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时间是何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8:01:06 343 人看过

《公司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是公司创立行为发生效力和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确立的法律行为。经法定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册,公司即告成立,成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人,可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依法登记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发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签发的公司营业执照是确立公司成立的法律文件,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之日。从成立日期起,公司即成为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法人。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各主要登记事项所作的登记产生法律效力,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一、司法实践中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主要表现

(一)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到位或者甚至达不到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资本是公司正常营运的物质基础,是公司人格独立的重要条件之一。以公司方式组织经营,但又不具备足额资本,可以认为出资人利用公司制度逃避股东个人的责任。现代公司法对设立公司的最低资本额的规定较低,一个资本不足的公司如果从事具有风险的商务运作,实际上是将损失的风险转嫁给公司债权人

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比较普遍。资本不足的表现方式有虚假验资,先验资后抽逃及验资不实等表现形式。例如笔者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中,被告某有限公司系某工会出资设立,但出资不足,最后判令某工会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是公司已失去独立人格的集中表现。这种情况较多发生在小规模公司和母子公司中,公司与股东或者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发生财产、业务的混同,是对分离原则的严重背离。

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如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任意抽逃资本,股东与公司的财产或账目混在一起没有明确界限,股东随意为个人目的使用公司财产等,这实际上是对财产层次上分离原则的背离。

2、公司与股东经营行为混同。即股东不是按法定方式行使其权利,而是任意干预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使公司丧失经营自主性,这实质上是对经营层次上分离原则的背离。由于财产、经营的混同导致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公司被作为股东的另一个自我或工具,易使交易相对人处于不公平地位,并可能导致其权利落空。这种情况大都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存在,例如在一起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中,被告某公司的会计承认另外一家公司与被告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财产由两家公司任意调配使用,该会计同时出具了两家公司的财务账册。工商登记材料显示两家公司不存在母子公司关系。法院根据以上事实认定,两家公司财产混同,属于滥用公司人格,将另一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判令两家公司共同偿还原告欠款。

(三)利用公司人格逃避契约义务或其他债务。

股东利用公司形式从事经营活动,在公平、诚信的前提下,严守分离原则,即可享受有限责任的特权,分散经营风险。有些公司债务累累,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而以其财产成立一个新的公司或其他企业法人,并将经营所得转移至新设公司或企业名下,使原公司成为空壳,用来对付债权人索债,公司独立人格显然已被滥用,成为股东回避契约义务的工具。这种金蝉脱壳的现象在审判实践中颇为常见,但因新公司在设立时往往由自然人使用现金作为出资,法院不能掌握其内部的资产转移的证据而不能判令新设公司承担责任,这是一个颇为无耐的现象。如果放任自流,将严重破坏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笔者建议出台法院可以审查公司资产运行的司法解释以切实解决这一问题。

(四)利用公司人格规避法律义务。

公司法存在强制性条款,给予公司股东和公司强制性义务,股东和公司应承担作为或不作为之义务。但控制股东利用公司的法人人格,人为地改变了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的适用,达到规避法律义务的目的,从而导致法律规范本来的目的落空。

公司登记机关审核通过,颁发营业执照的时候,此时公司同时具有了独立法人的身份,为了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民事主体需要了解一些司法知识,这样才能辨识公司股东是否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身份等违法现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是什么意思?
    一、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是什么意思?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是企业兼并的形式之一。吸收合并的操作方法、程序、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法律效果、公司合并无效之诉、不同种类公司之间合并的限制等均是公司合并中应注意的问题。公司合并可以使原有的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有利于公司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从而提高竞争能力,产生规模效益。指在企业竞争中,一部分企业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正常运行,考虑到员工等各方面利益,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企业兼并和股权转让,从而实现企业的变型,达到企业重组的目的。二、公司合并的程序是什么?1、由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2、公司股东会对合并作出特别决议。3、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2023-04-14
    85人看过
  •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严格意义上讲不是上市公司,但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是合并到上市公司计算的,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都是按照上市公司的规则来执行的,全资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的话上市公司要对外公告,所以,应该说属于上市主体的范围。子公司的法律特征是:第一,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第二,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和控制协议。第三,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子公司处于母公司具有关联性外,其本质上符合独立法人的条件。一、子公司的设立程序是什么?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指定(委托)书》;4、总公司拨款证明;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
    2023-03-16
    83人看过
  •  公司社保成立时间
    该段内容讲述了用人单位需在员工入职后的三十天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则会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受到罚款。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否则将面临罚款等处罚。用人单位需在员工入职后的三十天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社保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并载明
    2023-08-22
    246人看过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册时间怎么查询?
    登入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步骤如下:1、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提示读者,国家政府性质的网站后缀都有“gov.cn”其中,“gov”为“government”的简写。由于网址不是那么好记,我们当然可以可以通过百度找到。2、选择公司所在地区的选项,上面有“请选择企业机关所在地区”的字样,假设我需要查询一个厦门的公司,厦门隶属福建,这边选择福建。3、在打开的页面中,我们可以看到两个输入框,一个是输入企业名称或则企业注册号,注册号诸如440306105052939。即可查到想要的注册时间等信息。公司注册后不经营多久会被注销?公司成立后,不按时申报税收,税务部门会核查,公司的状态在税务局会成非正常户,补交税款和罚款后方可成为正常户。另外,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局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
    2023-03-30
    428人看过
  • 认缴时间是公司注册成立时间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认缴出资的时间并不是公司注册成立的时候,认缴出资的时间是由公司股东之间协商约定的,并且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
    2023-06-12
    378人看过
  • 公司成立时间和购车时间的关联
    成立即可,只要不是营运性质的就没有什么问题,首先营运性质的车有强制报废年限或强制报废公里数,营运性质的车辆在购买商业险的时候会比非营运车辆购买的商业险贵许多,营运性质小型客车(普通轿车)比如每个城市大街上跑的出租车就属于营运性质车辆都有8年强制报废,现在很多租赁公司的车或网约出租车(办有网约证的滴滴,首约等……)几乎都是60万公里强制报废,营运性质的车以后卖车会直接影响到卖车价格,同品牌同年份的二手车,营运性质的比非营运的便宜很多,能接受的人群也很少。公司名义买车多久可以转到个人名下随时都可以去办理手续的。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申请表。持相关资料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
    2023-07-02
    347人看过
  • 根据公司法规定独资设立股东会吗?
    一、根据公司法规定独资设立股东会吗?根据公司法规定独资不设立股东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某些特殊的公司形式可以不设立股东会,其职权由公司的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行使。(1)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只设立董事会,由董事会代行股东会的权力;(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可以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做出相应的决定,该决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且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二、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023-04-16
    208人看过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应该如何分配?
    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在公司清算期间,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受到限制,不能自主地从事民事活动,只能由清算组代表公司进行必要的民事行为。公司清算的种类1、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2、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3、破产清算。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在破产清算中,法院和公司债权人直接参与公司清算。了结公司债权、债务(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
    2023-06-17
    191人看过
  • 根据公司法律的规定如何变更监事?
    一、根据公司法律的规定如何变更监事?公司中的董事监事,股东都是公司重要的一员,公司中的监事是在公司中起到监察和监督的作用,真是对公司日常管理和财务都可以进行监察,这也是监事,必须要履行的义务,也是他工作当中履职的权利。公司的监事通常是由公司的股东,或者是职工代表组成,担任公司监视之后,按照法律的规定,不得同时兼任股东或者,其他高级管理责任,公司监事其实没有实际的权利,但是公司监事在公司中起到的作用也是举足轻重的。二、其他法律规定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责任有限公司,都是有监视的,而变更公司监事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到工商管理部门。第一份材料就是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登记申请书,这一份申请书当中应当再名变更的监事是谁,一般办理公司监事的变更会委托代办公司或者是相关的律师,那么就需要提供委托书和指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份材料就是公司以前登记的附表,这一份表格当中包含以前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具
    2023-04-27
    374人看过
  • 公司停业时如何根据员工的就业时间进行补偿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员工每满一年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劳动者平均月薪三倍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为三倍三倍于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二是职工薪酬的范围。1该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及医疗、残疾和养老金费用。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基金、津贴和补贴,但非报酬性收入和劳动保护费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最高管理层,则按照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医疗伤残津贴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按照医疗保
    2023-05-02
    393人看过
  • 根据公司要求辞职时,何时可以离职
    专家分析事实上,如果没有特殊情况,1月1日后,小谢不能继续工作。因为他已经履行了员工辞职所要求的法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明确规定:“当工人终止劳动合同时,,辞职是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一般雇员辞职的义务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注意,这里提到的“通知”只是单方面的通知,不必担心领导的反对,也与是否办理手续无关。用人单位有义务为离开企业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一些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用人单位招退管理办法等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延误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小谢现在不能上班了。如果单位仍然拖延办理手续,他还可以要求赔偿失业保险损失
    2023-05-07
    221人看过
  • 劳动法如何规定公司的上班时间?
    劳动法公司上班时间规定内容是:1、国家必须的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3、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安排劳动者的休假: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其其余休假节日。哺乳期会上班吗?上班时间规定?1.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2.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应当有一个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个小时哺乳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023-07-08
    247人看过
  • 注销规定:公司成立时间短是否影响注销?
    公司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因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公司成立多久才能清算公司清算与公司成立多久没有关系。公司出现解散的情形后,公司就可以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
    2023-07-02
    359人看过
  • 公司成立时对办公空间有何要求
    成立公司,必须有办公场所,否则就会变成皮包公司。那么,公司成立后对办公空间有什么要求呢?公司注册前如何为公司选择办公场所?以下是详细的分析和回答业主应在“业主证”一栏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产权人签字,并提交产权人盖章或者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管局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使用下列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除填写本表外,还应提交乡政府颁发的暂住(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区县政府批准或者授权的其他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生产经营用地使用者与用地提供者签订的不要求拆迁补偿的承诺书(一)属于未经规划批准的城市用地,建设和其他政府部门(2)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已纳入拆迁范围但尚未拆除的建筑物(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4)房屋所有权证使用栏有空白项的建筑物或商住用地不明,规划用途不明(5)临时商业亭、摊位(不含邮政亭、社区便民食品站)除上
    2023-05-07
    38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如何规定公司成立时间要求是公司注册时间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20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认缴出资的时间并不是公司注册成立的时候,认缴出资的时间是由公司股东之间协商约定的,并且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公司合同成立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0
      1、一般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如果当事人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或者在签字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清算时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公司法》规定,当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发生时,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自合并、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作出之日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分立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不
    • 根据公司法规定xx公司属于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7
      公司法第99条规定:本法第37条第一款关于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项错误,为董事会职权。 公司法第108条第三款规定:本法第46条关于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董事会。
    • 公司法人成立日期和公司成立日期时间一样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6
      《公司法》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法人成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