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借贷关系应否认定为有效呢?笔者认为,如不认定为有效,就否认了夫妻一方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的存在,使夫妻约定财产制丧失其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夫妻约定财产制与夫妻法定财产制相比,它更强调对夫妻一方私权的保护,而夫妻一方私权(即个人所有权)的实现往往要通过债权的实现来完成。正因为夫妻一方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夫妻间的债权债务不同于民法理论上债权债务归同一主体而消灭。因此,从贯彻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角度出发,夫妻间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有效。夫妻间因借贷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不是共同债权债务,不因“主体合一”而消灭。
一、夫妻扶养的认定
1、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
2、夫妻间的扶养权利义务以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为内容,是婚姻内在属性和法律效力对主体的必然要求。这既是双方当事人从缔结婚姻开始就共生的义务,也是婚姻或家庭共同体得以维系和存在的基本保障。夫妻可以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归属,如将其中的某项财产或收入,确定归一方所有或双方分别所有。有的夫妻约定各自的工资或收入归各自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夫或妻只负担各自的生活费用而不承担扶养对方的义务,如当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仍有义务尽力照顾,并提供有关治疗费用。
3、夫妻扶养从婚姻合法有效成立之时起产生,至婚姻合法有效终止时消灭,在婚姻关系有效存续的整个过程中一直存在且具有法律拘束力,因而是一种状态性的、持续性的法律关系。
4、夫妻扶养为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扶养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学履行。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
二、离婚婚后债务怎么分配?
(一)共同偿还的情况:
1、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的,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那么离婚后,仍需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在婚内,针对借款,夫妻间有举债的合意的,也就是说借款,是夫妻间共同的意愿的债务,需双方共同偿还;所借款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的,离婚后还是要一同偿还。
3、未明确约定为夫或妻一方的债务;或根据案情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钱,没有明确有谁进行偿还的,应当一同偿还;
(二)一人偿还的情况:
1、如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债的时候,夫妻双方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的,规定了债务由谁偿还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合同执行。
2、借款为一方私下里隐瞒另一方所进行的借款,且用于个人之用的,如赌博所欠下的赌债等,离婚后,另一方无需偿还,不认定为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夫妻间借贷关系应否认定为有效呢
364人看过
-
借贷关系:如何明确夫妻之间的借款责任?
406人看过
-
法律是否认可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
447人看过
-
夫妻间如何确立夫妻关系
151人看过
-
夫妻关系夫妻间如何订立借贷协议?
356人看过
-
婚姻关系期间夫妻之间借条生效吗
323人看过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方式,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这一法律规定的原因在于,夫妻财产制的约定不仅涉及到夫妻双方的重大财产利益和婚姻家庭生活的物质保障,而且还影响到第三人的财产利益,所以,法律要求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方式采用书面形式,以利于准确地表达... 更多>
-
如何确认夫妻是否夫妻关系婚姻无效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4法院必须确认婚姻无效。有关主体可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无效婚姻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理由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二)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未达到法定婚龄的近亲属;(三)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
如何认定夫妻间的借条的效力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3夫妻之间相互出具的借条如果具备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有效: (1)夫妻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 (2)借款的意思表示真实的; (3)借条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
-
夫妻扶养关系效力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当夫妻一方没有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给付扶养费,以维持其生活所必要。此为夫妻一方采用自力救济的方法实现享受扶养的权利。当夫妻间因履行扶养义务问题发生争议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扶养费的民事诉讼,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强制有扶养义务的夫妻一方履行扶养义务,这是夫妻一方采用司法救济的
-
应该怎么去认定及处理夫妻间的借贷关系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8夫妻之间订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作为民事主体,夫妻约定一方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借款给另一方,除了借款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与普通自然人之间借贷不同之外; 与其他民间借贷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应该属于借贷行为,在产生纠纷时,除了适用本条规定以外,还应适用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民事法律规定。
-
夫妻婚姻能否认定借贷关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81、婚前首付,婚后贷款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内偿还贷款不需要提供凭证4、如婚前约定为共有,有证据证明即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