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中担保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什么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11:25:38 164 人看过

担保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

2、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

3、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

4、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5、注意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卖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

债权债务清理要注意哪些问题

存在大量债权无法尽快回收的同时,企业也习惯通过拖欠其他供应商款项的方式来保持平衡。但是最终发现,债权总是很难收回,而债务却摆脱不掉,并且往往损失会增加。下面提醒您在处理债权债务问题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

存在债权难以回收现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几个方面:一、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二、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三、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四、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果;五、认为继续合作为重,暂时搁置债权,造成越来越多的债权存在;六、对于债权存在的风险问题防范不够,多次亡羊补牢。

第二、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

关于债权债务清理各个企业都曾经做过很多方面的探索,通过分析不良债权的现象,也就了解了其他企业拖欠款项的手段,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采用采购、加工、销售分立经营的模式,各自成立法人单位对外承担责任,让企业债务停留在采购环节,并且设立多个采购法人单位,避免短时间内债主蜂拥而止。目前许多集团化经营的企业多采用这种方式。

2、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迫使供应商压低身价进行合作,对结算以及资金占用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合同约定,从而合法的拖延付款时间。

3、采用意向式大宗交易做诱饵,针对先期交易拖延付款,让供应商心存余悸,不敢贸然催款。

4、交易中采用各种理由推托付款责任,比如提出各种质量问题和借口,拖延给供应商办理结算的手续和时间,让供应商无法尽快获得有效的催款凭据等。

5、采用善意欺骗方式,多次承诺付款均不予兑现,态度诚恳,行为恶劣。以上为普遍存在的拖欠款项的方式和手段,当然还有其他更多的情况,但大多类同。

第三、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应该采取一下措施纠正和预防。

1、对于比较重要的大客户,不能完全听任对方过多的款项积压,定期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价,预估该客户的风险值,并进行严格监控,必要时让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和保证措施,避免最终债权落空。

2、对于处于不利市场地位的情形,更应该关注客户的资金动态和偿还能力,随时评价其风险指数,不能因为期待将来无法预期的结果而忽视被占用的资金的利益,一旦出现不利因素,应当尽快采取诉讼措施。

3、对于一贯采用引诱方式进行先期交易的客户,要辨别其真实目的,一旦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就要据理力争,避免损失扩大。

4、对于故意制造障碍的客户,特别要注意保存各种交易凭据,尽量获取有关交易履行的证明,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避免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5、对于那些喜欢用花言巧语骗取信任的客户,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尽快清理。

第四、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应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重视对客户的资信评估,强调对于合同的审批,避免履约风险,加强对于交易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注意保存各种交易资料。

其次,对于所有客户建立完善的档案,并随时更新,定期评价客户的履约能力和风险系数,并尽量通过各种途径关注其经营变化。

然后,成立专门机构管理债权,对于债权进行严格的分类,由专人负责催收,并随时注意收集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和信息。避免到万不得已诉讼时,才发现证据不足。

再次,加强企业内部的沟通交流,一旦发现某个环节有问题,及时通报各个部门,避免同样的失误继续存在,杜绝各自为战的状态。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0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担保证明范文内容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担保证明范文内容是什么?债权债务担保证明_______________公司债务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说明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从_______万元减至_______万元。公司已于减资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报纸名称)上发布了减资公告。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已有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本公司提出债务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公司对以上债务清偿和提供担保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没有债权人向本公司提出债务清偿或提供相应担
    2024-01-09
    341人看过
  • 讨债时要注意哪些问题讨债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讨债时要注意哪些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我国司法实践,债权人在讨债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4、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二、讨债时需要注意什么讨债时债权人一定要注意时效限制,具体如下: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
    2022-04-16
    135人看过
  • 债权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债权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债权担保的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以及交付定金等。其中抵押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需要将财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留置需要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动产;而交付定金则需要债务人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债权人作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二、债权担保的范围债权担保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因为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当事人设立担保物权,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签订担保合同。《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三、债权担保的期限债权担保有效期的时间:债权
    2023-11-01
    287人看过
  • 金融债权保全在诉讼中应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金融债权保全在诉讼中应当考虑以下问题:(一)金融机构对保全债权的必要性承担举证责任。(二)借款债务人的诉讼地位。债权人必须且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来行使代位权,而没有规定相应的当事人诉讼地位。(三)金融机构在行使代位权时如何确定诉讼标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2024-05-04
    60人看过
  • 债务人欠款不还怎么讨债,债权人讨债中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债务人欠款不还如何讨债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债权人讨债中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1、讨债中防止逃债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
    2023-12-03
    216人看过
  • 合同中的债权债务问题
    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有,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要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也可以经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并且转让的债权债务必须是有效存在的、可进行转让的债权债务。一、合同有权利和义务要转让吗?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二、转让专利权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
    2023-03-07
    239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转让债权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转让债权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4.必须有转让通知。债权转让要注意下列问题:1.债权转让要通知债务人。2.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债权转让注意问题私人债权能否转让债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有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且该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私人债权可以转让,但是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2024-02-01
    420人看过
  •  债权与债务的担保:需要关注的要领
    在签署抵押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保持一致,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注意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卖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在签署抵押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保持一致。2.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3.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4.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5.注意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卖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 抵 押 合 同 注 意 事 项 : 哪 些 方 面 需 要 特 别 关 注 ?抵押合同是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文书,对于借款人和出借人具有重要意义。在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同双方应当明确抵押物的种类、数量、质量、权属
    2023-09-10
    130人看过
  • 处理债权债务转让赔偿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风险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二、债务转让需要注意什么风险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三、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
    2023-06-18
    259人看过
  • 担保的类型有哪些担保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担保的类型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金钱担保、反担保。担保要注意下列问题:1、要调查清楚被担保人的财产状况、偿还能力以及信誉。2、可以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监督被保证人按时履行到期债务。3、在承保时,应尽量选择一般保证。债权担保有什么类型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五种:一是定金;二是保证;三是抵押;四是质押;五是留置。1、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2、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3、抵押,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扣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4、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5、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
    2023-07-26
    405人看过
  •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公证,夫妻离婚债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公证?夫妻离婚债务公证:1.申请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公证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不能亲自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2.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公证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3.审查公证审查是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制作公证文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4.出证出具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审查结果。二、夫妻离婚债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夫妻离婚债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离婚时双方有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
    2022-07-11
    409人看过
  • 离婚时需要注意的婚前债务问题
    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离婚时由借债人承担。只有是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确认的债务,或是在婚姻期间,其中一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是共同经营所承担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财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共同债务可以在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各自承担的部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需要由法院做出判决。帮还的婚前债务离婚后如何算帮还的婚前债务离婚后怎么算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一方婚前负债原则上为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还款义务;2、债权人如果有证据证明钱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还债。婚前个人债务包括:1、婚前个人债务;2、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3、婚后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或擅自筹资,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4、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5、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6、未经
    2023-07-01
    61人看过
  • 清偿合伙债务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般情况下,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应注意以下问题: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2、只提供技术性劳务的合伙人,对外也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没有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一、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谓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指当合
    2023-03-31
    169人看过
  • 清理债权债务单位是什么意思,清理债权债务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6-28
    38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进行财产担保债权申报需要注意的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25
      有财产担保债权要进行申报。申报债权的应当在接到清算组的通知后三十日内申报;如果没有接到通知的,应当在清算组进行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 债权转让要通知债务人吗债权转让需注意什么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2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 债权债权关系需要注意的期间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4
      债权关系需要注意的期间问题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公司改制后的债权债务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09
      公司改制后的债权债务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企业改制后,面对原有债务,我们首先要确定的便是债务承担的主体;明确债务承担约定效力的认定等问题。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
    • 有些什么债务转移问题要注意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6
      债务转移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债务的可转让性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债务性质或是按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得转移。二、债务转移的内容债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将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将取代债务人,债务由第三人全部承担;二是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则是由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因此,债务的全部转移和债务的部分转移所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