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会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0:26:54 62 人看过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如何量刑?

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应这样量刑: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从而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应当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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