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的权益归属及其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0:01:52 198 人看过

(一)违法建筑具有物权,违法建筑在拆除前,所有人对违法建筑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四)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违章建筑是否适用2年诉讼时效

违章建筑不适用2年诉讼时效,因为对违章建筑行政处罚不受时效限制。具体规定为:

1.《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时效限制,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起算点是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为经过两年,显然已过了处罚的时效。而是应该处罚,因为违章建筑一直存在,所以就被视为违法行为没有终了,除非违法人哪一天偷偷拆除。

3.《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处理要考虑到两个因素,一是建设行为,二是建设结果对规划的影响。

4.最高法院行政庭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如何适用的答复》中明确回答: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人其违法行为是否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应从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来确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依据哪些法律条例,可以拆除违章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
    2023-07-02
    101人看过
  • 讨论病假归属的依据及其变化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病假病假比例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患病六个月以内的:(1)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而如果职工患病超过六个月以上的:(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
    2023-07-13
    335人看过
  • 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条件
    一、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条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条件是:1.拆迁补偿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经法院的立案审查,做出的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而且必须具有依法取得裁决职权的部门作出。3.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向被强制拆迁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4.只有在被拆迁人不自动拆除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5.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在遇到拆迁
    2022-07-26
    362人看过
  •  确定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责任归属的法律依据
    该条内容讲述了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问题,但并不包括所有人和管理方面的人员。在过错推定原则下,建筑物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就应当承担责任。同时,从公平原则来看,责任人只承担补偿的按份责任,不可能是连带责任。这些复杂的责任形态需要谨慎处理。建筑物使用人是该建筑物的责任主体,但并不涵盖所有人和管理方面的人员。本条的责任形态较为复杂,包含了过错推定原则和公平原则。从过错推定原则看,建筑物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就应当承担责任。从公平原则看,责任人只承担补偿的按份责任,而非全部赔偿责任,因此也不可能是连带责任。 过错推定与公平原则如何界定过错推定是一种法律原则,它指的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行为,而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过错行为,那么责任应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同时,公平原则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它要求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平等。在界定过错推定和公平原则时,
    2023-08-28
    198人看过
  • 违法建筑确认程序的法律依据,违法建筑是怎么认定的
    违法建筑确认程序的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的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和第六十四条,它们分别对程序和管辖部门作出了具体规定。违法建筑的认定是没有经过准许同意的,也未领取相关的规划许可证的就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一、违法建筑确认程序的法律依据违法建筑确认程序的法律依据是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因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负有认定和处理违法建筑的职权。二、违法建筑是怎么认定的违法建筑的认定是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
    2022-07-06
    436人看过
  • 违法建筑物强拆要依据法律吗?
    一、违法建筑物强拆要依据法律吗?违法建筑物强拆要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二、强拆违法建筑该符合哪些程序?(一)调查取证1、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
    2024-01-24
    184人看过
  • 如何分配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收益
    一、如何分配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含哪些建筑物是指建筑物的主体部分,如房屋主体。建筑物附属设施是指建筑物的附属设施设备,如房屋的给排水设施、配电设施等辅助设施。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建筑物的主体及其所有的配套附属设施,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包括:电梯、空调、安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综合布线、弱电系统、给排水设备、暖气、卫生、通讯、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此外,还应包括同房屋不可分割的室外扶梯、天桥、水箱、冷暖气设备、中央空调(不包括窗式空调)、下水道、消防设施、舞台以及电灯网、电话网等项。三
    2023-05-06
    445人看过
  • 农村违章建筑拆除赔偿依据
    一、农村违章建筑拆除赔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且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
    2023-04-14
    426人看过
  • 城乡规划法规定的违章建筑认定依据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这一规定有力地遏制了违章建筑的生存和蔓延,保护了开发、建设单位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却往往忽略对房屋的鉴定环节,直接以被执行人有无房屋证照作为界定违章建筑的依据,即对无证照房屋一律视为违章建筑。实际上,认定是否是公民合法财产,必须以国家的相关法律为依据。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是处理城市和乡、村庄违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权,当然也是违章建筑的确认机关,即便是人民法院也无权在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确认违章建筑的性质。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章建筑的认定应同时考虑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一)关于实体法依
    2023-05-01
    287人看过
  • 违章建筑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七条建设单
    2023-02-08
    244人看过
  • 违法建筑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违章建筑区分情况确认效力。(一)建造者不具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属于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房屋,因而不能通过补办有关建筑许可手续而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建筑的行政法规,也侵害了他人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此类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二)建造者已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因未办理建筑许可证的违章建筑,在其补办有关手续后,可取得该建筑物的所有权。如果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补办了有关手续,认定买卖合同有效。如果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不能补办有关手续,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一、怎样签订完美的买卖合同(一)合同主体陷阱:故意将供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供货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或故意将需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付款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注意:核对供、需双方。(二)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陷阱1: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
    2023-02-24
    146人看过
  •  确定建筑安全事故责任归属的依据
    在建筑工地上,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通常采用连带责任的方式,由施工单位、施工班组和受伤人员共同承担相关责任并进行赔偿。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程度,事故被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在建筑工地上,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通常采用连带责任的方式,由施工单位、施工班组和受伤人员共同承担相关责任并进行赔偿。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023-10-17
    114人看过
  • 在建工程转让法律依据及其条件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一、转让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交的主要资料根据有关规定,转让在建工程项目需向负责承办开发建设工程项目转让政府职能部门提交如下材料:1、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的申请报告;2、市、区县(自治县、市)计委立项批复和商品房计划;3、红线定点批文及规划方案意见书;4、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
    2023-04-06
    451人看过
  • 是否有权依法起诉违章建筑的相邻权?
    违章建筑不可以起诉相邻权。当事人以被告方建筑物违章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拆除的请求并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如果被诉争的建筑物影响到当事人正常通行、通风、排水等权利的,不管是否违章,权利人都有权要求排除妨碍。相邻权诉讼是基于侵权行为引起,与建筑物是否违章并无直接关系。如何起诉相邻权1、找一个律师,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2、拟写相邻权纠纷民事起诉状,写出原告、被告以及律师等相关信息。3、根据律师提供的法律知识,提出诉讼请求。4、写出事实和理由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证据。证据包括照片以及房产证等。5、交给法庭,提出诉讼。注意:如果是个人,只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单位,需要它的基本信息加组织机构代码证,起诉时要提供一些基本证据以证明相邻权被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023-07-20
    5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违章建筑和依据的法律是什么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06
      违章建筑如何认定? 在拆迁征收领域中,违章建筑的类型主要有: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2)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3)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 (4)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
    • 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依据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0
      在这里想问您一下“违章搭建”是属于哪个法的,这个相关法是在何时颁布的,并且其在法律上“定义”是怎么说的,答复:你好,所谓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国家和本市关于建筑规划管理规定的建筑。具体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各地区的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表现在是未经过主管部门发给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动工兴建成的各类建筑物,主要是指房屋。违章搭建建筑物的行为即是违章搭建行为。违章建造的房屋,因
    • 农村建筑违章强拆还有法律依据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0
      农村违章建筑主要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在集体土地上未经法定程序非法占用土地而私自建造的房屋和附属结构。 针对这类违章建筑,行政处罚机关应首先发布《责令限期拆除通知》,本质上是行政处罚的性质,应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如果行政执法机关未能充分履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可能会侵犯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如听证、送达、陈述、权利救济等与被处罚人直接相关的权利,在处罚过程中往往被行政处
    • 处理违章建筑问题的直接法律依据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6
      处理违章建筑问题的直接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 违章建筑的产权属于谁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3-18
      违章建筑的产权归谁 有一种观点认为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物享有所有权,即使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未经过政府部门的许可,但其所有权的取得并不因为是违章建筑而得全部否认,只是这种权利因为欠缺某些要素,所以应该是有瑕疵的所有权或者说不完全的所有权。然这种观点对于所谓所有权的概念与意义有严重的曲解。所有权是一种全面的概括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是一种统一的支配力,并不是占有、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