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而管理费的收费主体是物业。
一、物业管理费包含哪些费用
物业费构成要素有以下几点:
1、人工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
二、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物业费收取标准:
1、一级收费标准是1.00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2、二级收费标准是0.75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3、三级收费标准是0.50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4、四级收费标准是0.35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下列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
2、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
5、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物业费结余怎么办
1、成立业委会或向业委会出面协商如业主质疑物业费收取过高,可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要求物业出示收费许可证件。如物业无法提供,业主有权不缴纳物业费(物业私自提高物业费,属违法行为),并可向物价局投诉。若业主能够出具物业费收费过高的依据,可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议,降低物业费。如果小区目前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则必须经过占居建筑物总面积超过二分之一的业主,且占居总人数超过二分之一的业主同意,并且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重新商定降低物业费事宜。
2、找房管部门解决目前,物业费多由市场来调价,相关部门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收费标准。一般来说,物业费应依据小区的面积、层数、服务等级等来制定价格。如果业主觉得物业费收取不合理,可向房管部门反映情况,以此来维权。
3、协商提高物业服务不少业主之所以认为物业费过高,主要是因为物业服务水平太差劲,比如保安缺乏责任心、小区环境脏乱差、存在安全隐患等。对于这种情况,可由业委会出面,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要求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4、更换新物业小区的前期物业虽然是由开发商指定的,可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小区一旦发展成熟后便可成立业主委员会。如业委会对小区物业服务存在质疑,认为其存在收费不合理现象,就可以开展招标,通过向社会招投标或协议招标的形式,重新选择新的物业公司。
-
小区停车收费应该由谁来负责
345人看过
-
最新小区停车费收费标准,小区停车费收益归谁
443人看过
-
小区停车位管理费该由谁收取呢
381人看过
-
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归物业还是业主,收费标谁来定
295人看过
-
小区内的车位究竟属于谁(南京地区)?
292人看过
-
小区停车位收费所得是谁的?
479人看过
小区物业是指物业公司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小区的公共设施、环境、安全等事项,为小区业主或住户提供各种服务。 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物业的维修和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消防、园林绿化、房屋征收等。小区物业的职责包括确保小区内的各种设施正常运... 更多>
-
小区里的停车位都由谁来承担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8地上车位占用的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场地属于业主共有,地下车位(库)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的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位(库)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没有法律保障,对买方来说风险很大。
-
小区停车位怎样规定收费标准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5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而管理费的收费主体是物业。
-
小区收停车费停车费钱是谁来承担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0至于停车费用,目前来讲,你们属于前期物业,物业虽然收了停车费,但并不等于这个钱就是物业公司的,停车费分为两种,一种是车位已经买给业主的地下停车位,那个费用称为管理费,是物业管理费用的一种;另外一种是地面上的,不管有没有画线,这个才是真正的停车费,这笔费用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返还到业主大会账上的。今后的使用用途还是要用在小区个各项开支上面。
-
小区内的车位究竟属于谁,其原因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7《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可以向业主出售车位、车库。即开发商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处分停车位,应当以其享有车位所有权为前提。
-
小区内停车位的收费收益属于谁呢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6小区内停车位的收费收益归谁按车位产权确定。一般路面停车位除了物业公司的管理成本外,其它收益应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自有产权的停车位,没有公共收益,拥有停车位产权的业主所缴费的停车位物业费或管理费归对车辆进行管理的物业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