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第二十七条从承包的角度规定:“大型建筑工程和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承包人共同承包。”在具体工程经营过程中,工程建设联合体中标的,联合投标将转为联合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相应的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当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有相关规定时,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资质等级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法律的界定使合资投标具有以下特点:(1)适合于大型建筑和复杂工程。(2)由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3)如果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中标后只与联合体签订一份合同,不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合同。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谈判协议,明确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书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投标人。(五)招标人不得强迫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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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是招标工程建设的大纲,是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是向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 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深度,关系着整个招标工作的成败。招标文件的繁简程度,要视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而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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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性质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7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但因欠缺法定的有效要件,在法律上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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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投标联合体有哪些法律特征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5工程建设投标联合体主要有如下法律特征: 1.主体的有条件性。《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法律或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提出了明确有要求,有兴趣的法人或他组织根据自身具备的资格、实力、专长,依据优势互补的原则,成立投标联合体,争取投标成功,联合体的成立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 2.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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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相对性,法律的依据有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7已对其突破,但由于工程合同中参与主体众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尚存在界限混淆的情形,在此情况下,如何区分这些主体所涉的法律关系,以及明确他们的权利义务,困扰着实务界与学术界。对于工程合同中相对性突破的理论阐释、现实考量、法律控制以及法律适用,仍有深入探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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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业务性质挂靠有什么后果?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3工程挂靠是我国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也就是法律责任问题,表现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方面: 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 2、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 3、根据《建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挂靠的施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