体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①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②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其他案件,如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案件。可见,扶养、收养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申请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提起诉讼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一方当事人不及时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就无法保障;③一方当事人确实属于解决生活、生产的急需,待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后,就无法解决
    2023-03-02
    91人看过
  • 先予执行即是诉讼中的行为保全吗
    在行为保全正式确立为民事诉讼制度之前,一些法院通过适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先予执行适用范围进行了适度扩张,使得先予执行具有了部分行为保全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司法实践的需要。但行为保全毕竟不同于先予执行,虽然两者都强调了裁定事项的紧急性.其救济方式都可以表现为要求一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但二者仍然存在本质差别,不能互相替代。(1)制度目的不同。行为保全的目的在于,通过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避免给申请人造成损失或使损失扩大;而先予执行的目的是解决申请人在生活或生产方面的迫切需要,使申请人的权利在判决之前获得全部或部分的满足。(2)发生时间不同。行为保全既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诉讼开始前进行;而先予执行只能在诉讼开始之后,判决作出之前作出裁定,因为先予执行是提前实现判决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要求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过法院的审理程序加以明确后方可作出决断,因此在诉
    2023-06-14
    193人看过
  • 财产保全的裁定的效力应及予执行完毕时止
    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是指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应当持续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标的得到执行时止,即诉讼中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期间应及于执行程序的全过程。诉讼中财产保全的目的在于保证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得到执行,而进入执行程序只是执行的开始,并不意味着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实现。一、强制执行流程和办理时间(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
    2023-06-20
    345人看过
  • 行为保全与先予执行有什么区别
    一、行为保全与先予执行有什么区别所谓行为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避免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或进一步的损害,法院得依他们的申请对相关当事人的侵害或有侵害之虞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对行为保全的裁定,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先予执行和行为保全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行为保全仅适用于专利
    2023-06-07
    17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保全的财产可否优先执行
    一、民事诉讼保全的财产可否优先执行民事诉讼保全的财产是否可权优先执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属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追索劳动报酬等的案件,符合条件后,可以先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先予执行范围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先予执行条件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有哪些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
    2023-04-19
    446人看过
  • 诉讼保全的财产是否有执行优先权
    一、诉讼保全的财产是否有执行优先权如果申请执行的财产没有担保物权的,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优先受偿。如果有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清偿担保物权后,再由保全申请人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93.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二、财产保全担保书怎么写
    2023-06-04
    206人看过
  • 孝义法院执结一起先予执行案
    孝义市三贤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民心工程。经过棚改项目指挥部的努力,棚户区所需拆除的房屋建筑已近尾声,但仍有几户业主以种种理由拒不搬迁,严重影响到该项工程的顺利开展。8月14日,孝义市法院执行局受理原告孝义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三贤路片区项目指挥部诉被告李某某、郭某某、褚某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先予执行一案。原告于2013年9月20日与被告李某某、郭某某签订了《商业建筑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并予以补偿,被告褚某某以与第二被告签订租房协议租期未到等为由拒绝腾出所占房屋。为此,原告向孝义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要求被告褚某某立即腾出位于孝义市建设西街的房屋。执行局受理此案后,一方面主动与棚改办项目指挥部有关工作人员接洽、传唤相关当事人,另一方面加班加点、深入现场组织执行干警制定强制执行方案,慑于法律威严,该案当事人于受理案件后的次日同意搬迁并配合拆除该建筑。
    2023-06-06
    96人看过
  • 先予执行担保有什么规定?
    申请先予执行的,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即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申请先予执行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保证人担保,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案外人与被申请人签订证明申请人申请先予执行的正确性、合法性,并担保申请人在败诉时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而造成的损失。因此,保证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有担
    2023-04-18
    431人看过
  • 先予执行和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一、先予执行和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1、执行时间不同强制执行是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内容,也就是诉讼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结束以后,才可以执行。而先予执行则不需要生效的法律文件,即在审判过程中即可执行;2、执行内容不同。强制执行可以执行任何生效法律文件中明确的内容。而先予执行有着严格的执行范围的限制,如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二、对先予执行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先予执行范围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先予执行条件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
    2023-04-13
    485人看过
  • 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这是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又一种法律援助措施。所谓依法裁定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在作出判决之前,裁定被告人先交给老年人一定数额的赡养费和扶养费,并立即执行,以保证老年人的正常生活。这一法律援助制度,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的特殊关心和照顾,也体现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有了这种法律援助制度,是对不履行赡养义务者的法律约束,是对老年人权益免受侵害的法律保证,也是司法机关直接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制度,同其他法律援助制度一样,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实践中,会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的作用。
    2023-06-06
    488人看过
  • 诉讼保全与先予执行的区别是怎么样的
    先予执行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有哪些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需要,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先予执行和诉讼财产保全不同,主要表现在:1.客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客体只能是财产;先予执行的客体即包括财产,也包括行为。2.手段不同。财产诉讼保全的手段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先予执行的手段主要是划拨、扣留、提取财产,强制被申请人作出或停止某种行为。3.目的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目的是限制财产转移和处分;先予执行的目的是在判决前部分实现权利人的权利。【相关知识】[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
    2023-06-14
    313人看过
  • 不先予执行的是否裁定
    不先予执行的是不是裁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是否决定先予执行,是采取裁定的方式决定的,如果不准许的,裁定驳回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2023-06-13
    327人看过
  • 未执行先予执行的判罚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先予执行的着眼点是满足权利人的迫切需要。例如,原告因高度危险作业而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急需住院治疗,原告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与负有承担医疗费用义务的被告不能协商解决,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民事案件从起诉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如不先予执行,必然使原告的治疗耽误时间,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在这样的案件中,如不先予执行,等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再由义务人履行义务,就会使权利人不能得到及时治疗。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
    2023-02-17
    26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审判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 先予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是,第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第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更多>

    #先予执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两者是如何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需要,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先予执行和诉讼财产保全不同,主要表现在: 1.客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客体只能是财产;先予执行的客体即包括财产,也包括行为。 2.手段不同。财产诉讼保全的手段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先予执行的手段主要是划拨、扣留、提取
    • 法律上进行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上有哪些具体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1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22日印发的《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第1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
    • 申请财产保全是不是必须先予执行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6-16
      如果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有合法资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
    • 先予执行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4
      先予执行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有:法院裁定诉前财产保全的时限是接受申请后的四十八小时内,而先予执行没有具体时限。诉讼财产保全的客体只能是财产;先予执行的客体包括财产和行为。财产诉讼保全的手段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先予执行的手段主要是划拨、扣留、提取财产,强制被申请人作出或停止某种行为。
    • 在一些民事诉讼法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是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9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为保证将来做出的判决得到执行,对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包括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又可称诉讼保全)和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又可称诉前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