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1:43:23 217 人看过

武汉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来源:未知作者:

发布部门:武汉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武价房[2007]98号

各区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7]1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一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我市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鄂价房服[2007]123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额执行。

二、没有标的金额的服务类招投标交易项目,交易服务费标准由各类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市物价局另行核定。

三、凡经批准设立的各类招投标交易中心,接此通知后,请于2007年7月15日以前到市物价局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

四、《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我省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武价房[2006]74号)同时废止。

二OO七年七月十日

省物价局关于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

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行为,根据《湖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8号令)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省经批准设立的各类招投标交易中心(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等,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为招投标交易活动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本通知执行。

二、招投标交易服务费属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三、根据我省招投标交易市场的实际情况,招投标交易服务按交易项目收取服务费,服务费以招投标中标金额为基数,采取超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档次成交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100及以下2

2100一500(含500,下同)1.8

3500一10001.6

41000一50001.4

55000一100000.8

610000以上0.4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额,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招投标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结合当地交易量及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省局备案。

没有标的金额的服务类招投标交易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四、招投标交易服务费原则上由招标人、中标人各承担一半,招标人及中标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涉及的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按经批准的收费标准的70%计收。

六、各地交易中心开办的招投标信息网站,向招投标单位提供网上信息查询、网上招投标等服务,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可收取网员信息服务费,网员信息服务费武汉市为每户3000-10000元/年;市、州、直管市为每户2000-6000元/年;县(市)为每户1000-5000元/年。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根据服务内容协商确定。

网络信息服务应严格遵循自愿的原则,交易中心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七、交易中心应当按规定提供交易场所、市场信息以及其他与招投标交易有关的服务。

八、交易中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交易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公布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九、招投标交易服务费主要用于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维护和购置费用,办公费用及交纳税金等,其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平调、扣缴、截留。

十、交易中心收费前须到当地物价部门申领《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

十一、交易中心收取招投标交易服务费后,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它费用。各地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收费管理,确保交易中心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武汉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2)来源:未知作者:

十二、本通知自2007年6月20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明码标价相关文章
  • 甘肃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司法厅发布文号:甘价费[2002]220号各地、州、市、矿(厂、场ぉ区物价处(局ぉ、司法局(处ぉ: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物价水平的上涨,律师服务成本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加之律师服务机构已完全转变成自收自支的中介服务机构,1993年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已无法适应当前律师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促进律师服务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保障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下发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1997ぉ286号ぉ、《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ぉ392号ぉ精神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对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法律咨询及代书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
    2023-04-24
    382人看过
  •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我市律师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通知
    发布部门:天津市发布文号:津价检[2003]369号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律师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天津市律师服务临时收费标准》,现将我市律师服务收费明码标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本市各律师事务所必须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天津市物价局监制”的收费公示牌,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律师服务收费必须遵循自愿有偿、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天津市律师服务临时收费标准》的规定,与委托人协商收取律师服务费。严禁擅自立项乱收费或超标准收费。三、2003年8月15日前,各律师事务所要完成律师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工作。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律师服务收费和明码标价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要依法查处。附: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公示牌样图(略)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2023-04-24
    298人看过
  • 陕西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司法厅发布文号:陕价费调发[2003]16号各设区市物价局、司法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司法局:为促进我省律师服务行业的发展,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平竞争、自愿有偿、优质优价、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二、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详见附件。三、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时,须使用由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明码标价牌,向社会和公众公布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号ぉ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收费办法,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律师服务收费
    2023-04-24
    394人看过
  •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6-4【实施日期】2007-1-1【发布单位】【文号】粤价[2007]105号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1997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物价局印发了《广东省城镇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粤价〔1997〕19号),对于规范我省房地产交易价格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为适应房地产行业发展需要,我们对原来的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印发你们,原《广东省城镇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同时予以废止。现就贯彻实施《规则》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地物价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对于促进我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广东的重要意义,把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
    2023-04-22
    243人看过
  •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下发省定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常熟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费(1997)285号)、《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8)814号)精神,为适应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的要求,促进公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下发省定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如下:一、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二、证明对财产(含遗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按财产价值的2‰收费,最低200元。三、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一)涉及人身权益的,每件收费100元。(二)涉及人身权益以外其它关系的1.无标的额的,每件收费200元。2.有标的额的,按标的额的1‰收费,最低200元。(三)证明养老金、劳动保险金、助学金、抚恤金、救济金相关的民事法
    2023-06-06
    368人看过
  •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少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及交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部门:陕西省物价局发布文号:陕价经函[2010]203号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少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及交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少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及交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陕价经函〔2010〕203号)华县物价局:你局《关于陕西少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及交通费价格的申请报告》(华价发〔2010〕23号)收悉。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少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及交通服务价格的批复》(陕价经函〔2009〕104号)规定,陕西少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及交通服务价格自2009年8月16日起试行季节浮动价格,试行期1年,现试行期已满。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陕西少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及交通服务价格标准1、陕西少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执行淡旺季浮动价格,具体标准为:旺季(3月1日至11月底)90元/人,淡季(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60元/人。2、观光车票价往返25元/人,
    2023-06-07
    396人看过
换一批
#价格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明码标价是指公开标明商品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标价方式进行监制。 未经监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和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 更多>

    #明码标价
    相关咨询
    •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的通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7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4〕84号各市物价局、司法局: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重新公布,具体标准见附件。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 2014年6月16日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
    • 物价局审批收费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9
      向物价局申请审批收费标准的申请书,主要要写明以下几点: 1、小区停车场车位基本情况;车场部位及可停放车辆的车位数量。 2、拟定的收费标准:如汽车收费标准:半小时不收费,超过半小时收费5元,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过夜车位收费10元。摩托车收费标准:每月20元/辆,临时停放超过半小时每次1元/辆等。 3、车场配置人员及管理服务内容:如保洁、绿化、车辆看管人员数量和作业项目。 4、附上停车场平面图,如果
    • 市的物价局标准是多少?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6000-33000元/: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10万-50万(含50万元),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上述二.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三、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5%50万-100万(含100万元):4%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500万-1000万(含10
    • 打算去物价局投诉某餐馆,物价局对价格欺诈处罚标准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6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物价局对价格欺诈处罚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5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