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分配的财产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09:43:23 120 人看过

1.追加分配的概念。追加分配是在破产分配完成,破产程序终结以后,对于新发现的属于破产人而可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由法院按照破产程序的有关规则对尚未获得满足的破产请求权进行清偿的补充性程序。

追加分配具有如下特点:(1)用于追加分配的财产,是破产程序终结后新发现的财产;(2)追加分配受法定除斥期间的限制;(3)追加分配由法院负责实施;(4)追加分配的方案应符合破产清算的有关规定。

2.追加分配的财产范围。用于追加分配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两类:(1)依据破产法第31~33、36条规定追回的财产,如破产人隐匿、转移的财产或者无偿转让的财产,第三人因破产人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压价出售财产、提供新担保、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或者放弃债权而获得的不当收益,债权人接受不正当个别清偿的所得,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的企业财产。(2)破产程序终结后收回的属于破产人的其他财产,如有关部门发还的遗失财产、被盗财产,破产程序中因纠正错误支出收回的款项,因权利被承认追回的财产,债权人放弃的财产和破产程序终结后实现的债权、物上请求权等财产权利。

对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的破产财产,可以由破产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投资权人追回后,交人民法院分配,也可以由破产债权人直接请求受理原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予以追回后进行分配。

3.追加分配的除斥期间。追加分配的除斥期间,是破产程序终结后连续计算的不能中断和不能延长的固定期间。在此期间内发现符合上述规定的财产的,应当予以追回并进行追加分配。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追加分配的除斥期间为2年。此期间的起算点有两种:一是因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破产程序依照第43条的规定终结之日;二是因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破产程序依照第120条的规定终结之日。

4.追加分配的通知和公告。对有权参加分配的债权人应当通知,并对追加分配的时间和金额进行公告。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认为自己有权参加追加分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5.追加分配的方案。追加分配应依照破产法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已经在清算分配中获得满足的顺位,不得参加追加分配。尚未获得完全清偿的请求权属于不同顺位的,应首先清偿在先顺位的请求权。同一顺位的请求权不能全部满足的,按比例清偿。实践中,可以根据最后分配的方案,确定应接受追加分配的债权人名单。

6.小额财产的归属。进行追加分配总是需要一定的人员和费用。没有必要以较多的人力和费用分配较少的财产。所以,如果追加财产的数额较少,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则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缴国库。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破产财产在有限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破产分配中有哪些情形可以要求追加分配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偿转让财产的可以提起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无效行为,可以申请追加分配: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
    2023-04-17
    254人看过
  • 婚前财产包括哪些?婚后财产包括哪些?
    在界定婚前财产的时候,顾名思义,关键在于该财产取得的时间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即以男女双方结婚纪念日为界,只有在结婚前所得财产,才可能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具体包括:(一)结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的个人的工资、奖金、合法经营所得,继承或受赠所得,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二)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债权等财产权利;(三)婚前财产所得利息也是个人财产;(四)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的财产,就算在结婚后换了另一种形式存在,也不影响其婚前财产的认定;(五)注意,婚前各自为结婚而购买的财产也归其个人所有。婚前财产的认定只要求在婚前取得财产权利,而不要求实际占有。婚前财产不会随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自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灭损的,也不得请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一、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
    2023-04-01
    175人看过
  • 股东财产内部分配协议书包括哪些条款?
    股东财产内部分配协议书1、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2、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甲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丙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收购东莞市xx评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3、职务和分工:甲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长,主管决定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和内部事务;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公司经营财务收支事宜;4、利润分配方式: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均按照甲方占%、乙方占%、丙方占%的比例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5、经营资金的增加:如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
    2023-03-21
    157人看过
  • 明确知道配偶死亡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哪些
    配偶死亡财产分割的原则:配偶死亡的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一、父亲去世母亲怎样分割孩子的遗产男孩父亲去世母亲离家遗产的分割:1、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另一方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3、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分配:(1)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二、女方死亡后男方对财产如何分割在我国男方有一女,男方去世财产分割为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是由女儿
    2023-04-01
    227人看过
  • 福利性分配包括哪些
    福利性分配,是指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的社会保障。换句话说,是指除工资、社会救济以外,社会(包括企业、市业单位)为其成员提供的各种福利性补贴、举办的各种福利事业。福利性分配一般包括现金援助和直接服务。现金援助通过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收入补贴等形式实现;直接服务通过兴办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和设施实现。主要内容有:医疗卫生服务、文化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住宅服务、孤老残幼服务、残疾康复服务、犯罪矫治及感化服务(见矫治社会工作)、(见感化教育)、心理卫生服务、公共福利服务等。服务对象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军人及其家属、贫困者,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和家庭等。服务的形式有人力、物力、财力的帮助,包括国家、集体、个人兴办的社会福利事业的收养、社区服务、家庭服务、个案服务、群体服务等。一、国家对空巢老人有什么政策1、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
    2023-06-25
    371人看过
  • 拆迁财产分配调解组织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一、拆迁财产分配调解组织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拆迁财产分配调解组织的意见是没有固定的样本。因为拆迁时候情况不同,可以用不同的形式去写。一般要写明一下几个要点:1、弄清楚拆迁后政府补偿的金额和安排的新房产。2、协商好谁占多少,有些共用的固定资产可以用金钱补偿形式由一方付给另一方,以免以后发生纠纷。3、还有其他细节问题。总之就是把协议好的内容全部一项一项地列出来。在落款上参与协议的当事人签字,写上日期,再请个公证人就可以了。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
    2023-04-27
    105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有哪些婚前财产包括哪些
    婚前财产主要包括这些: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像个人的存款,房产、有价值的财物等等;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但还未实际取得的财产,比如赠与的财产;3、婚前财产的孳息,像利息等等;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的财产。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标准有哪些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标准如下: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财产中,由于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取得相关财产资料,并将这些资料送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后再将公证资料送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如果双方已在国外办理离婚手续,涉及的房地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只能先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有效性,然后依照中国法律向房地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分割原夫妻共同所有
    2023-08-09
    68人看过
  • 遗产包括哪些财产 遗产的范围包括什么
    遗产包括公民合法的收入、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畜牧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等。一、申请了公租房后,还可以继承父母的商铺吗申请了公租房还能继承父母的商铺,能继承的遗产还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二、公民的收入属于遗产吗公民的收入属于遗产,遗产还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被继承人生前没有依法取得所有权的等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可继承。三、婚前财产可以算作遗产吗?婚前财产是会成为遗产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2023-03-22
    436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一、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
    2023-04-19
    325人看过
  • 按劳动要素分配包括哪些
    劳分配的基本内容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社会根据各种生产要素在商品和劳务生产过程中的投入比例和贡献大小给予的报酬,即要素所有者的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按劳分配和按劳动要素分配有什么区别按劳分配和按劳动要素分配的区别有两个,分别是:1、所有制形式不同。按劳分配属于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按劳动要素分配属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的分配方式;2、分配方式不同。按劳分配是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种必要的扣除后,以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按劳动要素分配是劳动者向企业提供劳动
    2023-08-01
    189人看过
  • 财务成果及其分配的税收筹划都包括哪些
    1.利润(股利)分配的税收筹划。对于纳税人从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股利)的税收调整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的补充规定中作了详细的规定,现归纳如下:(1)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股息、红利,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股息、红利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2)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对其从被投资方分回的投资收益(包括股息、红利、联营分利等)允许不再还原为税前利润,而直接用于弥补亏损,剩余部分再按有关规定补税。(3)如企业既有按规定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也有不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可先用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直接弥补亏损,再用不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还有盈余的,不再补税。(4)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
    2023-04-27
    168人看过
  • 简易财产分配合同具体包括什么
    简易财产分配合同包括: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2、夫妻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3、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和范围,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各自分割数额和比例;4、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一、有孩子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有孩子的离婚协议书,需要明确以下内容:1、男女双方的个人信息;2、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3、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或债务的,需要对共同财产或债务进行分割、偿还;4、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其中对于子女探视时间,应尽量安排清楚。一、离婚协议书具体写法如下:协议人:______, 男,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 身份证号:现住______区______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协议人:______, 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 身份证号:现住______区______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
    2023-06-26
    406人看过
  •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包括公积金吗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包括公积金吗1、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包括公积金。2、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二、夫妻离婚财产中哪些属于共同财产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
    2023-06-04
    126人看过
  • 赡养费包括配偶的财产吗
    赡养纠纷中执行配偶财产不可以,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的配偶没有赡养义务,执行赡养费应当从子女的财产中扣除;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有赡养义务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一、子女残疾还有义务赡养父母吗子女残疾有义务赡养父母。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会因为子女残疾而可以依法免除。二、儿子不赡养父母儿子不养老人是违法的,如果情节恶劣还将构成犯罪,将构成遗弃罪。因为子女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赡养人是什么意思?具有赡养能力具体的含义是:
    2023-03-12
    11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1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可供破产分配的财产种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2)债权清偿顺序、各顺序的种类与数额,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还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 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的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
    • 用于追加分配的破产财产的种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5
      (1)依据破产法规定追回的财产,如破产人隐匿、转移的财产或者无偿转让的财产,第三人因破产人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压价出售财产、提供新担保、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或者放弃债权而获得的不当收益; 债权人接受不正当个别清偿的所得,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的企业财产。 (2)破产程序终结后收回的属于破产人的其他财产,如有关部门发还的遗失
    • 股东协议分配财产的协议内容包括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3
      股东协议将公司财产分配协议的书写,是应当包括股东的基本信息、股东的出资比例、公司的财产的具体范围、分配的方式等。只要是公司的股东之间协商达成一致的,是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来约定公司的财产的分配的。
    • 起诉到法院去了,追回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怎么分配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9
      破广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制内,所为破产无效行为而转让的财产,应当在破产清算期问由清算组追回,并人破产财产,以供债权人分配。但是,在破产清算期问并不知破产企业有破产无效行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才被发现的,那么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则由人民法院追回并补充分配给债权人。[2] 所谓破产企业有破产无效行为,仅以法定的下列五种行为为限: (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