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加重犯和情节加重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0:36:16 367 人看过

结果加重,即犯罪行为出现了一定的犯罪后果就要加重处罚,如抢劫罪致人重伤、死亡和强奸罪致人重伤、死亡。

情节加重,即犯罪行为是在特定的场所进行或者采取特定的手段实施而对其加重处罚,如入户抢劫、持枪抢劫、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二人以上轮奸等。

一、绑架罪有结果加重犯

绑架罪有结果加重犯。行为人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都是绑架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结果加重犯与想象竞合联系

(一)数行为触犯的罪名的性质不同。牵连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不同的罪名,是罪质不同的犯罪。(吸收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相同的罪名,是罪质相同的犯罪。)

(二)数行为间关系的含义不同。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牵连犯的数行为之间是牵连关系,具体说来,牵连关系是手段与目的、原因与结果关系。从实质上来说,牵连关系也是一种吸收关系。但这是一种刑的吸收关系,而不是罪的吸收,所吸收之罪仍独立存在。吸收犯数行为间的关系是吸收关系,这种吸收关系是罪的吸收,所吸收之罪不再存在。

(三)行为的具体表现不同。牵连犯的数行为表现为手段行为、目的行为和结果行为。吸收犯的数行为表现为预备行为、未遂行为、实行行为、中止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等。

(四)犯罪故意的性质不同。吸收犯数行为的故意是同一的;其数目可能多个,但性质是相同的,且是针对同一行为对象,侵犯相同直接客体的故意。牵连犯的数行为的故意不是同一的。支配方法行为、目的行为、结果行为的各个具体犯罪故意固然是为总的犯罪目的服务,但其本身则具有各自不同的内涵。

(五)侵犯的客体和作用的对象不同。构成吸收犯的数行为必须侵犯同一或相同的直接客体,并且指向同一的具体犯罪对象;而构成牵连犯的数行为侵犯的直接体必然是不同的,对于反诉。也不必作用于同一具体的犯罪对象。

(六)主观方面的差别。牵连犯固然是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但行为人在这个犯罪目的的制约下,形成了与牵连犯罪的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相对应的数个犯罪故意,犯意的异质性和相对复数性是牵连犯的构成特征之一。吸收犯必须基于一个犯意,为了实现一个具体的犯罪目的而实施了数个犯罪行为,犯意的同一性和单一性是吸收犯的明显特征之一。

(七)两者在处断原则方面存有差异。通常以为,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一般为从一重处断,即按重的罪从重处罚,有时还并处轻罪的附加刑。吸收犯的处断原则是仅以吸收之罪论处,对被吸收之罪置之不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9: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果加重犯相关文章
  • 结果加重犯和基本犯有何关联?
    已经发生犯罪结果并且还因为其他情形需要加重处理当然是既遂。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发生了犯罪结果,同时又造成了法定的重结果,因而刑法对其规定了较重法定刑的犯罪。有的学者认为,结果加重犯是由双重罪过形式构成的犯罪,由于行为人对加重结果是出于过失,而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因此相应地也就不存在既遂形态。结果加重犯的行为特征1.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结果加重。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犯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加重结果不是由于基本行为造成的,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2.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首先,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但也有少数情况是对基本犯罪持过失(参见刑法第132条)。其次,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如果对加重结果没有过失,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其中,部分结果加重犯对结果只能是过失,如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对死亡只能是过失,如果对死亡结果持故
    2023-07-15
    401人看过
  • 重情节与加重情节
    从重,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形。加重,是指数罪并罚时,可以在所判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法律对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有期数罪并罚可以超过15年,判15-20年,拘役可以超过6个月,判6个月到1年,管制可以超过2年,最高判到3年。如何理解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抢劫罪的加重情节理解如下:(1)入室抢劫抢劫犯在比较狭小封闭的空间进行抢劫,一般指的是:他人的生活住所地。因为私人住宅不仅关系到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公民的生活安宁。抢劫犯入室抢劫侵犯的不仅是公民的人身安全还侵犯了公民的财产安全最重要的是入室抢劫还会危害到公民的住宅安全问题。(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犯在公交、大巴、火车、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进行抢劫,这种抢劫行为在损害公民人身权和财产安
    2023-07-17
    432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结果加重犯的加重情形有哪些
    (1)敲诈勒索行为引起严重后果的,如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2)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危害严重的;(3)敲诈勒索手段极为恶劣的,如冒充公务员敲诈勒索,以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为手段的敲诈勒索等;(4)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累犯;(5)共同敲诈勒索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6)敲诈勒索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7)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
    2023-03-03
    114人看过
  • 从重处罚是结果加重犯吗
    刑法总则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制内判处刑罚。由此可以看出,法定从重处罚,是刑罚总则规定的一般性要求,具有普遍使用的效力,从其内容上看,从重处罚应该是在法定刑的限制内判处的。而结果加重犯,比如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个人认为其是刑罚分则中对具体犯罪情形的具体规定,适用于个案,是个案中对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判处。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为人处较重的处罚,通过加重行为人的责任,才能保持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加重犯指具有法定从重或加重处罚情节的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加重犯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刑法第138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犯诬陷罪的;犯罪对象是特殊对象,如刑法第139条第2款规定的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犯罪后果严重
    2023-02-19
    465人看过
  • 结果加重犯和从重处罚有什么区别
    刑法总则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制内判处刑罚。由此可以看出,法定从重处罚,是刑罚总则规定的一般性要求,具有普遍使用的效力,从其内容上看,从重处罚应该是在法定刑的限制内判处的。而结果加重犯,比如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个人认为其是刑罚分则中对具体犯罪情形的具体规定,适用于个案,是个案中对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判处。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为人处较重的处罚,通过加重行为人的责任,才能保持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加重犯指具有法定从重或加重处罚情节的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加重犯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刑法第138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犯诬陷罪的;犯罪对象是特殊对象,如刑法第139条第2款规定的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犯罪后果严重
    2023-02-21
    351人看过
  • 什么是结果加重犯呢
    法律综合知识
    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如,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等等,就属于这种情况。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特征:1.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结果加重。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犯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部分结果加重犯对结果只能是过失,如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对死亡只能是过失,如果对死亡结果持故意,则成立故意杀人罪。部分结果加重犯对加重结果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如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结果既有可能是过失也有可能是故意。3.刑法就发生的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所谓加重了法定刑,是相对于基本犯罪而言,即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高于基本犯罪的法定刑。由于刑法对结果加重犯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故对结果加重犯只能认定为一罪,并且
    2024-05-18
    162人看过
  •  加重结果的犯罪特征
    这段文字讨论了犯罪行为和结果加重之间的关系。行为人可能对基本犯罪持故意态度,或者至少有过失,而加重结果则可能是一种结果的过失或故意。有些结果加重犯只能是结果的过失,而有些则可以是过失或故意。如果故意伤害死亡,行为人只能是死亡的过失。如果故意死亡,则成立故意杀人罪。此外,抢劫造成重伤或死亡的结果加重犯,行为人可以是过失或故意。最终,加重结果可能会导致法定刑的增加。犯罪行为已经存在,但结果进一步加重了其基本特征。基本犯罪与加重犯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行为人一般对基本犯罪持故意态度,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有些结果加重犯只能是结果的过失。如果故意伤害死亡,行为人只能是死亡的过失。如果故意死亡,则成立故意杀人罪。有些结果加重犯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的。抢劫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3、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 结 果 加 重 犯 加 重 法 定 刑 分
    2023-09-11
    345人看过
  • 入户抢劫是不是结果加重犯,及结果加重犯的成立条件
    一、入户抢劫是不是结果加重犯入户抢劫是结果加重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八种加重犯罪情节如下:(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二、结果加重犯的成立条件结果加重犯的成立条件如下:1.行为人实施基本犯罪行为,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2.行为人对基本犯罪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3.刑法就发生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由于刑法对结果加重犯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故对结果加重犯只能认定为一个犯罪,并且根据加重的法定刑量刑,而不能以数罪论处。遗弃罪没有结果加重犯。三、结果加重犯的加重结果是什么结果加重犯中的加重结果,是指超出基本
    2023-06-25
    256人看过
  • 基本犯未遂,结果加重犯既遂
    对加重结果是故意心态,但加重结果没有实现的,成立结果加重犯的未遂,适用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同时适用总则关于未遂的处罚规定。一、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有什么不同1、是否占有公私财物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抢劫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因而界限应当是以行为人是否占有公私财物为标准。2、是否侵犯人身权利抢劫罪不仅侵犯财产权利同时还侵犯人身权利,而且人身权利应当被认定为主要权利,因此即使未抢到财物但是给当事人的人身造成危害的也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3、是否抢到财物财物的到手和致人重伤或死亡与否是区分本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如果没有抢到财物但是致人轻伤的应当被认定为抢劫未遂。4、情节是否严重犯罪的既遂,只是针对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是否齐备来区分。结果加重犯或者情节加重犯,只要具备法定的加重结果或情节,就是齐备了所有的构成要件,成立既遂。二、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的刑事责任
    2023-02-26
    469人看过
  • 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浅论
    摘要:结果加重犯是故意实施基本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发生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重结果,刑法对重结果规定加重法定刑的犯罪。我国的结果加重犯存在两种类型,即基本犯为故意,重结果为过失的结果加重犯(纯正结果加重犯)与基本犯为故意,重结果也为故意的结果加重犯(不纯正结果加重犯)。前者不能成立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而后者可以成立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关键词:结果加重犯共同正犯故意过失一、结果加重犯概说(一)结果加重犯的概念与范围什么是结果加重犯,它的范围如何,对此问题刑法学界意见并不一致。从纯理论的角度分析,结果加重犯可能有以下各种表现形态:(1)基本犯为故意,重结果亦为故意;(2)基本犯为故意,重结果为过失;(3)基本犯为过失,重结果为故意;(4)基本犯为过失,重结果亦为过失;(5)基本犯为故意,重结果为偶然;(6)基本犯为过失,重结果为偶然。一般认为,最后两种形态的所谓偶然的结果加重犯”有违现代
    2023-05-31
    400人看过
  • 哪些情况被认为是结果加重犯?
    以下情况属于结果加重犯:1、劫持航空器造成严重伤亡;2、故意伤害重伤或死亡;3、强奸造成受害妇女重伤或死亡;4、非法拘禁造成重伤或死亡的;5、拐卖妇女、儿童导致被拐卖妇女、儿童及其家属受重伤或死亡;6、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导致死亡,虐待造成严重伤害和死亡,包括自杀;7、抢劫造成重伤或死亡;8、非法行医导致医生死亡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什么是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与该行为性质不相一致的严重结果,法律规定加重其法定刑的犯罪。由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是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在国外,结果加重犯一般成立独立的罪名。根据我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结果加重犯的罪名与基本犯罪的罪名是一致的,即结果加重犯不成立独立的罪名。加重结果的发生,超过行为人的犯意时,应在何种因果关系范围内,负其责任。对结果加重犯
    2023-07-07
    72人看过
  • 从重情节和加重情节有什么区别?
    一、从重情节和加重情节有什么区别?(一)处罚力度不同1、从重: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2、加重: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二)处罚规定不同1、从重: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为人处较重的处罚,通过加重行为人的责任,才能保持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2、加重:对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有期数罪并罚可以超过15年,判15-20年,拘役可以超过6个月,判6个月到1年,管制可以超过2年,最高判到3年。(三)处罚适用范围不同1、从重: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定刑范围内从事。如果超出了法定刑范围,则是“加重”,而不是“从重”。2、加重:是在法定刑以上适用刑罚。须有法定加重情节,并只限于主刑加重。二、结果加重犯怎么处罚的?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制内判处刑罚。由此可以看出,
    2022-06-27
    320人看过
  • 结果加重犯的法律地位
    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结果加重犯的法律地位1、理论指导的重要地位结果加重犯在刑法中的地位是指结果加重犯在刑法学体系的位置。不管人们如何评价结果加重犯,如何看待结果加重犯,只要它还存在于刑事立法中,它就应该在刑法理论中有一席位置,那种回避结果加重犯的态度只能使人们疏远结果加重犯,最后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由于缺乏正确的结果加重犯理论指导,司法实践在认定与处理结果加重犯时就会出现极大的随意性。2、具体领域中实施的地位具体说来,在刑法体系中,结果加重犯应在以下领域有一席位置。1、在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的既遂一节,介绍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因为结果加重犯也是犯罪的完成形态——结果加重犯的既遂形态,是犯罪既遂的一种。2、在未遂犯理论中研究结果加重犯的未遂。3、在共同犯罪论的领域研究结果加重犯中的共同犯罪问题。
    2023-06-11
    167人看过
  • 结果加重犯属于什么罪
    法律综合知识
    不属于某个具体的罪名。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基本犯罪,引起了可归责于行为人的加重结果,刑法对加重结果规定了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2-02-03
    16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果加重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由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是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在国外,结果加重犯一般成立独立的罪名。根据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结... 更多>

    #结果加重犯
    相关咨询
    • 严重情节与结果加重犯的区分
      四川在线咨询 2025-01-10
      两者之间的显著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关键方面:首先,从构成要件分析,加重犯有两个组成部分,即基础犯罪构成条件及其相应的加重情节构成要素。虽然加重情节并非固有的独立概念,但它涵盖的范围较广,包括犯罪行为人为特定身份的人员或因特殊动机实施犯罪等多个方面。此外,时刻、地理位置以及犯罪目的也是加重情节的常见载体。相比之下,结果加重犯同样由基础犯罪构成条件和相应的加重结果构成。这里所指的加重结果具有明确的针
    • 如何区分情形加重犯与结果加重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6
      结果加重犯与加重情节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构成要件上。 除四个方面的任一要件内容以外,犯罪主体的身份还有犯罪的手段、时间、地点、以及犯罪目的、动机等都可以作为情节而被加重处罚,因而中的严重情节不带有特定性,而中的加重结果带有特定性。 (二)罪数上。 1、情节加重犯的罪数 情节加重犯可能是实质的一罪也可能是,牵连犯、连续犯等都可以作为情节加重犯论处。 2、结果加重犯的罪数 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罪
    • 结果加重犯与加重情节区别是什么,有没有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4
      结果加重犯与加重情节的区别在于构成要件方面,所犯的罪数方面,相对情况方面也存在差异,情节加重犯不但有特定性,但结果加重判具有特定性,需要达到特定情形才能加重处罚。
    • 什么是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的构成条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什么是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由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是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在国外,结果加重犯一般成立独立的罪名。根据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结果加重犯的罪名与基本犯罪的罪名是一致的,即结果加重犯不成立独立的罪名。二、结果加重犯的构成条件结果加重犯,又称为加重结果犯,
    • 结果加重犯与情形加重的区别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1
      结果加重犯与加重情节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构成要件上。除四个方面的任一要件内容以外,犯罪主体的身份还有犯罪的手段、时间、地点、以及犯罪目的、动机等都可以作为情节而被加重处罚,因而中的严重情节不带有特定性,而中的加重结果带有特定性。 (二)罪数上。 1、情节加重犯的罪数。 情节加重犯可能是实质的一罪也可能是,牵连犯、连续犯等都可以作为情节加重犯论处。 2、结果加重犯的罪数。 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