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税罪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9:10:08 344 人看过

(一)抗税罪与欠税的区别,欠税,又称拖欠税款,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由于客观原因超过了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一般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欠税与抗税罪在主观上都具有故意性,行为都具有公开性,既欠税人未缴税款与抗税罪的拒不缴纳税款一样,都是行为人明知没有缴纳税款,且毫不欺骗或隐瞒,税务机关也知道其未缴纳税款。两者的不同点在于,第一,抗税罪具有逃避缴纳税款而非法获利的目的,欠税、一般并不具有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而多是因故不缴纳或故意暂时拖欠。

第二、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而欠税并不采用暴力威胁方法、一般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二)抗税罪与一般拒不缴纳税款行为的界限。两者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采取了暴力、威胁的方法。抗税罪是采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而一般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并没有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进行,多表现为无视税收法规,消极地拒不缴纳税款;以各种借口,采取软磨硬泡的方式,抵制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拒不纳税;拒不依法办理纳税申报或提供纳税资料;或者因发生纳税争议而拒不纳税。对于一般的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应由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规处理,构成其他罪的按照其他罪论处,但不能以抗税罪论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规定,抗税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应缴的税款,并处以拒缴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因此,两者的界限在于情节是否轻微。犯罪情节可考虑两方面内容,一是暴力程度、后果以及威胁的内容;二是拒缴税款数额大小及抗税次数的多少。如只有一般推搡等行为、未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或只有一般威胁言词的;或者数额小且是偶尔为之的,可认为属于情节轻微而不构成犯罪

(三)抗税罪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缴错征税款的界限。错征税款是因税收人员工作疏忽或者不熟悉税法等原因搞错征税对象、征税项目和应税数额等错误征税的行为,如该减免未减免、应少征却多征以及重复征收等。在该种情况下,如果税务人员坚持征税而引起抗拒缴纳的、不以抗税罪论处,如果使用暴力造成税务人员伤害的,可以按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抗税罪属于税收犯罪的一种,不利于维护国家税收秩序,税务部门应当采取合理的手段予以征收,同时公安机关应当与税务机关相协同,建立合理规制系统,遏制抗税行为的进一步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纳税申报相关文章
  • 严格掌握罪与非罪的界限
    各级审判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但是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审判机关应该严把证据关,准确把握“套路贷”的行为特征,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一是关于中介人员的罪与非罪。在“套路贷”犯罪中,除了放贷的被告人,还有一部分参与介绍放贷的人员,可能被公诉机关指控参与“套路贷”犯罪。对此,审判机关应严格审查证据,掌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如果在案证据证明该中介人员只是介绍被告人向被害人放贷,或者其他被告人、证人也否认与该中介有诈骗的共同犯意,或者被害人陈述证实该中介只是介绍借款业务,给一些中介费,则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该中介与其他被告人有诈骗的共谋或犯意联络,对该中介不宜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二是关于公司普通员工的罪与非罪。在犯罪人员操控的公司中,可能有一部分员工自称对公司领导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而相关证据又显示该员工可能参与到“套路贷”犯罪行为的阶段性环节,审判机关就应当仔细审查在案证据,综合分析认定该员工是否构成诈骗罪的
    2023-03-30
    348人看过
  • 背叛国家罪与非罪的界限
    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1、背叛国家罪与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界限。并非所有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都构成本罪,有些犯罪行为在客观上可能危害了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如投敌叛变行为,为境外组织、机构、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行为等,但是,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具有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目的,则不构成本罪,而应当按照刑法典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2、背叛国家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着手实施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就成立本罪的既遂,而不论是暗中策划、秘密接触的预谋行为,还是将计划予以实施的实行行为。3、背叛国家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行为人在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过程中,又实施了其他犯罪
    2023-06-11
    487人看过
  • 什么是,虚报注册资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什么是虚报注册资本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虚报注册资本罪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虚报注册资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从行为的主体上区分。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只能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单位,即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董事会及成员等,非以上主体不构成犯罪。2、从行为主观方面上区分。虚报注册
    2023-02-22
    108人看过
  • 传授犯罪方法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传授犯罪方法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传授犯罪方法罪怎么界定主要内容如下:应把传授犯罪方法罪与那些没有犯罪意图的落后言行、工作中的过错等加以区别。例如,讲低级庸俗的故事,散布不健康的语言与表演动作,写作或出版低级的作品,属于落后言行;在正常宣传工作中不慎扩散了一些犯罪方法,属于工作中的缺点错误。至于司法工作者在职务范围内讲述、剖析犯罪方法,体育工作者问他人传授健身、防身的武术等,均属于正常的行为。有些行为要作具体分析,如教他人修配钥匙的技术,如出于犯罪意图,即是传授犯罪方法罪,如为了谋生就业,则是合法行为。传授犯罪方法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1、本罪所传授的对象一般都是已具备某一种或几种
    2023-06-03
    381人看过
  • 什么算虐待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什么是虐待罪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二、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立法规定和实践经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虐待罪与非罪的界限:1、从情节是否恶劣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标志。根据本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只有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虐待行为一般,情节较轻的,如一、两次的打骂,偶尔的不给饭吃、禁闭等,不应作为虐待罪论处。虐待情节是否恶劣,应当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1)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虐待时间的长短,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对被害人身心损害的大小。虐待持续的时间长,比如几个月、几年,往往会造成被害人的身心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害。相反,因家庭琐事出于一时气愤而对家庭成员实施了短时间的虐待行为,一般也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2
    2023-03-01
    261人看过
  • 盗窃既遂与未遂的界定,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盗窃既遂与未遂的界定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对于定罪和量刑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例如,盗窃未遂,谈不上数额较大,实际社会危害性也很小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而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以珍贵文物等重要的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对象,因其社会危害性大,也应认定盗窃罪(未遂)。在区分标准上,应坚持以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否齐备为标准,但在有些情况下,盗窃罪既遂与未遂较难区分,这就需要一定的标准。主流学说采取失控说,即应当以盗窃行为人的盗窃行为是否使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失去了对该财物的实际控制,区分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凡是由盗窃的财物已经脱离了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的实际控制,即为既遂;如果窃取的财物实际仍在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的控制之下,即为未遂。因为盗窃罪是对公私财物所有权的侵犯,盗窃行为人通过其所实施的盗窃行为,使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失去了对公私财物的合法控制,才能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最高
    2023-06-17
    154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税法规定,纳税人不论税务机关采取何种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均必须按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统一格式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如实填报纳税事项,准确计算应纳税款,税务机关据... 更多>

    #纳税申报
    相关咨询
    • 滥用职权罪与罪与非罪的界限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6
      罪与非罪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开脱罪责,而扩大行为人的具体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属于官僚主义为由开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律用语,但官僚主义行为中包括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括了犯罪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
    • 罪与非罪界限与构成要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03
      犯罪的认定,首先是指罪与非罪界限的正确区分。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是刑事司法活动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刑法适用的准确性,因此在理论上也须予以重视。 犯罪概念是一切犯罪共同特征的高度概括和抽象,是犯罪认定的法律根据,因而也是区别罪与非罪的总标准;犯罪构成则是从微观上分析犯罪的内部结构及成立要件,是区别罪与非罪的具体标准。 因此,我国刑法中关于罪与非罪界限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规定的:
    • 抢劫罪的定罪与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如何区分抢劫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8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
    • 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如何区分,他人造谣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
    • 抗税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5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依法征税的税务人员。这里的税款是除关税以外的国内税收。这是的税务人员也限于依法征收国内税的工作人员。这是抗税罪区别于走私罪、妨害公务罪和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