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继承证明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03:40:28 450 人看过

继承公证必须提交的证明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签署的公证委托书和身份证;

(2)被继承人户口簿原件,被继承人结婚证/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原件;

(3)被继承人死亡的相关证明,如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4)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或相关证明;

(5)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提交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6)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协议的,应当提交书面协议;

(7)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继承人证明,即如何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公证实现。

遗产继承公证手续有哪些

遗嘱继承公证手续有到公证处开具公证书,需要带上死者的死亡证明以及法定继承人证明,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如果继承人都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领取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6: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遗产转继承包括哪些具体的内容
    一、遗产转继承包括哪些具体的内容遗产转继承包括具体的内容有:1.转继承仅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时;2.放弃继承权不能发生转继承,即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3.转继承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3.两者适用的主体不同。4.两者的客体不同。5.两者的继承权利与义务不同。6.两者应继承份额的归属不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2023-12-16
    234人看过
  • 婚前财产公证的内容有哪些具体条款?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手续:1、准备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财产清单(有不动产的要带不动产产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2、公证申请和审查,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审查通过制作公证书,领取公证书。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意义婚前财产公证进一步明确规范了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为解决婚姻财产纠纷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对稳定财产关系、家庭关系以及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约束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公证直接约束着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分配程度,促使夫妻对婚姻负责、对家庭负责,间接促进了婚姻的稳固和家庭的幸福。2、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夫妻生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婚前财产公证这一非诉讼制度有利于预防和解决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及离婚后的财产纠纷。3、婚前财产公证能够为司法系统提供便捷有效的证据,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
    2023-07-06
    294人看过
  • 继承权公证书应该都有哪些内容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公证书编号;(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三)公证证词;(四)承办公证员的签名(签名章)、公证机构印章;(五)出具日期。有关办证规则对公证书的格式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参照以下内容:继承公证书()××字第××号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
    2023-05-05
    330人看过
  • 公证遗嘱具体有哪些内容,公证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公证遗嘱具体有哪些内容公证遗嘱具体有以下内容: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二、公证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公证遗嘱的注意事项有: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三、公证遗嘱
    2023-06-08
    249人看过
  • 第一继承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在法定继承人之中,处于首要位置并享有优先继承权的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对于遗产的继承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首先,应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即配偶、子女及父母优先获得继承权;其次,如果前述人员均已不在或无能力继承,则可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来接替他们的职责。继承之初,除非有明确遗嘱规定或者经相关法律程序,否则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不得行驶其继承权利。当所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皆无法获得遗产时,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才能行使他们的继承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
    2024-08-03
    181人看过
  • 涉外继承的公证文书相关内容有哪些
    我国公民继承国外遗产,要根据国际惯例,参照财产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办理。各国都有自己的民法、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被继承人遗产的管理、处置方法、继承人顺序、继承时效以及办理继承遗产的必要程序等问题。继承境外遗产,一般都要在国内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等,有时还要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等。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要向公证机关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人死亡的,要附死亡证明书。代位继承的,要附被代位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及代位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书。如没有与被代位继承人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的,其证明书要写明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唯一儿子或女儿,是被继承人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继承人能够提供遗产确实情况的,可以在继承权证明书上写明遗产的性质、数目、所在地点;不知详细地点的,可写上“在××处留有的遗产”或“在任何地方的任何遗产”。没有遗嘱的,可以出具无遗嘱证明书,说明死者生前无遗嘱
    2023-06-14
    397人看过
  • 对证人证言法庭质证有哪些具体内容
    一、对证人证言法庭质证有哪些具体内容1、对证人证言法庭质证的规定有以下具体内容: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二、证人证言是什么证人证言是指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办案人员所做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事实的陈述。证人陈述的情况可以是亲自听到或看到的,也可以是别人听到或看到而转告的。但转告的情况,必须说明来源,说不出来源的,或者道听途说的消息,不能作为证人证言适用
    2023-06-14
    151人看过
  • 胎儿享有继承权的具体内容
    一、胎儿享有继承权的具体内容胎儿享有继承权的具体内容即《民法典》第十六条和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父母离婚子女有继承权吗父母离婚子女有继承权,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继承权可能因为下列情况丧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
    2023-04-25
    97人看过
  •  佐证贫困生证明材料的具体内容
    本文介绍了贫困生佐证材料的具体要求,包括需要提供户口簿、低保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并说明了申请资助的学生需要满足的条件。同时,文章也提到了贫困生档案的重要性,并说明了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对原有贫困生档案进行更新、调整,对新生贫困生档案开始建立的时间安排。贫困生佐证材料包括以下几点:1.需要提供2份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将户口簿中家庭成员全部复印。每个家庭成员复印的格式为:上面为户主页,下面为家庭成员页。2.还需要提供2份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低保证必须盖年检章,复印件要求复印所有写字、盖章、照片的内容,多页可复印在1张纸上;3、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2份。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2、遵守学校的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4、参加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5、家庭经济困难,勤俭度日。入口项目应记录优先支持帐篷卡贫困学生,农
    2023-09-09
    448人看过
  • 刑事证据质证要点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刑事证据质证要点具体内容有哪些(一)对被告人及同案犯的供词的庭审质证。1、对被告人供词的庭审质证。2、对同案犯供词的庭审质证。3、质证时常见的控方带瑕疵的证据材料及对策。(二)对证人证言的庭审质证。1、对于证人直接出庭作证的质证。2、对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质证。3、证人证言质证时常见控方带瑕疵的证据材料。(三)对被害人证言的质证。(四)对鉴定结论的质证。(五)对勘验检查笔录的质证。(六)对录音、录像等影视材料的质证。(七)对物证、书证和质证。二、刑事诉讼证明责任证明责任,也称举证责任,是诉讼法和证据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指司法机关或某些当事人应当收集或提供证据证明应予认定的案件事实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认定、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证明责任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诉讼中出现的案件事实,应当由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以及在诉讼结束时,如果案件事实仍然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应当由谁来承担败
    2023-05-01
    297人看过
  • 证明股东出资的证明有哪些内容
    一、证明股东出资的证明有哪些内容证明股东出资的证明有以下内容:1.公司章程:有关股东认缴出资的证据,主要是公司章程。股东认缴出资的证据是最基础、最根本的证据。股东认缴出资,是投资人成为股东的起点。2.出资证明书:实缴出资的证据主要包括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3.股东名册: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上应当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4.工商登记: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很明显,工商登记的效力在于对抗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二、股东出资不到位承担什么责任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具体如下:1.民事责任,包括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股东的股东
    2023-08-27
    482人看过
  • 三证合一企业具体有哪些内容
    三证合一是企业原需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申请企业只需一次登记,4个工作日后就能领取有税务登记号、组织机构代码号的工商营业执照,实现一证代替三证。一、借贷公司怎么注册借贷公司,一般有七个注册步骤,具体如下:1、首先要确定公司的名称;2、名称核准好以后,需要有注册地址;3、进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IC卡;5、办理税务登记证;6、开立基本账户以及签订银行、税务、企业三方扣税协议;7、核税。工商局审查通过后,即可领取企业营业执照。二、税号和章号不一样,发票税号怎么打印?三证合一纳税人,加盖旧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有效。销售方识别号与发票专用章上税号不一致,建议联系开票方确认具体,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规定,对于改革前已经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存量企业,发生变更,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
    2023-03-01
    99人看过
  • 房子继承公证书的内容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子继承公证书的内容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5.申请的日期;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二、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带的资料如下: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三、房产继承公证书有效几年房产继承公证书的有效期是永久的,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推翻它。只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才没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房产继承的公证书,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该公证书是错误的,该公证书的有效期就是永远的,不会发生过期的问题。当
    2023-10-26
    56人看过
  • 证明出轨的证据具体有哪些
    证明出轨的证据有: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等。且前述证据材料,必须以合法手段取得,内容也不得违法或侵犯他人隐私,否则不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4-05-04
    324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车辆继承遗嘱公证书具体应该有哪些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既然父母办理的遗嘱公证手续,等您父亲过世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参考《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四)继承、受遗赠; 第三十三
    • 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1
      继承权证明书如果办理公证,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死亡报告单、殡仪馆签发的火化证等,被继承人在国外死亡的,其死亡证明须在居住国办理公证及外交认证。 3、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原件。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上述证件应备一份复印件交公证处存档)。被继承人的遗嘱,(在国外立的遗嘱
    • 病假诊断证明的内容具体有哪些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2
      病假证明和诊断证明医生都可以出具,病假可以不明确具体病因,只写因某种症状不适合工作即可,最长可开具两周假期。诊断证明必须要确诊是患了哪种疾病,一般要求有相关的检查结果作为依据,诊断证明可以根据具体病情开具更长的假期,如一个月。病假证明相对要好开一些。
    • 就目前来说继承确权公证具体指哪些内容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6
      继承确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当事人应递交公证申请书,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尸体火化证明书、或有关派出所出具
    • 死亡后的继承证明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2
      死亡后的继承证明应当载明被继承人的身份信息、死亡信息、死亡时间,以及被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的详细信息等内容。相关的单位要盖章确认,并且写上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