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回避的基本内容是:公务员不得担任与其法定亲情关系有直接关联的职务的制度。
任职回避中的亲属关系包括: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堂(表)兄弟姐妹、侄(外甥)子女等;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等。
法院任职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六章对任职回避做了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二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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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回避要求怎么写?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1考虑到在一些基层单位或工作性质特殊的行业,由于工作条件的限制,严格实行任职回避比较困难,所以,法律规定对任职回避可以作变通执行。但有关需要作变通执行的情况,必须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依该规定执行。各单位不得自行决定变通执行任职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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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任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任职回避中的应回避职务的范围包括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8公务员任职回避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1.任职回避中的亲属关系 在任职回避中,对亲属关系作了一定的范围界定,对于足以产生实际影响的亲属关系的,必须执行职务回避。 职务回避中的亲属包括四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2.任职回避中应回避职务的范围 任职回避中应回避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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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25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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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问任职回避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0《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六章规定了避职。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副院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法官、助理法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从人民法院离职后两年内,法官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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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院整体回避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5对此,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报请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辖该案,有利于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从而实现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维护司法公信的三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