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下列标准赔偿交通事故护理费:
1、交通事故护理费的具体数额一般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费包括伤者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护理费。护理费是护理受害人而发生的费用;
3、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一、损害赔偿护理费的标准是什么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二、护理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三、护理费的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第(四)项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第(四)项
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医院证明,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残疾用具费应一并考虑。
4、《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如何撰写交通事故上诉答辩书
297人看过
-
如何辩护交通事故民事赔偿
447人看过
-
护理费的标准,如何确定交通事故护理费?
259人看过
-
交通事故无固定收入误工费答辩应如何证明?
31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如何为交通事故诈骗罪进行辩护
41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被告答辩材料
384人看过
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 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 更多>
-
如何写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答辩状山西在线咨询 2021-03-31答辩人:吕XX,男(女),X族, 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XX。居民身份证号码:XX。 被答辩人:梁XX,男(女),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XX。居民身份证号码:XX。 法定代理人:鹿XX,男(女),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XX。居民身份证号码:XX。 被答辩人梁XX诉答辩人吕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提出的
-
护理费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交通费如何计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一、交通事故护理费如何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
-
交通事故在法院的辩护是如何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5在法庭上,主要可从经下几个方面来给自己辩护: 1、是否构成犯罪。 2、在共同犯罪中是属于主犯还是从犯。 3、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主观恶性的大小。 4、有无进行赔偿、有无退赃、有无取得谅解书。 5、有无自首立功表现、有无认罪悔罪表现。 6、是否初犯、偶犯,有无前科劣迹。 7、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
-
如何理赔,交通事故误工费护理费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