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可以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扶养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觉履行;
2、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而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责任。
一、提起诉讼流程是: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
6、法庭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起诉的条件有: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如起诉需要携带证据、准备复印的借条、起诉书,身份证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执行局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吗
执行局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起诉的程序如下:
1、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2、写起诉书,载明原告和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3、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准备的材料提起诉讼;
4、人民法院立案后,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一、起诉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执行局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
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总之,执行局不给生活费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按照具体流程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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