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儿户口在娘家能分土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4 12:13:24 403 人看过

一、出嫁女儿户口在娘家能分土地

出嫁女儿户口在娘家能分土地。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户口未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出嫁女以及户口已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但在新户籍所在地没有取得土地的出嫁女,可以保留原有土地份额。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二、出嫁女儿有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出嫁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法定义务,成年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定义务。抚养与赡养都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放弃。而且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她的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出嫁女儿继承父母遗产怎么分配

出嫁女儿继承父母遗产的分配方式是:有遗嘱的,按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出嫁女也享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可以获得父母遗产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n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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