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的种类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11:01:36 228 人看过

按照虚构债务的动机来看,可以分为侵财型虚假债务和束缚婚姻型虚假债务。

按照债务的表现形式,虚构债务可以分为有债务凭证的债务和无债务凭证的债务。

按照虚假债务的形成时间来分,虚假债务可以分为在诉讼程序启动之前形成的虚假债务和在诉讼过程中形成的虚假债务。

根据虚假债务形成是否与第三方介入,可以将虚假债务分为有第三方介入型虚假债务和无第三方介入型虚假债务。

离婚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的处理

与债务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处理相对应,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处理,可以称为离婚时债务处理的第一阶段。从理论上讲,这一阶段处理的仅仅是离婚双方内部对债务的分担问题并不发生债务实际清偿的结果。但在实践中,这一阶段的处理却会对将来的债务实际清偿发生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直接影响,它不仅直接影响着债权人实体权利的实现,更影响着在多大程度上的实现。

离婚诉讼中对债务处理的实体方面的任务是认定债务是否存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并进一步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离婚案件主要解决离婚问题。审判实践告诉我们,大凡离婚案件中的债务都是离婚时未到债务清偿期限或清偿期届至但债权人尚未主张清偿的债务。所以,离婚案件审理时一般并不发生债务的实际清偿,除非作为债务人的离婚双方或一方同意放弃期限利益而提前清偿。如果在离婚案件中要处理实际清偿问题,不仅离婚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债务问题也不见得能真正理清。而且人民法院对离婚时债务的处理是依据离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请求而进行的,在具体案件中不乏当事人通过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行为,也存在当事人一方设定假债务来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当遇到离婚双方当事人对债务的有效存在或债务性质发生争议时,就会大大增加离婚案件审理的难度,甚至使离婚案件久拖不决或结案后当事人反复申诉。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的实体处理无疑应当具备两个先决条件:一是离婚双方当事人之间对债务的有效存在无异议;二是离婚双方当事人之间对债务性质(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单独债务)无异议。如果不具备这两个条件就容易使离婚案件复杂化而偏离正常的方面。因此,当离婚诉讼中出现债务争议,难以确定债务的存在及其性质时,笔者愚见是终止债务问题的实体处理,把债务问题放到债务案件中另案处理更为合适。当前,实务界许多人已认同这一点,也开始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虚假诉讼包含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单方和多方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分为单方虚假诉讼和多方虚假诉讼。虚假诉讼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则可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
    2024-05-01
    260人看过
  • 如何处理离婚虚假债务诉讼?
    1、如何处理离婚假债诉讼(一)假债成因分析根据一般情况,它与第三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主要是因为运营过程中资金链断裂或日常生活中遇到暂时困难,需要向第三方借款。如果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不同意,应允许婚姻关系的债务人提供证据证明借款的用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资本支出事实的存在和当时遇到的自筹资金不足,难以满足正常资本支出的需要。通过这两个方面的验证,我们不仅可以发现债务是否虚假,还可以发现债务真实时所借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从而确定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加强以证人作为债权人作证的质证首先,查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双方是否有经济利益,是否有亲友。当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明显的亲友关系或重大经济利益关系时,其证词或书面证据的证明力较弱。二是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证人的债权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法官应该完全告诉证人,他们有义务如实作证,不能作证的法律后果。在婚姻关系一方拒绝承认另一方
    2023-05-07
    344人看过
  • 离婚虚假债务诉讼怎么处理?
    (一)虚假债务形成的原因分析按照一般情况,与第三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主要是经营过程中资金链出现了断裂或者日常生活中遇到了暂时的困难情况,不得已情况下才向第三人举债。在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不认可的情况下,应该让婚姻关系的债务人举证证明所借资金的使用用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资金支出事实的存在以及当时遇到的自备资金匮乏,难以满足正常资金支出的需要。通过这两个方面的查证,不仅可以查明债务是否虚假,而且在债务真实的情况下,还可以查明所借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强化与作为债权人的证人证言的质证首先要查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如何,双方是否存在经济上的利害关系,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一方存在明显的亲友关系或者重大经济利益关系时,其证言或者出示的书证的证明力较弱。其次,严格贯彻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为证人的债权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法官要完整地告诉证人有如实作
    2023-06-20
    11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代理人种类包括哪些
    一、民事诉讼代理人种类包括哪些1、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种类一般包括委托代理人以及法定代理人。《民事诉讼法》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二、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具有的特征是什么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
    2023-06-17
    432人看过
  • 债务的种类都包括什么
    债务承担的种类主要有两类:并存的债务承担,即由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以及免责的债务承担,即经债权人同意后,债务人经部分或者全部债务转给第三人承担。一、债权人可以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吗债务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仍应当对债权人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但是,对于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债务转让协议或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均应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接受债务人履行义务,是债权人的法定权利。如果债务转让没有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务转让协议并不能产生对债权人债务承担的效力,债权人仍然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二、民法典能转让个人债务吗可以转让。个人债务的转让也称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债务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实际上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如何判定“同意”自然也使用要约、
    2023-06-27
    370人看过
  • 债券种类包括哪些内容
    债券的种类在我国,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对债券进行不同的分类:(1)按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可分为国家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等几大类。(2)按偿还期限的长短,债券可分为短期债券、中期债券、长期债券和永久债券。(3)按利息的不同支付方式,债券一般可分为附息债券和贴息债券。(4)按债券的发行方式即是否公开发行来分类,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5)按有无抵押担保,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抵押债券和担保债券等。公司债券所谓公司债券指的是由股份公司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公司债券的基本特点。公司债券除具有债券的一般性质外,与其它债券如国家债券、金融债券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1)收益较高。(2)风险性相对较大。(3)与公司股票相比,持有人权利内容不同。公司债券持有人只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股东,因而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但在收益分配顺序上优先于股东。公司债券的分类(1)按是
    2023-03-01
    199人看过
  • 债务融资都包括哪些种类和方式
    债务融资方法主要包含四个类别,即银行贷款、公司债券、商业信用及租赁融资等。具体来说,债务融资意味着企业向个人或特定的投资机构出售债券或者票据以便融通经营所需的流动现金以及资本支出的经费。这类投资机构借出资金后,将成为被融资企业的债权人,并享有从该企业获取到期利息以及本金偿付的权利。对于企业而言,他们在进行任何融资决策时都会极其慎重地考虑融资途径与融资成本,因此,各种针对融资问题的理论应运而生。债务融资的几个显著特性如下所述:其一,短期性——债务融资筹集到的资金具备一定时限的使用性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偿还;其二,可逆性——当企业选择以债务融资模式获取资金时,必须承担在未来某个确定时期内偿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的责任;其三,负担性——企业借助债务融资方式获得资金,需要承担支付债务利息的义务,这就相当于为企业赋予了一项固定的经济压力;最后,流动性——债券在市场上可以实现自由地流通转让。《中华人民共
    2024-08-16
    397人看过
  • 股东直接诉讼的种类包括哪些方式
    股东直接诉讼的种类包括决议无效之诉、决议撤销之诉、损害赔偿之诉和查询权请求之诉。所谓决议无效之诉,是针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提起的诉讼,提起诉讼的目的是请求法院确认决议无效。决议撤销之诉是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以及表决程序存在瑕疵而对决议提起的诉讼,提起诉讼的目的是请求法院撤消该决议。损害赔偿之诉是针对公司、其他股东、或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违背股东个人意愿,损害了该股东财产权益而对侵害人提起的诉讼,其目的是请求获得赔偿或返还财产。查阅权请求之诉是对自己之请求权的保护。一、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60日,最长不超过90日。1、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和撤销情形分别作了规定。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程序违法和表决内容违反章程属于决议可撤销情形,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
    2023-03-09
    336人看过
  • 共同诉讼包括哪两种类型
    一、共同诉讼包括哪两种类型共同诉讼包括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且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二、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主要包含以下几点:1.诉讼标的不同。必要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一,是指诉讼客体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普通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种类。2.审理和裁判方式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普通共同诉讼人可以共同起诉或应诉,也可以分别起诉或应诉,法院可合并审理,也可分开审理,合并审理时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3.诉讼的特征不同。必要共同诉讼是一种不可分之诉,不可分的原因在于共同诉讼人一方对诉讼标的要么有共同的权利,要
    2023-09-07
    84人看过
  • 虚假的企业财务报表种类有哪些
    第一,收入不真实比如收入、财政补助或财政拨款不及时入账,导致少计当年收入和净利润,多计次年收入和净利润;将收入存放在账外,导致少计当年净利润。第二,虚列利润比如确认不具实质经济利益的销货收入;将借款交易中所取得的现金列为营业收入;将投资收益确认为营业收入;将以未来采购为条件的供货商退佣确认为营业收入;将合并前不当保留的营业收入在合并后冲回。第三,成本费用不实如将本期费用列为下期或前期费用;成本摊销期间过长,导致成本摊销过慢;未将毁损资产的价值予以调低或加以冲销;费用中列支其他支出。第四,未按照规定确认负债如对未来仍需承担付款的义务,未依法确认费用与相关负债;通过修订财务估计的方式来降低负债金额;将有疑问的减值准备金结转至利润项目。第五,合并会计报表不实如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因少抵销内部往来款,漏抵销、重复抵销关联交易等原因,导致分别多计收入、成本,少计以前年度损益;下属企业应纳入未纳入集
    2023-06-23
    50人看过
  • 虚假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的表现
    虚假离婚的表现:1、夫妻双方假离婚,以达到拆迁补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目的。当前市场经济下,城市建设加快,土地征用频繁,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达到离婚后户口分立的目的,从而获取更多的补偿、安置待遇。某市某地曾出台一政策,规定只要拥有本市农村户口并已达适婚年龄的单身者均可在农村城镇化时分得一套一室一厅的住房外加每月百十元的补贴,当地的人们纷纷离婚并得到了优惠的待遇,这些离婚者明明都是钻了法律的空子,但又有政策的保护,所以很难说他们的做法是违法的,对他们的虚假诉讼行为只能听之任之。以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按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在执行债务案时,债务人如果无偿还能力,一般情况下应中止执行。为此,有些欠债人在案件执行前便千方百计处分财产,以制造无力偿还的假象来逃避法律的制裁。曾有一案例,王某欠外债20余万元,债权人曾三番五次向其索取,他一直不偿还。无奈中,债权人诉至法院。王某得知
    2023-06-12
    67人看过
  • 职务类犯罪包括哪些种类的犯罪
    一、职务犯罪有哪些种类职务犯罪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1.职务便利类犯罪: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滥用职权类犯罪:如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3.疏于职务类犯罪:如玩忽职守罪。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哪里的检察院管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案件,一般是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但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如果更为合适的,则可以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需要直接立案侦查的,应当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三、职务犯罪不允许减刑吗职务犯罪符合条件一般可以减刑,但是被判处终身监禁的除外。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
    2023-09-29
    116人看过
  • 虚假诉讼的六种表现有哪些
    一、虚假诉讼的六种表现有哪些包含以下十种情况之一即构成虚假民间借贷诉讼:1、出借方在案件中有明显迹象表明其并无出借款项的能力;2、出借方在提起诉讼时用以支持其主张的事实与理由与常理相悖甚远;3、出借方无法提供具有充分说服力的债权凭证,或所提供的债权凭证存在被伪造的嫌疑;4、当事人双方在一段特定时间内频繁参与同类型的民间借贷诉讼;5、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出席审理该案的法庭并委托代理律师,而代理律师对于借贷事实的陈述含糊不清甚至前后矛盾;6、当事人双方对于借贷事实的发生并无任何争议,或者其诉求与抗辩明显违背常识;7、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第三方的其他债权人提出了具有事实依据的反对意见;8、当事人在其他相关纠纷中存在以极低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9、当事人在无合理原因的情况下主动放弃自身权益;10、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2024-04-16
    220人看过
  • 假离婚的定义与分类包括哪些
    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3)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离婚登记。(4)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从而容易引起纠纷发生。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2023-06-04
    463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虚假诉讼罪具体有哪些种类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2
      虚假诉讼是一个法律术语,通常被称为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双方恶意串通,通过虚假事实和伪造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欺骗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和执行,获得非法利益。
    • 债务融资具体包括哪些种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2
      债务融资的类型结构有银行信贷、企业债券、商业信用、租赁融资。其中银行信贷是企业最重要的一项债务资金来源; 租赁融资作为一种债务融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会产生资产替代问题。
    • 海事诉讼中保全担保包括哪些种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24
      1、现金担保,指担保人以现金或其他可以流通的有价证券为表现形式的担保。 2、信用担保,指银行或者其他具有担保资格的组织以其商业信用所出具的担保函。实践中常见的有: (1)保险人提供担保函。 (2)银行担保。 (3)资信担保。 3、实物担保,指担保人以其所有的财产进行担保。
    • 债权债务抗辩权都包括哪些种类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05
      债权债务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延期性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还有先诉抗辩权等。
    •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包括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6
      包括了: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真债权假合同、新贷还旧贷、法律上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