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民法典家暴怎么规定的?
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家暴情形。
1.民政部二级巡视员杨宗涛4日在民政部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2.对于有家暴情形的这种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民法典》第1079条里有明确的规定,其中有一条就是有关家暴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
二、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为了可以执行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整改,在离婚程序中加入了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等。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附件7)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民法典》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475人看过
-
民法典新增离婚一个月冷静期的规定
369人看过
-
民法典离婚2024年有冷静期么
102人看过
-
民法规定离婚冷静期应该离
310人看过
-
离婚冷静期后家暴协议离婚
264人看过
-
关于“冷静期”民法典如何规定的
258人看过
离婚冷静期,是我国《民法典》中提出的新的法律概念,指的是夫妻双方在欲要解除夫妻关系时,婚姻登记机关强制要求夫妻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是否需要离婚后,再确定离婚事宜,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冷静期的期限为有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 更多>
-
民法典中家暴冷暴力如何离婚,法律怎么规定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11遭遇家暴冷暴力,想要离婚可以与对方协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关于离婚时冷静期民法典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5《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民法典草案离婚需要30天冷静期具体怎么冷静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6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
家暴一定要冷静离婚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12-07法律分析 因家暴导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双方需要度过冷静期后才可以离婚。家暴离婚的,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则由冷静期,但如果一方选择诉讼离婚,则无需冷静期。法律规定,女方不同意的,男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且具有家暴情节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
-
有家暴的离婚会有冷静期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21、有冷静期。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零七七条 规定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