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被征收时,征收人应当提供哪些文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04:00 342 人看过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时,需要提供的征收文件包括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决定书、房屋评估报告等,等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等。

市、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的宣传和说明工作。

依法被征收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订立补偿协议或者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

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征收土地文件与征收房屋文件一样吗
    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是不一样的。土地征收是先发布土地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明确的补偿安置方案,房屋的拆迁也是需要按照规定给出公告以及补偿决定的。一、土地征收补偿费有哪些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
    2023-02-20
    145人看过
  • 土地征收公告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合法的征地公告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征地公告必须在依法批准征地计划后实施征地计划是在批准农用地后或者同时必须上报的材料转换。征地计划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内容包括:被征收土地的数量、位置、权属、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应当以表格形式填写,并附被征收(占用)建设用地权属汇总表;非建设用地补偿标准的规定耕地;用地单位对方案的意见;征地红线图等资料。征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布征地计划的有关内容。《土地征收公告办法》规定,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应当以公告方式发布。土地征收公告,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具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土地征收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批准机关、批准
    2023-05-08
    105人看过
  • 对于集体土地征收,被征收人应当注意的事项
    现在拆迁遍及,农民要想在拆迁中维权过程中获得满意的补偿,首先你得知道征收拆迁中程序,才能有效提高自己的维权效率。下面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你讲解农村集体土地中的征收程序步骤。一、发布征地公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在明律师提醒:该点要注意公告的发布主体,只有上述规定的机关单位才有权发布。在实际的拆迁中,后期因公告主体不合格而引起的诉讼也有很多现实案件,这是被征收拆迁人要尤为关注的点。二、征询村民的意见,组织听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
    2023-05-22
    311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被征收人应当知道的补偿标准
    关于农村征地拆迁的问题,一直让很多被征收的农民朋友很是困扰。一来农村地区的法律意识及法律文化都不高,二来大部分的被征收农民朋友都普遍觉得征地拆迁对自己的补偿太低了,且在征收过程有很多让人接受不了的行政操作,但对此被征收人却无可奈何。而这些归根结底还在于被征收农民并不清楚自己的土地房屋到底价值多少?征收方该按什么标准来补偿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针对这个问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告诉你法定的、农民土地、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依据这个标准,被征收农民可以大概估算自己土地房屋的价值。集体土地上土地的补偿价值标准总的依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里。即:《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这里的土地,主要指耕地。那我们首先来看看耕地的补偿标准: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
    2024-01-28
    163人看过
  • 哪些土地可以被国家征收
    (一)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二)工商业者在农村的土地;(三)某些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200%的部分;(四)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某些特殊地区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五)半地主式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国家征收土地补偿费的归属国家征收土地补偿费的归属如下: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2023-08-10
    309人看过
  • 什么是征收文件,征收文件有哪些内容
    土地征收文件即指为实现这一法律行为所需要的法律性规范性文件。包含: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的相关申请文件;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的征收土地方案;国务院或者省政府对征收土地方案的批复;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征地公告。征收农用地需要文件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政府征地
    2023-08-06
    179人看过
  • 征收土地时,国家给予了哪些条件?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必须是以下情形之一:(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征收土地公告时间多长1、市、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告期不少于一个月。征地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
    2023-07-08
    195人看过
  • 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是一样的吗?
    一、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是一样的吗?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是不一样的。土地征收是先发布土地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明确的补偿安置方案,房屋的拆迁也是需要按照规定给出公告以及补偿决定的。二、政府征收土地必须出示哪些文件?1、征地告知书。就是在征地报批前,要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农民。2、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国土部门要对拟征土地位置、性质、面积等现状的调查情况告知农民,并且由农户签字确认。3、征询意见书。国土部门应对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充分征询意见,有人申请听证的,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4、征地公告。这个内容较多,也最为重要。包括:(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三、房屋征收要出示哪些文件1、房屋征
    2023-06-03
    456人看过
  • 征收房屋对被征收人应当给予哪些补偿?
    征收房屋对被征收人应当给予以下这些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什么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
    2023-08-01
    403人看过
  • 土地征收没有批文
    法律综合知识
    不能。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024-05-08
    89人看过
  • 新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程序,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哪些
    新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程序是需要进行通知、对征地进行调查、听证、提交材料、等待审批。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费用进行补偿。一、新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程序新土地管理法下土地征收程序如下:1.告知被征地村组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编制“一书四方案”材料上报审批。5.将征地补偿费用预存到财政专户。6.依法批准后,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政府发布《征用土地公告》,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之内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安置补偿方案公告》。7.三个月内将补偿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组。二、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哪些国家征收土地补偿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
    2022-06-12
    243人看过
  • 国家征收或征用土地给予哪些条件
    一、国家征收或征用土地给予哪些条件国家需要给农民合理的补偿。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
    2023-06-16
    158人看过
  • 面对土地征收程序,作为被征收人你应当注意什么
    现在拆迁遍及,农民要想在拆迁中维权过程中获得满意的补偿,首先你得知道征收拆迁中程序,才能有效提高自己的维权效率。下面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你讲解农村集体土地中的征收程序步骤。一、发布征地公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在明律师提醒:该点要注意公告的发布主体,只有上述规定的机关单位才有权发布。在实际的拆迁中,后期因公告主体不合格而引起的诉讼也有很多现实案件,这是被征收拆迁人要尤为关注的点。二、征询村民的意见,组织听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
    2023-05-22
    288人看过
  • 被征收人应当知道的,这样送征收文书也是有效的
    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会在征收项目启动之后在自家门上、院墙外等处发现各种性质、名头的相关法律文书,它可能是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强制执行决定书等等。那么,这些直接被张贴的法律文书在送达程序上合法、有效么?征收中所涉的法律文书又该如何合法送达呢?本文,在明律师进一步为大家解析这一问题。送达问题本质上是一个程序性问题,其相关规定要以程序法为准,而通常实体法领域对此没有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送达等,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据此,在征收中常见的由行政机关、房屋征收部门等征收方送达给被征收人的法律文书的送达,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走程序。《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的是直接送达,即送达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也就是征收项目中的被征收人。这里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形:其一,被征收
    2024-02-09
    404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什么时候征收土地国家征收土地条件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8
      农村土地征收在我们国家一直都在进行,只要政府要建设、要发展大多都会伴随着土地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 请问拆迁人在建设用地或者土地上进行征收、征用时应当提供哪些证件资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0
      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拆迁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实施房屋拆迁前,拆迁人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
    • 房屋征收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2
      1、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房屋的,需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还应当及时公告。 2、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后,应当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房屋评估机构作出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收到评估报告后,如果不满意评估结果可
    • 纳税人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供哪些清算资料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1
      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供的清算资料(一)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参考表样见附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三)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
    • 土地征收中拆迁人要提供哪些证件资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9
      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拆迁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实施房屋拆迁前,拆迁人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