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擅自卖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7 10:37:58 467 人看过

一、妻子擅自卖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妻子擅自将房屋卖了,若是在法定期限内,夫妻另一方予以追认的,则认定该行为有效力。若法定期限内未作出表示,或直作出拒绝追认的表示,则该行为无效,另一方可主张返还房屋,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只能在离婚时,向其配偶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如何把握“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的认定

(1)“善意”的认定

所谓“善意”本是一种对第三人主观心理状态的判断,旁人很难对其内心进行具体而准确的窥探,所以究竟在何种情况下属于“善意”莫衷一是。但是目前主流的审判观点认为就不动产房屋而言,应当以第三人对不动产登记的信赖作为判断是否构成不动产善意取得的主要标准。在通常情况下,只要第三人信赖了不动产登记,就应推定其为善意,除非有证据证明其事先明知不动产登记错误或者登记簿中有异议登记的记载。这里的善意不以第三人进一步核实登记事项为前提。

一方面确实房屋权属登记情况不实的情况十分常见,无权处分人伪造资料办理登记甚至是夫妻双方合意促成仅登记一方名字都会导致权属登记情况不实,而这一切并非是由第三人导致的,第三人也难以查证。虽然目前有些地方的房屋登记工作人员会在办理初始和变更登记时对婚姻状况等信息进行核对,但工作人员的实际落实情况参差不齐也会导致无法做到尽善尽美,难以避免登记不实的发生。

另外一方面,也是出于统一司法裁判权的考量,将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作为“善意”与否的判断标准简单明了,但是从大量的司法判例中,我们也能看到法官在实际审理的过程中也会考虑其他因素对于“善意”认定的,例如合同签订场所是否公开对于第三人注意义务的不同要求、买卖合同双方是否存在特殊关系、以及交易环节中的异常情况等等。

(2)合理对价的认定

“合理的对价”,是指房屋价款与实际价值相当,排除不合理低价或无偿出让等情形。对此,着重说明两点:

1、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有偿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1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一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首先是能够更周全保护真实权利人的利益。其次也更符合民众对所有权的安全与交易的安全之间平衡的预期。所以一般的无偿赠与行为显然是排除在“善意取得”的制度之外的。

2、对价“合理”的把握,主流观点认为要判断第三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时支付的对价是否合理,一般应以主观标准为准,只要合同双方已经完成转移登记,即应推定该对价为合理。除非夫妻另一方举证证明该对价与市场同类房屋差价悬殊或是法官根据日常生活经验足以判断该对价确实明显有悖常情。特殊情形下,法院也可以将争议房屋交由房屋估价机构进行估价。

当然,除开一方以货币形式购买房屋的情形之外,还存在有“以房尝债”“以物易房”等等情形,这就不仅仅要考虑到市场交易的个体性差异和交易行情的多变性,甚至还要考虑到其他法律关系对于房屋交易的影响。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编司法解释(一)》第18条也规定“合理的价格”,应当根据转让标的物的性质,数量以及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参考转让时交易地市场价格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

综述: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转让给他人,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是重要且明确的时间判断节点,房屋尚未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买受人不构成善意取得,已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继而考虑第三人是否善意、对价是否合理的问题。

另外需要进一步着重提示的是,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房屋未追回所有权造成另一方损失时,夫妻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明确仅限定在提起离婚诉讼中,在不离婚的情形下,是不能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

妻子擅自卖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在规定期限内,另一方是否给予了追认。如果追认,那么就是有效的。反之则无效。但在无效的情况下,另一方也不一定能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要是在这方面有遇到什么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如果被处理的是为日常生活需要的财产,属于有权处分,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不是为了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的较大的财产,则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就处分的属于无权处分。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赠予吗夫妻共同财产经过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可以赠予。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在合理范围之内,处理数额较大的财产,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所以如果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的,其行为无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以将财产追回。二、夫妻一方擅自赠予第三者的房子可以追回吗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
    2023-03-10
    500人看过
  • 妻子擅自将房产卖了起诉了还有效吗
    妻子擅自将房屋卖了,若是在法定期限内,夫妻另一方予以追认的,则认定该行为有效力。若法定期限内未作出表示,或直作出拒绝追认的表示,则该行为无效,另一方可主张返还房屋,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只能在离婚时,向其配偶主张赔偿。一、非本人签字的合同能申请确认无效吗?不是本人签订的合同且未经授权的能申请确认无效。非本人的处分权受到限制,未经本人同意独立签订的合同本人可以申请确认无效。第三人善意购买已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一般不予支持返还。《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
    2023-06-27
    170人看过
  •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子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无效。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符合法定条件的即为有效,条件有:(1)买方购买时是善意的;(2)合理价格;(3)完成过户。夫妻一方不可以私自卖房,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以自己名义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房屋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4-05-01
    427人看过
  • 妻子擅自变更借款利息是否有效
    一、妻子擅自变更借款利息是否有效妻子擅自变更借款利息无效,借款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借款利息如果一方擅自变更,不能认为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因此该行为是无效的,应当由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协商变更。《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二、民间借贷复利计息是否有效民间借贷复利计息有效,但是总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不予支持。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
    2024-01-24
    494人看过
  •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房子还能否追回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如果房屋买受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不能再主张追回房屋,但是可以向擅自处分方主张损害赔偿。如果房屋买受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房屋。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卖房产,根据不同的情况,配偶方可以选择不同的救济途径:一、买受人善意取得房屋,配偶方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产,属于无权处分,房屋买卖合同不因出卖人无权处分而无效,一般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有效,买受人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主要要看买受人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如果买受人属于善意购买、已经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即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和已办理不动产登记三个条件为并列关系,缺一不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配偶一方无权追回房屋,只能起诉要求离婚损
    2024-07-24
    94人看过
  • 妻子私自转卖房屋的法律效力如何判断
    在婚姻关系中,若妻子未经丈夫同意便擅自将共有财产进行了转让,那么即使第三者以善意的方式取得并且已经依法完成了房产所有权的过户,这一行为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如果其中一方无视另一方的反对意见,独自决定出售他们的共有财物,并且第三方也以善意和合理的价格购买,甚至办理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尽管如此,另一方要求收回上述财产的诉求仍不会得到司法部门的支持。然而,对于夫妻中的一方在未获得对方授权的前提下擅自处置共有财物从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受损的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而这种请求应该会获得司法部门尊重和认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
    2024-08-21
    308人看过
  • 丈夫擅自卖房妻子离婚后主张无效
    陆某自做主张将房屋卖给亲姐姐,其妻冯某在离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买卖无效。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房屋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丈夫无权擅自处分为由,支持了冯某的诉请。陆某与冯某于1991年登记结婚,1999年初夫妻俩以36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权利登记为陆某。五年后,陆某与亲姐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房屋转让价10万元。2006年6月,陆、冯二人在法院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陆在获得孩子抚养权及家中除绝大部分财产后,向冯支付5.8万元补偿金。在协议中,双方并未就房屋处理有所提及。8月,陆姐将其向陆某所购房屋转赠给侄子,即陆与冯所生之子,并办理公正手续。在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冯只要求法院确认前夫与其姐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未主张无效后果。原审法院判决支持其诉请。陆某与姐姐对判决不服,提出房屋转让是因陆曾欠其姐几十万元债务,冯对此是明知的。双方离婚时,陆某已就
    2023-06-10
    392人看过
  •  是否自愿放弃财产具有法律效力?
    该段内容讲述了遗产继承中自愿放弃财产的承诺书以及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法律规定。遗产有关部分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情形包括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遗赠人放弃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以及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在继承人开始处理遗产之前,签署自愿放弃财产的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表示放弃继承。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表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人放弃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遗 产 放 弃 的 规 定遗产放弃是指在遗嘱中,遗嘱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根
    2023-09-06
    401人看过
  • 公证处公证的房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二手房公证处公证的房子具有法律效力。公证书是公证效力的物质载体和具体表现形式,具有普遍的证明效力。公证效力,公证书具有直接证明公证确认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根据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件,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公证。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遗书公证处公证流程办理遗嘱公证的步骤是:1、申请遗嘱公证。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2、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3、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时,除了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4、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公证人员对遗嘱草稿进行审查后打印,遗嘱人核对后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名;5、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
    2023-07-08
    412人看过
  • 农村的房子自己买卖有法律效力吗
    以下情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第一,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第二,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第三,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同一个村村民手里,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也有效。第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是村民,后又转为居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024-05-01
    219人看过
  • 夫妻一方要是擅自卖共有房具体怎么办
    夫妻一方要是擅自卖共有房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自己的异议。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夫妻一方主张赔偿损失,只能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三、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该怎么处理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人民法院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然
    2023-03-02
    349人看过
  • 离婚后擅自把房子卖掉有效吗
    一、离婚后擅自把房子卖掉有效吗1、离婚后擅自把房子卖掉一般是没有效,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卖给他人的,构成无权处分,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房屋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买卖有效,另一方只能要求相关赔偿,房屋买卖是有效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起诉离婚前转移财产犯法吗不合法,违背了民法的诚
    2023-06-12
    211人看过
  • 夫妻共同房产擅自出售是否有效呢
    对于上述情况,应该分以下情形,区别对待:(1)房屋买受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明知出卖人有其他共有人,如果不是明知,则该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是明知,则合同除经共有人追认外,合同无效。对此,房屋出卖人和其他共有人负有举证责任。(2)如果房屋买受人是善意的,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虽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由于房产涉及共有人的所有权,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房屋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买受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行为人的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行为人继续履行过户义务。(3)如果房屋买受人是善意的,而且办理了过户手续,则买受人依照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其他共有人只能要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而不能要求买受人返还房屋。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
    2023-04-21
    486人看过
  • 一方擅自卖房有没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擅自卖房,未经另一方同意的,一般认定为无效,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任何一方处分共同财产,必须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才可以。一、怎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2、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二、离婚时卖房需要对方签字吗夫妻离婚后卖房一般需要对方签字不需要对方签字,但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另一方可以收回房权,但需要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三、丈夫隐瞒妻子卖房,合同会有效吗丈夫隐瞒妻子卖房,合同会有效。因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
    2023-03-06
    8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共有人擅自卖房的合同效力是否有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9
      如果房屋是多人共有的,应要求全部共有人到场签字同意售房,这样的买卖行为才有效。当然如果房产共有权人不能都到场的,务必让未到场的一方出具同意卖房的书面声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共有房地
    • 共有房产一方擅自卖房有法律效力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09
      共有房产一方擅自卖房的卖房行为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对于共有房屋进行处分时应当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果是按份共有的,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房屋买卖行为无效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失。
    • 妻子擅自卖房屋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3
      妻子擅自出售房屋有效,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方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办理房地产登记,合法取得该房地产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单方面处分共同房地产的一方赔偿损失。
    • 丈夫擅自卖房后,妻子要收回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5
      首先要确定以下三个条件是否成立,若三个条件都成立,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这时妻子想要收回房屋法院是不予支持的。相反,只要证明了其中某一个条件不成立,那么妻子就有机会收回房屋。 1、第三人属于善意购买,而非与配偶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2、买受人支付了合理对价。 3、买受人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
    • 婚后丈夫瞒着妻子卖房,离婚后妻子擅自卖房,买卖合同是否是有效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11
      1,如果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未作分割,那么卖房属于无权处分,其离异配偶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这是人家的权利。 2,你作为买方,如果在购买房屋时,对卖方擅自处分房屋的行为是不知情的,那么基于善意取得,买卖合同有效,你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3,胜诉率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你,我只能给你说如果证据齐全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不是律师说的算,要看案件详情、双方证据情况、诉讼技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