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辖权确定后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管辖权确定后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二、管辖权的原则
1.我国的一般原则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国的特殊原则
(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3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权是怎么确定的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权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确定的,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管辖权异议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184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重新指定的举证期限
286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重新指定举证时限
434人看过
-
管辖异议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是怎样的
281人看过
-
提出管辖权异议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需要多久?
263人看过
-
重新指定管辖禁令
183人看过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是指因交通事故引起诉讼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受理、审判和执行的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是:交通事故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更多>
-
管辖权异议驳回后应不应重新确定举证期限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8-14《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这已成为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任何法
-
-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新法院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6管辖权异议成立后,案件转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就相当与在此法院重新立案,举证期限还按一般法律规定。举证期限由两种方式确立:一种是双方当事人协商期限后由法院确认,一种是法院直接给出举证期限,不过这两种方式的主动权都在人民法院的手里。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由法院直接给出举证期限,普通程序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至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不受此规定限制,也就是说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