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抚养适用法律的依据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1 15:59:53 88 人看过

涉外抚养适用法律的依据包括《民法典》、《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民事诉讼法》等。涉外抚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涉外抚养适用法律的依据都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九条

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n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n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涉外合同的法律效力,涉外适用哪里的法律?
    一、涉外合同的效力1、适用合同的准据法。在确定涉外合同效力的法律适用中,首先要看合同准据法是不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如果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法律,则应依意思自治原则,适用合同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因为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的准据法应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由协商加以选择的一项原则,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普遍原则。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则适用合同缔结地法,或者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或适用法院推定的法律。2、在合同关系中,如果涉及物权方面的问题(如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于何时何地转让给买受人),一般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而不应适用合同的准据法。因为:(1)物为客观存在的有形物质体,根据属地优先权原则,一国法对于其国境内的物有支配权,物乃受物之所在地法的约束和控制;(2)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有利于判决的承认和执行;(3)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使法律适用具有稳定性和统一性;(4)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能对物权提供最有效的法律
    2023-02-21
    471人看过
  • 涉外离婚抚养权问题怎么适用法律
    涉外离婚抚养权纠纷的处理:(一)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二)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三)在实践中,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一、涉外民法典律风险1、长期分居,杳无音讯有的人抱着能去国外的目的结婚,想以夫妻的名义办理赴外签证。由于签证一直遭到拒签,双方的感情开始破裂,后来逐渐失去联系。聚少离多的日子持续多年后失去了联络,只能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某些情况下,如果双方均为外籍,婚姻缔结地在国外,由于管辖权的限制,国内法院和所在国法院都不予受理,导致当事人无法离婚。2、涉外离婚,相对复杂涉外离婚如一方系外籍人员以及一方或双方居住在国外的,存在离婚周期长、程序复杂等问题。不
    2023-03-11
    180人看过
  • 涉外票据法律适用法的一般问题及我国的涉外票据法律制度
    一、票据法律适用法的一般问题(一)票据法律适用法的特点1.硬性冲突规范的普遍采用及对“软化处理”的排斥。票据具有流通性和无因性,可以依背书或交付方式自由转让和流通,票据关系与发行、转让票据的原因关系相互分离和独立。票据的上述特征决定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几乎所有国家的票据立法和有关票据的国际公约都立足于保护正当持票人的权利,以保护票据的流通性和交易的安全性。而要实现上述目的,就必须保证票据的受让人在受让票据时能够预见自己享有的票据权利和应承担的票据义务,否则,他就不会轻易接受票据,从而导致票据流通的阻滞。硬性的冲突规则可以充分保障法律适用的确定性,正好能够适应保证票据流通性和安全性的需要。正基于此,在解决票据法律适用问题时,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支持运用硬性的冲突规则来选择票据法律冲突所适用的法律,即使在对传统的硬性的冲突规则进行软化处理已成为国际私法发展趋势的今天也依然如此
    2023-06-14
    409人看过
  • 监察委不适用刑事诉讼法都有哪些法律依据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一文中,中纪委权威发声:监察机关不适用《刑事诉讼法》。一、国家监察法实质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为监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法治依据。1、监察委员会是由国家权力机关设立的监督机关,与公安、检察机关等执法和司法机关性质完全不同。2、反腐败针对的职务犯罪区别于一般刑事犯罪,国家监察法也区别于刑事诉讼法;监察机关行使的调查权不同于刑事侦查权,不能简单套用司法机关的强制措施。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适用国家监察法,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适用刑事诉讼法。3、通过制定国家监察法,明确监察机关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把目前正在实际运用的调查手段写入法律,赋予必要的调查权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留置是调查手段,要将其在国家监察法中确立,形成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解决长期困扰的法治难题,彰显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自信。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
    2023-06-03
    421人看过
  • 涉外票据纠纷如何适用法律?
    一、什么是涉外票据?所谓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我国境内又有发生在我国境外的票据。涉外票据不是以持票人或出票人为外国人作为标准来界定的,而是以在同一个票据上出现了涉外的票据行为为依据的。二、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原则1、国际条约优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2、国际惯例补缺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3、意思自治与最密切联系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三、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规定1、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2、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3、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
    2023-06-05
    368人看过
  • 涉外合同适用哪些法律,涉外合同的主要种类
    一、涉外合同适用哪些法律涉外合同诉讼适用的法律如下:1.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3.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4.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抵押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5.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住所地法。6.动产质押合同,适用质权人住所地法。7.借款合同,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8.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住所地法。二、涉外合同的主要种类涉外合同的主要种类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含成套设备供应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涉外借款合同、涉外租赁合同、涉外技术合同(包括涉外技术转让或者引进合同、涉外技术服务合同等)、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涉外承揽合同、国际劳务
    2023-05-03
    87人看过
  • 夫妻债务纠纷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有很多,主要包括共同债务的清偿条款和其它适用的法律法规等。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离婚共同债务夫妻怎么还?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对原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
    2023-03-05
    158人看过
  • 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有哪些抚养费能否要求
    抚养费主要有下列法律规定的支付标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9条的法律规定,一般的抚养费标准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子女以上抚养费的,标准为月的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下。没有固定工作的,标准按照年收入,参照前述比例确认。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还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根据有关规定,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但一般
    2023-07-28
    347人看过
  • 涉外票据适用法律的冲突是什么
    (一)涉外票据的意义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我国境内又有发生在我国境外的票据。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涉外票据不是以持票人是外国人为标准而界定,而是以具有票据行为在我国境内和境外发生的事实来确定的。由于国际贸易的发展,不同国家之间的票据往来成为普遍现象。不同国家的票据制度有所不同,国际之间的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难免发生冲突。解决冲突的办法是确定票据行为的准据法,即涉外票据的适用法律。我国与外国的经济往来,不可避免地发生涉外票据和它的法律适用的问题。即,在出票人行为能力,票据行为方式及效力,追索权的行使等方面,我国法律与有关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一致时,该以何法为准的问题。易言之,即票据法发生冲突时,如何确定准据法。《票据法》第五章就此作了规定。(二)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的原则《票据法》第96条规定了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的原则,具体是:(1)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
    2023-06-06
    362人看过
  • 涉外票据流通性认定的法律适用
    票据的流通性的本质就是后手优于前手,是指由于背书和交付,或仅由于交付,票据中的财产及其所有权利转移给某善意持票人,此类持票人根据这种票据拥有的财产和权利,不受前一让于人或持有人权利的瑕疵或对其请求抗辩的影响。票据的流通性是票据的作用得以发挥的基础,也是票据机制的核心所在。但是在一国具有流通性的票据在另一国并不是必然具有流通性的。实践中各国对于票据的范围和认定标准有不同的理解,如现行的《美国统一商法典》第3-104条将票据界定为汇票、本票、支票、存款单等四种。这四种票据在美国都是具有流通性的;但在我国存单一般是不具有流通性的。由此一张美国的存款单在中国是否具有流通性?需要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支配?在冲突法上,流通票据一般被视为物,即有体动产,它们是否是可流通的,由通过流通而进行的转让发生地国法来决定。在澳大利亚,一种票据是否可以在澳大利亚流通的问题,应当由澳大利亚法律来决定,一种外国票据如果
    2023-06-06
    491人看过
  • 追索劳动报酬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1、《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3-02-07
    316人看过
  • 涉外票据行为人能力的法律适用
    关于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问题,早在14世纪的法则区别说时代,被誉为国际私法之父的巴塔路斯就确立了这样的规则:关于人的问题,例如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问题,适用属人法的规则。这一原则仍为现代各国立法所接受。如英国《1882年票据法》规定,能力取决于属人法,即住所地法;但是一个人按照契约订立地法有能力,也就够了。同时,在属人法上,又有本国法主义和住所地主义之分。大陆法系坚持以本国法为属人法,而英美法系坚持以住所地法为属人法。这种分歧也反映到票据法律适用上,英美等国拒绝参加日内瓦条约体系,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现在在国际层面上,两种主张出现融合,并逐渐被惯常居所地法这一混合的主张所替代。另外各国在商事领域的当事人能力问题的法律适用上,除坚持属人法外,往往以行为地法作为补充。尤其在票据的法律适用上,涉外票据的流通范围相当广泛,票据行为的一方当事人不可能对于另一方当事人国家有关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023-06-06
    489人看过
  • 涉外继承常见法律适用情况有哪些
    一、涉外继承常见法律适用情况有哪些在涉外继承中适用法律的方式为:1.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2.涉及不动产的,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3.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4.在涉外继承中适用法律的其他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第三十二条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二、涉外继承有纠纷如何处理处理涉外继承纠纷的方式一般如下:1.当事人协商处理。这是解决涉外继承纠纷的首选方式,也是最快捷的方式。如果当事人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避免诉累,节省时间和金钱。2.起诉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起诉处理。涉外继承的起诉
    2024-01-14
    144人看过
  • 涉外民事行为能力适用法律有哪些
    涉外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主体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与相关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法律适用,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一、涉外诉讼离婚到哪儿去起诉(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照其国内的法律进行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应由原告或
    2023-06-23
    1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律适用的涉外票据主要有哪些种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5
      《票据法》 第九十四条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前款所称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 第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九十六
    • 涉XX涉外申请条件有哪些,法律依据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涉台、涉外结婚登记申请条件(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自愿结婚;(6)当事人提交4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二、涉外结婚的法律依据根据最新出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对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新的规定。“结婚条件
    • 法律依据有哪些涉外收养需要什么材料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04
      涉外收养一般应提交下列材料:收养人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 涉外旅游纠纷仲裁的原则和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4
      1、协议原则 所谓协议原则,是指仲裁机构仲裁权的取得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协议基础之上。当事人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也可以在案发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当事人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能行使仲裁权。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建立在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之上。无论是中国当事人或外国当事人,也无论涉外仲裁论当事人所在国家的大、小、强、弱,他们在仲裁程序中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仲裁机构将公平相待、公正裁决。
    • 监外执行法律依据有哪些,适用监外执行法律依据又是怎么样的规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7
      监外执行法律依据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