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人拥有的权利与义务讲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21:44:50 193 人看过

留置权人享有留置标的物、收取孳息、请求偿还费用、优先受偿等权利,并且负有保管留置物和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的义务,返还留置物的义务。在实践生活中,需要注意的是权利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一定不要忘记负有的义务,在违反义务的时候会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留置权人拥有哪些权利

留置权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一)留置标的物。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

(二)收取留置物的孳息。

收取的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三)请求偿还费用。

债权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向债务人请求返还。

(四)就留置物优先受偿。

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一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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